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判断是否属于融资租赁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5 16:50:09 349 人看过

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要求,出租人需要购买承租人选择的出卖物,并向出卖人支付货款。同时,承租人需要支付租金给出租人。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

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要求,出租人需要根据承租人选择的出卖人和租赁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同时,承租人需要根据出租人提供的租赁物支付租金。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如 何 确 认 ?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需要按照承租人的要求与供货人签订供货协议。供货人实际上会按照承租人的要求供货,并在供货协议中明确供货要求并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人。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索赔权转让,那么索赔权应由出租人承担。但是,承租人应积极协助出租人,向出租人提供必要的资料。如果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索赔要求,那么他/她将享有索赔权。如果索赔权是由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的,那么损失将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果索赔权是由出租人的原因造成的,那么损失应由出租人承担。

融资租赁是指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实现了融资、租赁和买卖的结合。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需要按照承租人的要求与供货人签订供货协议,并在供货协议中明确供货要求并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人。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索赔权转让,那么索赔权应由出租人承担。但是,承租人应积极协助出租人,向出租人提供必要的资料。如果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索赔要求,那么他/她将享有索赔权。如果索赔权是由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的,那么损失将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果索赔权是由出租人的原因造成的,那么损失应由出租人承担。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融资相关文章
  • 融资租赁合同是属于什么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属于物权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合同到期后租赁物的归属;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的,合同期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一、融资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金融机构作为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在签订和履行融资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融资租赁合同的签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出租人应注意审查承租人、担保人等的主体资格。第二、合同的内容及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1.租赁物合同应规定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以及租赁期限内租赁物的保管、维修、有关税费的支付和保险等事项。在选择租赁物和出卖人时,出租人一般应由承租人自由选择和依赖承租人自己的技能确定租赁物,这样,出租人就不承担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的责任。租赁物应由出租人出资购买。合同还应规定出租人拥有租赁物所有权,租赁期满后
    2023-04-06
    282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属于什么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的供货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融资租赁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一、融资租赁承租人可以是个人吗融资租赁中,个人可以作为承租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三十六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租赁合同未签订, 但租赁行为已发生1、主体要求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只能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可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和金融机构比之下
    2023-03-06
    204人看过
  • 融资租赁是否属于债务
    融资租赁租金是债务。融资租赁涉及三方,三方都有权利和义务。因此,有债务行为,就有债权。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全部或大部分风险和回报的租赁。债权是民法上对他人行为的请求权。根据相对权利义务原则,债权相对于债务,有债权必有债务。融资租赁流程一、企业向中心提出融资租赁申请,填写项目申请表二、中心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对其资信、资产及负债状况、经营状况、偿债能力、项目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调查。三、中心调查认为具备可行性的,其项目资料报送金融租赁公司审查。四、金融租赁公司要求项目提供抵押、质押或履约担保的,企业应提供抵押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或有处分权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并与担保方就履约保函的出具达成合作协议。五、经金融租赁公司初步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企业应根据金融租赁公司要求及时补充相关资料。补充资料后仍不能满足金融租赁公司要求的,该项目撤销,项目资料退回企业。
    2023-07-27
    149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如何判断租赁物的归属?
    可以归出租人所有,也可以归承租人所有。融资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在合同期限内出租人基本上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将投资已经收回,进而将出租物的价值转让。当然,由于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对租赁物的归属有所不同,再加之租赁期限不同,租赁物的价值消耗不同,租金也会有所不同。反之,如果租期相同,租赁物在期限届满时归属不同,租金也会有所不同。所以,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时租赁物的归属,可以归出租人所有,也可以归承租人所有。租赁物损坏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一、租赁物损坏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1、租赁物损坏责任一般应该由承租人来承担。但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存在过错,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
    2023-07-02
    368人看过
  • 如何判断一个合同是租赁合同还是融资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有:1、合同形式不同,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传统的租赁合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2、主体要求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只能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非常广泛的,没有特定的限制;3、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在融资租赁中标的物的交付是由供货方直接交付给承租人,不承担责任,租赁中标的物由出租人交给承租人后,由出租方承担责任的;4、租金的计算不同,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是根据设备价款、运费等计算出来的,租金的数额比一般财产租赁中的租金数额要高;5、合同的生效条件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生效以出租方与供货方购销关系的成立为前提,租赁合同的成立则以租赁合同的订立为标准,合同一经订立,租赁关系即为成立。融资租赁合同有什么特征1、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2、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
    2023-07-14
    358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是怎样
    一、融资租赁合同是怎样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简单叠加。租赁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然后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二、融资租赁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1、与买卖合同不同,融资合同的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出租人)履行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2、与租赁合同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但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义务。3、根据约定以及支付的价金数额,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或返还租赁物的选择权,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赁物的对价,就可以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如果支付的仅是租金,
    2023-04-26
    59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融资
    词条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融资
    相关咨询
    • 怎样判断融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9
      金融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借款。融资租赁合同包括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一个是出租人与出卖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关系。司法实践中,常常遇到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情况,如出租人与承租人未对出卖人及租赁物作出明确的约定或者选择,而是由出租人直接将资金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亦不是用该资金去购买租赁物,而是用于其他流动资金的,就是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借款合同。
    • 融资租赁合同是否属于无名合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14
      属于。 民法典中的融资租赁合同属于无名合同的范围。无名合同是指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即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等之外的其他合同。所以融资租赁合同属于无名合同。
    • 融资租赁合同是否属于要式合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5
      1、融资租赁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2、订立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需要承租人选择租赁物的供应商,与出卖人协商约定买卖合同的条款,承租人选择租赁公司,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融资租赁合同是否属于要式合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1
      1、融资租赁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2、订立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需要承租人选择租赁物的供应商,与出卖人协商约定买卖合同的条款,承租人选择租赁公司,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 融资租赁合同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7
      根据法律规定,财产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从其约定。下列案件由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不包括融资租赁合同:(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