房屋在红线内是不是一定要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9 03:20:17 316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被划入拆迁红线范围内的,什么时候会拆迁是没有具体规定的,通常签订拆迁补偿方案后,要在一年内实施拆迁。

一、拆迁补偿是怎么分类的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

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拆迁补偿大多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

1、土地性质分类: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2、使用用途分类: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二、电力投资至红线是什么

电力投资至红线是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的标志线。而规划红线则是宏观规划用地范围的标志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征收人会公告征收方案,而征收方案的内容包括征收的范围,当事人可查看征收方案确定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三、拆迁过渡费如何确定?

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实施的房屋拆迁,被拆迁的单位或个人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后重新承受房屋,适用以下优惠政策。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应按适用税率征税。其中,拆迁补偿款包括: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的补偿价款、搬迁补助、搬迁奖励以及临时安置补助等;适用税率按照本次购房的类型或房屋面积确定。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对补缴款部分,按适用税率征收税。适用税率按照本次换入房屋的类型或房屋面积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2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产权调换相关文章
  • 部分房屋在拆迁红线内,如何补偿
    1、部分房屋在拆迁红线内,如何补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部分房屋在拆迁红线之内,因为房屋是一个整体,应该对整个房屋征收,而不仅仅是部分。为保护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其他公共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外交的需要;(二)能源、交通、能源的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三)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等方面的需要,(四)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地区旧城区改造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违反规定执行的,不允许赔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
    2023-05-02
    87人看过
  • 不在拆迁红线内的房屋被损坏,谁来赔偿
    拆迁单位负责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同样不能损害群众的利益。一般的房屋都是整体设计建造的,其中的承重、耐久都是以整体为基础,一旦对建筑本身造成较大规模的破坏,那么很难保证剩余建筑部分的安全。依照拆迁范围实施拆迁确实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法律的作用不是损害公民的利益,法律有实事求是和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如果真的按照红线范围实施拆迁,那么必然会造成房屋质量的损害,很可能成为危房。因此在实务中,当红线只纳入一部分房屋时,应当对房屋整体进行拆迁,这不光是对于法律原则的正确理解,也是对于公民利益的保护。二、房屋拆迁国家赔偿的内容都有哪些?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
    2023-06-21
    79人看过
  •  红线内房屋的拆除时间将会在哪一天到来?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实施房屋征收需要先补偿、后搬迁,那么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后,征收单位可以随时进行拆迁工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实施房屋征收需要先补偿、后搬迁,那么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后,征收单位可以随时进行拆迁工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房 屋 征 收 补 偿 】 签 订 协 议 后 可 随 时 拆 迁 吗 ?根据我国《房屋征收条例》规定,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因此房屋征收部门无权直接拆迁。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拆迁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应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并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3-09-02
    494人看过
  • 房子不在拆迁红线之内,能不能申请拆迁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房屋不属于征收拆迁范围,当事人可以申请拆迁,但拆迁部门一般不会批准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告。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违反规定执行的,不允许赔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有关程序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期间。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第二,房屋拆迁评估过程包括八个阶段。第一个程序是初步谈判和现场调查。例如,有一个拆迁项目需要评估公司来做,或者是招标,或者直接委托评估机构来做。首先要了解概况,包括对现场的初步调查、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第二阶段是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如果评估公
    2023-05-31
    232人看过
  • 划在拆迁红线内的房子可不可以卖
    划在拆迁红线内的房子不能卖。拆迁红线是政府部门已经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标志线,拆迁方根据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对拆迁红线内的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拆迁红线内的房屋不能进行出售或者更名等行为,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一、上海拆迁流程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2、区、县人民政府通知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通知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通知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通知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3、拆迁人持有关
    2023-06-24
    178人看过
  • 在拆迁红线范围内的房屋能否加盖加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一、房屋拆迁赔偿纠纷怎么处理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往往以低廉的价格拆迁原居民住宅,对拆迁人的补偿费用往往过低或者违反拆迁安置合同没有
    2023-03-01
    349人看过
  • 红线图内房屋是否被认定为违建?
