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的鉴定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20:44:42 473 人看过

(一)、法律依据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7个配套卫生法规文件,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同时参照现行有效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主要法律依据则是《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以及各省市地区《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等。

(二)、鉴定程序不同

1、鉴定机构和鉴定人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各级医学会组织进行。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医学会建立专家库,专家库应当依据学科专业组名录设置学科专业组。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则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完成。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同一司法鉴定事项由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进行,第一司法鉴定人对鉴定结论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司法鉴定人承担次要责任。

2、启动鉴定程序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接受:

(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共同书面委托;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当书面移交委托

(3)司法机关(法院)委托。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机构接受:

(1)司法机关(法院)当事人的委托;

(2)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通过律师事务所的委托。

3、听证程序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2)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3)双方当事人退场;

(4)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5)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对听证程序没有强制性规定,实践中法医通常效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先由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再由内部聘请的医学专家提问医患双方,必要时也会检查患者。

(三)、鉴定结论不同

1、内容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6)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7)医疗事故等级;

(8)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其中第

(6)项责任程度分成四个级别: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结论内容包括受理日期、委托人、委托事由、鉴定要求、送鉴材料情况、检验或者检查过程、鉴定(检验)结论或者审查(咨询)意见、鉴定(检验、审查、咨询)人以及其它应当包括的内容。其中重点是对医疗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责任比例或损失参与度。

2、形式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根据鉴定结论作出,其文稿由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盖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印章,专家鉴定组成员不签字。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结论上必须有鉴定(检验、审查、咨询)人的签名,并且需要注明专业技术职称,对鉴定结论进行复核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在司法鉴定文书上签名。司法鉴定文书经签发人签发后加盖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专用章。

(四)、法庭质证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在法庭时质证时,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表达赞成或反对意见,但不能申请人民法院传唤鉴定专家到庭接受质询。

