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合同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19:01:49 459 人看过

签订保密合同需要具备的内容:

1、商业秘密的内容和具体范围;

2、员工职务成果与非职务成果的确认;

3、员工任职期的界定;

4、员工在竞争企业任职、兼职活动的限制;

5、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行组织公司与雇主竞争等。

一、竞业限制对直系亲属有限制吗?

一般是没有的。“竞业限制”是指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对于企业来说,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对象,不能是公司内的任意员工,而是掌握或熟知公司商业秘密的人员,比如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

二、商业秘密法律是如何保护的

我国在《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均有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一、《刑法》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及其相应的刑罚标准,通过对侵犯商业秘密且构成犯罪的人行使刑罚权来保护法人的商业秘密。

1、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2、明知上述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3、本罪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4、本罪的追诉标准: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因侵权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5、刑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进行了定义,即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还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的违法责任。

1、以下行为被视为侵犯了他人的商业秘密: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5)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2、《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需要承担的违法责任:

1)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2)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3)被侵权人可就造成的损失对侵权人提起民事诉讼。

二、企业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一般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保密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签订合同的双方应当具有承担相关责任的合法资格;

3、合同或者协议中应当对约定等条款和内容进行明确说明;

4、双方是出于自愿且平等的情况下进行签订的,没有存在胁迫或者是威胁原告强制签订该协议书;

5、就保密协议中约定等保密内容如果违约,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约定。

综上所述,商业秘密法律的保护方式有六种,包括设立管理和监控机构、完善规章制度等。侵犯企业商业秘密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处理。企业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有五点注意事项。

三、雇佣关系与承包关系主要有哪些区别

雇佣关系与承包关系主要有以下区别:

1、在雇佣关系中,员工没有选择如何安排工作的权利。在承包关系中,承包是独立的;

2、双方建立合同的前提不同。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在选择员工时,一般会以员工的劳动技能是否符合工作为标准,而员工则会直接看劳动报酬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以便允许提供劳务。在承包关系中,承包商应考虑对方的设备、技能、声誉和劳动力能否胜任工作,承包商应考虑自己的技能和现有条件能否完成工作和盈利来签订合同;

