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留置是否属于强制措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1:31:31 98 人看过

属于。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一、纪检留置期间工资是否发放

纪检留置期间工资应该发放。工资之债是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职工为企业提供自己的劳动力,而企业应当支付给职工相应的报酬。留置措施是以前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并没有采用的惯常措施,是涉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留置期间家属应该进行退赃,积极进行退赃,有利于减轻犯罪嫌疑人的处罚。

二、监察机关留置期限一般是多久

监察机关留置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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