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法人工作和特殊职务工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6:23:39 330 人看过

1、如何区分法人工作和特殊职务工作,法人工作和特殊职务工作都属于“职务工作”范畴。区别在于,单位作品(或法人作品)是由单位主办、代表单位意志创作、由单位承担的作品。本单位视为作者,行使完全著作权。特种作业,是指依照著作权法第十六条或者本法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作业,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行政法规或者合同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服务作品。专岗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司法解释中的职务工作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任务而创造的工作。服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其经营范围内享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后一定时期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许第三人以与本单位作品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作者的工程设计等专业作品给予奖励:,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的;(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规定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服务作品。官员的工作同法人的工作一样,需要明确的是,法人工作和特殊职务工作都属于职务工作。在司法实践中,根据职务作品产生的原因,一般由著作权人根据公司或者企业的职务作品制作。具体著作权一般属于本单位,但是还有其他组织参与了这项特殊的职务工作

我的工作是否可以获得稿费

公司是否有权签署工作合同

工作合同是否包括作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5: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有什么区别
    1、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2、特殊职务作品。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职务作品的归属算谁的?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
    2023-02-28
    124人看过
  • 普通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的区别是什么?
    一、普通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的区别是什么?1、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2、特殊职务作品。是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
    2023-04-16
    128人看过
  • 普通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的区别是什么?
    一、普通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的区别是什么?1、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2、特殊职务作品。是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
    2023-04-13
    498人看过
  • 如何区分单位作品和职务作品
    单位作品和职务作品的创作者不同,著作权归属当然也不相同。单位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单位作为作品创作者享有原始的、完整的著作权,包括各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职务作品的作者是公民,因此,一般的与职务有关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公民)享有,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和两年的专用权,而与科学技术有关的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保留了最主要的人身权利——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以及与此相联系的财产责任,归单位享有和承担。可见,职务作品中单位虽然也享有或多或少的权利,但都不是原始的、完整的著作权。所以,单位作品和职务作品的第二点区别在于著作权归属的原则不同。一、职务作品的种类归属1、单位作品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2、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
    2023-03-22
    330人看过
  • 如何区分单位作品和职务作品?
    一、如何区分单位作品和职务作品?单位作品和职务作品的创作者不同,著作权归属当然也不相同。单位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单位作为作品创作者享有原始的、完整的著作权,包括各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职务作品的作者是公民,因此,一般的与职务有关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公民)享有,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和两年的专用权,而与科学技术有关的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保留了最主要的人身权利——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以及与此相联系的财产责任,归单位享有和承担。可见,职务作品中单位虽然也享有或多或少的权利,但都不是原始的、完整的著作权。所以,单位作品和职务作品的第二点区别在于著作权归属的原则不同。二、职务作品的种类归属1、单位作品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2、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
    2023-04-27
    412人看过
  • 如何记录特殊工作时间
    什么是特殊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1.电气作业。包括发电、输变电、配电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操作、维护(保养)和试验人员,矿山井下电气钳工。包括焊工、切割工3名。包括起重机司机、司机、信号主任、安装维修工4名。包括在企业、码头、货场等生产区和施工现场驾驶的各类机动车司机5名。包括2米以上的攀爬架设,拆除、维修工人、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理工人6.锅炉操作(含水质检测)。包括压力锅炉操作人员、锅炉水质化验员7.压力容器操作。包括压力容器包装工、检验员、运输押运员、大型空压机操作员8.制冷作业。包括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9.爆破作业。包括地面工程爆破和井下爆破工人。包括主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风尘测量工。包括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工12.矿井安全检查。包括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包括主提升机操作员、(上坡和下坡)绞车操作员、固定带式输送机操作员、信号操作
    2023-05-07
    337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法人作品与特殊职务作品的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3
      1、一般职务作品 符合一般职务作品的三个要件的作品为一般职务作品: (1)作者为单位的员工; (2)作者的创作工作是为了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 (3)作品是作者本人意思的表达,不是单位也不是他人意志的体现。 2、特殊职务作品 对某些职务作品,特别是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如果满足以下要件,就是特殊职务作品。 (1)该作品的创作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2)该作品由
    • 特殊工作是特殊工作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4
      是的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 《劳动法》第41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不知道你是什么工作是否属于特殊工
    • 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人是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3
      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是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如果在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也是可以根据业务的需求要求员工进行职务创作的,在进行职务创作时也是会利用到企业的物质条件,所以职务作品的虽然属于当事人所有,但是其法人或者组织也是可以优先使用职务作品的。
    • 特殊工种工龄折算办法如何操作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5
      国家特殊工种工龄的计算方法是在进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个人帐户之前,职工从事国家确定的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是否折算工龄和视同缴费年限,可根据本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如果折算工龄,其折算后增加的视同缴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建立个人帐户之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在计发养老保险待遇时不应再折算工龄。
    • 如何补开特殊工种工作证明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23
      特殊工种工作证明应该到用人单位补开。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按特殊工种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满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