而质证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结论时,不服结论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传唤司法鉴定人到庭接受质询,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构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并应依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回答司法鉴定相关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15: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与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有什么区别
    一、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依照《证据规定》第四(八)条的规定,应当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分配举证责任。原告的起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条件。患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后,应当先行完成二项举证证明义务:一是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有医患关系。如挂号凭证、就诊病历、身份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据,据以确定适格的原告和明确的被告;二是证明患方存在有具体的损害结果。如伤残等级鉴定书、金钱损失数额凭证或者计算依据,据以确定具体的诉讼请求。依照《证据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双不承担举证责任:一是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二是证明其诊疗行为不存在过错。也就是说,对医疗机构的过错是不需要举证证明的。依照举证责任倒置的责任分配的原则,如果医疗机构不能完成双不的证明,则应当按过错推定原则,依法推定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023-03-25
    106人看过
  • 医疗过错医院是否有责任赔偿
    医疗过错医院有责任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要求,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一旦发生了医疗过错,医院就要做好责任赔偿的准备了。一、医疗过错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医疗过错鉴定程序: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2、鉴定材料的质证;3、鉴定机构的选择;4、鉴定前的听;5、鉴定材料的补充;6、鉴定结果的出具。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纠纷维权途径有哪些医疗纠纷维权途径有以下:1、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2、向所在地区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专门成立了医疗纠纷赔偿保险中心,可以去了解;4、请有医疗纠纷经验的律师维权。依法合理维权是解决医患矛盾的重要途径。医疗纠纷发生后,作为患者,要理性维权。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023-04-11
    348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否必须进行过错鉴定
    并非必须要进行过错鉴定的。这只是纠纷诉讼的一个前置程序而已,只要我们在医疗过程中受到损害就可以向对方进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的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或已死亡的亲属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医疗纠纷的案由怎么确定医疗纠纷案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另一类是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即医疗事故之诉与医疗人身损害之诉。虽然这两类案件都与医疗行为有关,但前者是以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而后者则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它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与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无论是法律适用、鉴定类别、赔偿项目,还是计算方法和赔偿数额上,两者都有很大的不同。一般的说,以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向法院起诉,无论
    2023-04-17
    133人看过
  • 医疗过错也应担责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医疗费用出院后,遭受身体和精神双重痛苦的胡-女士开始向上杭某医院索赔。医院方面以手术程序符合规定、手术成功,不存在医疗过错,胡-女士不遵“绝对卧床不活动”的医嘱造成钢板断裂,再次手术,不能赔偿。胡-女士多次与医院交涉协商,均无结果。一怒之下的胡-女士将上杭某医院告上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计人民币13069.98元。庭审的焦点在医院的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或医疗事故。医院为了证明其主张,在审理过程中,申请龙岩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龙岩市医学会鉴定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医疗过程中后期技术处理有缺陷。胡-女士对此不服,认为鉴定书不符合事实,医院方提供的材料有瑕疵。但是,胡-女士也无法提出相应的证据来推翻鉴定结论。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在胡-女士手术后复查X线片时,出现骨折端连续性骨痂生长缓慢、一年后钢板断裂、骨折端成角和骨不连等并发症表现
    2023-04-21
    147人看过
  • 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有哪些区别,医疗过错责任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有哪些区别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区别在于:1.概念上的区别:医疗事故就是在医疗活动中,相关的医疗机构或者是医务人员不遵守医疗卫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部门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过失地给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医疗过错就是除医疗事故以外的因为医方的过错给患者造成了人身伤害的情形。2.适用法律上的区别:处理医疗事故的,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是由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而处理医疗过错事件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鉴定的区别:对于医疗事故,主要是由医方所在地的医学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对于医疗过错的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二、医疗过错责任有哪些医疗过错责任包括: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
    2023-02-23
    471人看过
  • 医疗损害是否全部是过错责任
    患者有损害,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则此种情况之下,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纂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一、医疗损害责任确定原则是什么1、过错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过错推定原则。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3、无过错责任。在医疗行为中,只要医疗机构使用了不合格的医疗产品致使患者人身受到损害,无论其医疗行为是否有医疗过错,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损害责任的确定原则是什么1、过错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
    2023-06-25
    239人看过
  • 民法典医疗损害是过错责任吗
    一、民法典医疗损害是过错责任吗可以认定为过错责。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它是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前提下,在某些特殊情形,直接从损害事实推定本身推定致害人有过错,无须受害人举证加以证明,致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承担民事责任。一般适用于以下五种情形:1、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2、雇员、法人工作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责任4、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5、医疗损害责任二、医疗损害认定有过错的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
    2023-06-19
    99人看过
  • 医疗过错未造成损害,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一、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才承担赔偿责任?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只有医疗机构在实施医疗行为中存在“过错”的前提下,才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损害后果,仍希望其发生或放任其发生。如:医院为获取利益出售假药、给患者使用过期药品,进行不该实施的手术等。“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结果应当预见或能够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未预见,或虽已预见,但因过于自信,以为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后果。如:医院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提示告知义务等。2、医疗行为具有“违法性”。违法的客体包括法律和法规,如《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母婴保健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如《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此外,还包括评判医疗行为是否得当重要依据的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护理规范等。这些法律、法规、规范,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
    2023-02-17
    447人看过
  • 医疗管理损害责任适用什么过错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具体表现在:(一)民法典明确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二)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和医疗管理损害责任都必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这两种医疗损害责任类型要求构成赔偿责任必须具备过错要件,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三)对医疗伦理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也必须以过错为要件,只是过错要件的证明实行推定而已;(四)即使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中,对于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产品损害的最终责任也必须有过错,医疗机构如果对于缺陷医疗产品致患者受到损害没有过错,则只可以承担中间责任而不承担最终责任,其可以向缺陷医疗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一、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过错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且因为该过错导致了患者医疗损害后果的,应当承担侵
    2023-02-27
    313人看过
  • 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要有过错吗
    民法典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需要有过错,而过错就是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约定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一、已经签了劳务合同辞职需要违约金吗签了劳务合同辞职是否需要付违约金主要取决于合同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如何认定在合
    2023-03-11
    304人看过
  • 医疗过错认定医疗过错责任认定在哪里鉴定?
    一、医疗过错认定医疗过错责任认定在哪里鉴定?医学会组织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二、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疗过失的赔偿标准是:赔偿的项目包括造成病人人身损伤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费用。医患之间可以协商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医疗过错是指医疗行为人
    2023-04-17
    264人看过
  • 医疗过错鉴定可以单方面吗,医疗损害责任如何承担
    一、医疗过错鉴定可以单方面吗医疗过错鉴定机构不可以单方面决定,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或者由人民法院进行指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二、医疗损害责任如何承担根据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4-18
    132人看过
  •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责任分级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分别是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和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属于一级医疗事故。 针对医疗过错程度鉴定分级的问题,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具有医疗事故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司法鉴定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鉴定人签名等。因此,如果医疗事故鉴定多处不符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此进行抗辩,拒绝做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并非必须的,当事人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抗辩。 (六)对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
    2024-01-05
    426人看过
  • 医疗过错责任十级需要赔偿什么
    (一)有具体计算标准的是: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3、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4、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5、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6、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二)按照实际情况计算的有:1、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2、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3、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4、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5、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确定的后续治疗费用6、伤残鉴定费=实际伤残鉴定费用一、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方法有哪些步骤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
    2023-02-25
    35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怎么区分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与医疗事故赔偿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7
      1、案由不同,参考的法律文件不同,这点应该是很容易理解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以民法典为指导,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指导; 2、鉴定途径不同,前者以司法鉴定文件为诉讼中证据,后者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文件为诉讼中证据; 3、赔偿范围不同,细节计算方式也不同,最显著的区别就是患者死亡方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并没有死亡赔偿金。 简要分析如上,具体案情还需要具体分析。
    • 医疗损害责任认定上面的过错责任范围?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06
      医疗损害原则上适用过错责任,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使用过错推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
    • 医疗损害责任如何推定有过错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26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怎么判断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有没有过错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12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的关系是什么,过错推定责任与过错责任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的关系(一)过错责任原则:又称过失责任原则,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的根据和最终要件。(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为了保护相对人或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行为人只有在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行为人才可以不承担责任。(三)过错推定责任与过错责任区别:过错推定责任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态,它不是归责原则,而是过错责任的适用方式。二者有以下不同之处:1、举证责任的分配过错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