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第37条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15:11:29 53 人看过

第十七条规定如下: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一、什么是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二、国家赔偿方式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一)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

(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

(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

(二)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它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恢复原状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8: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浅谈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的适用
    国家赔偿法实施以来,由于一些思想认识上的不一致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不配套,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中刑事赔偿中理解和适用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一项规定中存在的认识误区尤为明显。本文着重就此问题,对司法实践中的一些做法,结合学习新刑事诉讼法谈些看法。一、当前在刑事赔偿中适用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的现状当前在刑事赔偿中,在错案得到确认后,若当事人(本文中的当事人指错案得到确认后提出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曾作过有罪供述的,负赔偿义务的机关往往在排除了诉讼过程中案件承办人有诸如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后,即根据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作出的有罪供述,认定当事人系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并据此适用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一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笔者认为:这种没有充分证据可证明当事人系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简单地将当事人曾作过有罪供述等同于当事人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在认识上是片面的,也违背
    2023-06-06
    416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第28条的内容是什么?
    第二十八条【侵犯财产权赔偿金的计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四)项的规定赔偿;(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五)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七)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国家赔偿法是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造成损害国家赔偿的法律,该法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
    2023-04-17
    418人看过
  • 冤案37年,国家赔偿多少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具体赔偿金额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一、违法强拆会产生什么后果?(一)非法强拆要承担赔偿责任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因此,对于违法的征收、征用行为,当事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二)非法强拆的行政责任法律上将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政府强拆违法、行政违法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通报批评;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不得以政府换届、责任人更替毁约。此外,意见也强调了要加大对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追究责任,惩戒到人。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重点治理。(三)非法强拆
    2023-06-28
    114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标准有那些规定呢?
    一、《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标准有那些规定呢?下面列举《国家赔偿法》中对国家赔偿标准规定的法条,供大家参考。第三十条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一)、(二)项、第十五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三十三条外
    2022-04-08
    400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如何规定赔偿事项
    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些情况包括:行政机关非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非法拘禁或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非法使用武器警械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处罚以及违法征用财产等。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些情况包括:行政机关非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非法拘禁或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非法使用武器警械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处罚以及违法征用财产等。 国 家 赔 偿 法 规 定 哪 些 情 况 行 政 机 关 需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国家赔偿法是我国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权而制定的法律。根据该法第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而根据该法第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
    2023-09-10
    97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释义第2章第8节
    国家赔偿法第2章第8节标题:复议情况下的赔偿义务机关法条内容: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释义:本条是对复议机关如何履行赔偿义务的规定。复议机关是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情况主要发生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上。这样规定,有利于复议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执法的监督,同时,对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也起到促进作用。
    2023-06-06
    130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包含哪些法规规定
    一、国家赔偿法包含哪些法规规定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国家赔偿法》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二、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怎么走1.
    2023-10-06
    89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什么为主要方式
    一、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什么为主要方式1、违法实施罚款、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税款的,返还财产;2、违法实施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造成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3、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4、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5、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二、按照规定国家赔偿几时算起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起算点是,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三、我国国家赔偿法所确立的归责原则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采用的是违法责任原则。违法责任原则的优点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违法原则是客观归责原则,避免了过错原则在主观认定方面的困难,便于受害人取得国家赔偿
    2023-06-06
    189人看过
  • 分析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范围及条文
    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内容有,具备下列条件的,应予立案:1.确认申请人应当具有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国家赔偿请求人资格;2.有具体的确认请求和损害事实、理由;3.确认申请人申请确认应当在司法行为发生或者知道、应当知道司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4.属于受理确认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一般审判中止审理的情形都有哪些(一)、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
    2023-07-20
    352人看过
  • 家暴法律第几条规定
    法律综合知识
    一、家暴法律第几条规定家暴法律是《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本条是关于法律所禁止的违反婚姻自由原则的行为的规定,是从另一个方面对婚姻自由基本原则的必要补充。二、家庭暴力有哪些法律援助家庭暴力的法律援助:1.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2.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应当及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3.施暴造成受害妇女轻微伤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
    2023-03-28
    220人看过
  • 国家安全法第五条规定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
    《国家安全法》第五条规定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1、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2、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3、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国家安全法第五条规定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法律依据《国家安全法》第三条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第五条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国家安全事务负有根本责任。\n香港特别
    2022-06-23
    417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赔偿限制是否有规定
    一、国家赔偿法赔偿限制是否有规定?《国家赔偿法》中没有对赔偿数额作最高限制。1、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根据《国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2018年,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统计数据,从有利于保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出发,2014年检察机关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每日赔偿金额按照2018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284.74元计算。二、相关法律知识:《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
    2023-04-17
    81人看过
  • 宪法第一条规定的国家性质是什么
    宪法第一条规定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不同于其他一般法律:(一)宪法的内容与一般法律不同。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除了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外,还规定国家政权机关组织和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而一般法律的内容只规定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具体问题。(二)宪法的法律效力与一般法律不同。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和依据,其他法律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三)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与一般法律不同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通常是由特定的机关依照特定的程序进行
    2023-08-08
    414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请求赔偿时效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不仅赋予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情况下在法定期限内寻求救济的权利,同时要求赔偿义务机关承担在一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义务。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赔偿申请,赔偿请求人也多次催促作出决定,由于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的原因,致使赔偿决定迟迟不能作出。《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的,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本案中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12月15日立案审理陈水保、刘文中的申请,至1999年6月尚未作出决定。在这期间,市检察院未对赔偿请求予以认同,但赔偿请求人既未向上级检察机关申请复议,也没有依法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至1999年6月23日才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赔偿请求人的申请是否已超过法定期间?在这种情况下,赔偿请求人
    2023-06-13
    5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国家赔偿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对于违法行为的国家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照本法规定给予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赔偿决定。赔偿请求人认可该决定,没有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没有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及时执行该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
    • 我国第一部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7
      1、我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2、2010年4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国家赔偿法》修改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 国家辐射防治条例第37条有哪些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19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设放射性废物贮存库,集中贮存放射性废物,定期将贮存的放射性废物送国家放射性废物最终处置场处置,并组织对库区以及周围环境进行放射性水平监测。
    • 国家赔偿法上国家赔偿法第28条怎么理解?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10
      第二十八条【侵犯财产权赔偿金的计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等。
    • 重庆市人民法院国家赔偿规定第64条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3
      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及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