    土地证上红线图内的有可能属于违章建筑,因为土地的红线,是借用建筑方面红线的含义,标明需要保护,使用途径不能改变的土地范围和可以商业等开发利用的土地范围。现在主要用于保护有限的种植粮食的耕地不被用于商业、工业、建路等开发利用。红线图房子被征收怎么赔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2023-07-03
    102人看过
  • 房屋没纳入拆迁红线内,能否申请拆迁
    一、房屋没纳入拆迁红线内,能否申请拆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没有被纳入征收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拆迁,但拆迁部门一般是不会批准征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房屋拆迁评估流程拆迁评估的流程主要包括八个阶段。第一个程序是前期洽谈、现场勘察。比如有一个拆迁工程需要评估公司做,或者是招标,或者是直接委托评估机构。首先要了解大概状况,包括去现场初步勘察
    2023-04-27
    122人看过
  •  农村建筑红线内房屋的拆除问题
    农村规划区内的房屋必须被拆除,政府已确定拆迁范围并标明了拆迁地块的搬迁红线。拆迁方会根据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对拆迁红线内的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包括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和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签订协议的主体是否适格、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条款的规定是否合理、所征收土地的使用权是否属于被征收人。农村规划区内的房屋必须被拆除。政府已确定拆迁范围并标明了拆迁地块的搬迁红线,拆迁方会根据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对拆迁红线内的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因此搬迁红线内的房屋不能进行出售或更名等行为。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签订征地
    2023-08-27
    428人看过
  • 拆迁红线内的房子能不能加
    拆迁红线内的房屋是否可以增加否,红线是指拆迁公告发布、拆迁项目正式确定后的拆迁范围。拆迁范围确定后,被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三)出租房屋;(三)房屋管理部门拆迁人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的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确定拆迁范围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当地公安部门暂停办理户籍和分户手续。因出生、退休、结婚确需入户、分居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办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用;实
    2023-05-31
    490人看过
  • 在拆迁的红线范围内,但是政府不拆迁怎么办?
    一、在拆迁的红线范围内,但是政府不拆迁怎么办房屋在拆迁范围内,但政府不征收拆迁的,当事人可以与征收部门协商解决。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向法院起诉,有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搬迁,那么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房屋拆迁纠纷怎么处理1、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者是被拆迁人和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那么双方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之
    2023-05-03
    92人看过
  •  房屋在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问题
    如果房屋的整栋都在拆迁红线范围内,那么应该对整栋房屋进行征收,而不是仅对部分房屋进行征收。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如果房屋的整栋都在拆迁红线范围内,那么应该对整栋房屋进行征收,而不是仅对部分房屋进行征收。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 屋 拆 迁 如 何 补 偿 ?根据素材2中的内容,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包括结构及折旧程度划分、按平方米单价计算、临时居住条件划分、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奖励性补偿费。因此,拆迁补偿的具体方式会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拆迁补偿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补偿标准和程序需要根据当地的
    2023-09-16
    322人看过
  • 有必要在高速公路红线内拆除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高速公路征收红线内的房屋将被征收。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根据民意作出的修改。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代表、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告。高速公路征地的一般过程。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应当制定征地方案。4。经市、县政府
    2023-05-31
    327人看过
  • 建筑一部分在拆迁红线中,是否全部拆迁?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例的规定,房屋一部分在征收范围内的,一部分在外的,在对房屋全部征收,对被征收人进行全部的补偿。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
    2023-02-24
    117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所有的房屋与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则不再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产权调换通常适用于拆迁补偿安置的情况,拆迁人需要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而房屋产权调换是一种常见的补偿方式。 在房屋产权调换中,拆迁... 更多>

    #房屋产权调换
    相关咨询
    • 房子,在红线内,是一定要拆呢,还是可拆可不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2
      根据当地拆迁政策及补偿方式具体分析,详情可来电咨询
    • 搬迁房屋红线怎么在红线内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16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时,政府可以对国有土地进行征收,而征收土地的时候,就需要对房屋进行拆迁。 红线是规划部门划定的项目用地单位,红线内拆迁,红线外不能强制要求你拆迁。
    • 拆迁红线以内的房屋现在是否能抵押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6
      不能。《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 房屋在红线内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4
      房屋一部分在拆迁红线范围内的,由于房屋是一个整体,所以应该整栋房屋进行征收,而不只是征收部分。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 不在拆迁红线内的房屋被损坏,谁来赔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6
      1.拆迁单位负责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同样不能损害群众的利益。 2.一般的房屋都是整体设计建造的,其中的承重、耐久都是以整体为基础,一旦对建筑本身造成较大规模的破坏,那么很难保证剩余建筑部分的安全。 3.依照拆迁范围实施拆迁确实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法律的作用不是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