3、提供工作的一方提供的内容不同。在雇佣关系中,员工提供简单的劳动力来满足雇主的需要。在合同中,承包商以其独特的技能提供劳动成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7: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侵犯商业秘密报案材料需要哪些
    一、侵犯商业秘密的含义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的手段非法获取所有权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商业秘密的专用权,行为对象是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像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在自身发生商业秘密泄露后,可以根据遭受损失的情况到当地经侦部门进行报案处理;商业秘密刑事立案的条件,是指立案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也就是决定刑事案件成立,开始进行刑事追究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
    2023-03-25
    405人看过
  • 合同需要保密吗
    合同内容
    看情况。基本上普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是可以进行公开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劳动合同当中约定了保密条款,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和用单位之间所进行的约定,保密条款当中的条款要严密,内容要切合实际状况。一、签了保密协议就不能去同行业工作了吗员工签保密协议离职后一般2年内不可从事同一行业工作。根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用人单位把商业秘密保存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2023-03-27
    239人看过
  • 公司注销需要带哪些材料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注销及需要携带的材料主要包括: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等;2、公司解散决议、清算报告;3、注销登记申请书;4、公司注销及需要携带的其他材料。一、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二、公司注销登记的材料有哪些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有: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
    2023-06-23
    59人看过
  • 合肥居住证办理材料需要哪些材料
    合肥居住证办理需要材料如下: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免冠照片2张(1寸彩色或黑白,浅色背景)。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固定合法居住处所证明。5、半年以上社会综合保险证明。6、就业或投资经商证明。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
    2023-02-17
    273人看过
  • 赠与合同公证哪些材料需要准备
    一、赠与合同公证哪些材料需要准备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所需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5.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二、赠与合同应该在哪里公证赠与合同应该在如下地点公证: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三、赠与合同的效力期限是多
    2024-01-19
    359人看过
  • 2024年施工合同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二)专业分包合同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024-01-16
    484人看过
  • 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哪些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人社部《工伤认定办法》及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3、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判决书;(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书;(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2023-02-12
    64人看过
  • 签订保密合同需要给保密费吗
    一、签订保密合同需要给保密费吗签订保密合同是否需要给保密费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有效期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有效期需要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一般来说,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无限期期间;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员工在离职之后,若擅自公开或使用,则构成侵权,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三、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的区别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有如下区别: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
    2023-06-05
    362人看过
  • 什么时候需要做商业秘密的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商业秘密有争议的,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商业秘密鉴定,或者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二、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在商业秘密司法鉴定中,“检材和鉴定资料”便构成证据,委托人有义务提供鉴定需要的检材和鉴定资料,这是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的依据,意味着委托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相关知识: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中的鉴定范围商业秘密纠纷案件中往往涉及到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因此在商业秘密案件中委托专家或鉴定机构鉴定的情况比较常见。在司法实践中,鉴定的范围比较混乱,不仅包括是否构成商业秘密、技术或经营信息是否实
    2023-02-19
    454人看过
  • 哪种合同需要约定保密条款
    保密的对象和范围:1、技术信息2、经营管理信息3、特殊约定的其他秘密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随着商业秘密的范围从技术秘密扩大到经营管理信息、特殊秘密等范畴,对保密的具体范围的确定产生了争议。为此,保密协议应当首先明确员工保密的对象和范围,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一、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下列商业秘密均属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商业秘密包括且不限于特定的、完整的、部分的、个别的未披露的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涉及商业秘密的草稿、拟稿、草案、样品、模型等,包括且不限于列出商业秘密目录或代号清单中的信息。(一)各类产品(包括且不限于半成品)的设计、程序、实验、配方、技术数据、专用技术、图纸、生产工艺、工艺诀窍、制作方法、生产流程、经验公式、管理诀窍、样品(包括模型)等。(二)专用设备及其相
    2023-02-04
    493人看过
  • 合肥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材料
    失业保险金申领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1.《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2.《合肥市失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劳社秘[2002]16号)3.关于印发《合肥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合人社秘[2010]436号)二、申领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三、所需材料1.《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2.身份证原件四、受理部门1.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在户籍所在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领取失业保险金存折;2.非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单位所在区失业登记窗口失业保险金存折。五、办理时限审核未通过:当场告知原因。审核通过: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25日后,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的银行存折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月实行社会化发
    2023-05-03
    69人看过
  • 合同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都有哪些
    一、合同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都有哪些1、企业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如是复制件,须与原件核对并加注明后,将原件退还),开户银行和帐号。起诉状上的原、被告名称,须与营业执照、合同章相符合,如不一致或被告主体已变更、合并、关闭,需加以说明,并提供被告现在的准确所在地。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必须写明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3、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书、电报、信函(包括信封)、图表;变更、补充合同的协议、合同和其他附件,合同签订地及其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复制件须经过核对。4、送货、提货、托运、运输、验收、发票等凭证。5、货款、工程款、运输费、保管费、租赁费、转让费、劳务费、酬金等结算凭证和有关财务帐目的复印件。6、要求赔偿损失的依据及有关证明。7、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依据、计算办法及有关证明。8、起诉前自行协商或通过有关部门处理的有关凭证。9、其他
    2023-06-05
    51人看过
  • 承包施工合同符合要求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一、如何进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
    2023-06-20
    287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入职需要材料有哪些?
    一、签订劳动合同入职需要材料有哪些?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户口册、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简历,照片。如果以前工作过,而且缴纳过社保的,那么还要提供离职证明、失业证、社保手册,才能到新单位办理续结社保。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1、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
    2024-02-02
    280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2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出售方: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房屋买卖双方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公证机关一般要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以下情况: ——买卖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房屋产权状况; ——双方当事人对买卖合同内容是否认同,是否协商一致以
    • 合同专员入职担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2
      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只是对因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主合同发生的债进行担保。这些主合同约定的当然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关系,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的是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内部职务从属关系,劳动合同约定的也不是签订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而是企业的内部劳动管理工作。
    • 合同解除保证金返还需要哪些材料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31
      履约保证的有效期限从提交履约保证起,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履约保证金是承包人通过担保公司或银行向发包人开具的保证,在合同执行期间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经济担保书,来限制承包人的,使其按合同规定完成自己的义务。
    • 离职保密协议需要什么材料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08
      1、离职保密协议不需要什么资料,只需要企业与当事人双方互相约定即可。 2、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 社保补缴材料需要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25
      必要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户籍原件和复印件3、持有规定银行原件的复印件4、填写《XX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请书》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局征收窗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