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的诉讼地位与证据开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5:22:20 164 人看过

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得不明确,在理论上认识不一致。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是否是诉讼主体。传统大陆法系理论认为刑事诉讼主体是公诉人或者自诉人,被告人和法院,这是比较狭义的诉讼主体理论,排除了侦查机关、被害人、辩护人以及诉讼代理人的主体地位。我个人认为将辩护人定位为诉讼主体比较合适,理由如下:

1、在我国辩护人是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法院的指定参加诉讼活动的,但是,一旦辩护人参加诉讼,就有其独立的诉讼地位,是依据自己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的认识展开辩护活动的,而非依据被告人的意志进行的,辩护人并非是单纯为被告人服务的人员。

2、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独立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我们确认辩护人的主体地位,其权利就会相应扩大。

3、从世界各国的法律来看,有的国家和地区明确规定了辩护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如意大利和我国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刑事诉讼法典都设有主体部分,其中就包括辩护人。可以说,刑事诉讼的民主化和法治化程度越强,辩护人发挥的作用就越大。确认辩护人的主体地位,与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辩护职能的发挥、权利义务的履行以及我国民主化法治化的进程是一致的。

我国1996年刑诉法的修改使辩护人的权利扩大,但是现在律师反映权利实际上并未扩大,而且有所削弱,辩护难现象不仅没有减少,而且一定程度上增加了。

辩护难首先是审前收集证据难。我国辩护律师调查取证难,同时阅卷难,在侦查阶段看不到案卷,在审查起诉阶段只能看到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资料,案件移送到法院后,又只能看到证人名单、证据目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因此辩护人在开庭前不能掌握更多的证据,辩护准备不可能充分,严重影响辩护职能的发挥。要解决这个问题,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就是建立证据开示制度,即审前控辨双方证据信息交换的制度。

各国一般都规定控方应当向辩方开示其所掌握的有利于被告方和不利于被告方的全部证据材料,若能做到这点,辩护律师就能在庭前有的放矢地准备在开庭时进行辩护。关于辩方是否向控方开示证据,考虑到控辩对等,我认为也应当开示,但是由于控辩双方实际上地位是不对等的,辩方的开示应是有条件的,即要使辩方开示的证据的来源受到保障,特别是保证辩方的证人不受到干扰。在实践中,控方往往强迫证人改变证言,甚至采取强制措施。因此,应当规定辩方只开示证据要点,不作具体开示,若全部开示,应当规定开示证据后,检察、公安就没有权力接触证人,更要禁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可能有对等开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7日 15: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辩护人相关文章
  • 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
    律师解答: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目前学术界争议较大。由于刑事诉讼法第96条只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的活动内容,并未明确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所以理论上和实践中对侦查阶段律师的称谓主要有:受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法律辅佐人、法律帮助人或犯罪嫌疑人的法律顾问、辩护人等。一般认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并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故仍然应当称其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为宜,其他称谓都不规范。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行使辩护权,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我国刑事诉讼法应当充分借鉴人类社会这一优秀的诉讼文化成果,明确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就是辩护人,并应当进一步扩大辩护律师在这一诉讼阶段中的诉讼权利,以便从根本上加大我国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力度,极大地促进我国刑事司法文明化的历史进程。
    2023-06-11
    341人看过
  • 诉讼地位辩护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诉讼地位辩护律师的职责是根据此前他所掌握的一切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情节依据娴熟的法律知识全面地对抗公诉机关,与公诉机关展开全面的唇枪舌战。律师在辩护中起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因为辩护的过程就是激烈交锋的时候。一、辩护律师有哪些职责辩护权是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也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
    2023-03-22
    472人看过
  • 辩护人:律师抑或诉讼参与人?
    律师辩护人和其他辩护人在诉讼权利上的主要区别在于调取证据权,律师可以调取证据,非律师辩护人不可以。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值班律师和辩护律师的区别是什么?定位不同:值班律师免费为犯罪赚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值班律师提供的不是”辩护”,而仅仅是“法律帮助”,因此,值班律师并不具备辩护人的身份,而只是法律帮助者的身份。普通律师非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具备辩护人身份。场所不同: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而普通律师不可以。内容不同: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诮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由于值班律师并非是辩护人,因此不享有阅卷权,会见权、通信权,调查取证权
    2023-07-12
    364人看过
  • 民事诉讼辩护人捏造证据怎样判刑
    行为人在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若是构成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一、怎样定义伪证罪伪证罪的定义:在我国法律上指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换一个口供属于伪证吗改口供如果是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算伪证,情节严重的构成伪证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
    2023-06-28
    377人看过
  • 辩护律师与其他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不应一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委托下列人为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虽然同属于辩护人,但依据《刑诉法》规定和司法实践,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要多于其他辩护人,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1、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而其他辩护人开展上述诉讼活动须经检察机关许可(《刑诉法》第36条一款);2、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而其他辩护人开展上述诉讼活动须经人民法院许可(《刑诉法》第36条二款);3、辩护律师可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
    2023-04-22
    252人看过
  • 定案证据辩护人应参与质证吗
    一、证据三性指的是什么证据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它是仲裁机构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正确处理仲裁案件的基础,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利武器。证据有三个基本特征:1、客观性。客观性是指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仲裁案件争议的焦点,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谁是谁非,谁应承担民事责任,都不能靠主观臆断,而只能经过调查研究,从客观实际来推断。2、关联性。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待证事实有内在和必然的联系。只有那些与案件有内在和必然联系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那些与案件无内在和必然联系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3、合法性。合法性是指证据的收集和提供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证据的合法性包括:某些证据具有法律规定的许可性;证据必须由当事人依法提供和仲裁庭依法定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核实。如果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即使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也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
    2023-04-02
    405人看过
  • 证明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证据有哪些?
    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会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合同纠纷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一)承运人、托运人均可成为适格原、被告;(二)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情况下,托运人起诉与其签订合同的承运人的,应将损失发生区段的承运人列为共同被告;(三)托运人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适格被告仍应为托运人而非受让人;(四)收货人是合同的利害关系人,可列为案件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
    2023-07-16
    107人看过
  • 近亲属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有独立的地位吗?
    近亲属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有独立的地位。《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一、近亲属做为辩护人的权利有哪些?1、为犯罪嫌疑人行使辩护权的权利辩护人可以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在诉讼过程中向司法机关提出辩护意见;可以出庭参与审判诉讼,为犯罪嫌疑人提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
    2023-06-19
    316人看过
  • 辩护律师独立诉讼地位是怎样规定的
    辩护律师独立诉讼地位是怎样规定的我国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专门执行辩护职能,维护被告人的权益是其唯一的职责,他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依法独立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只服从法律和事实,不受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辩护人承担辩护职能时,仅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其法定职责就是忠实于案件事实真相,尊重客观证据,坚持真理,既不能主观想像、猜测,也不能歪曲事实,以有效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至于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目前学术界争议较大。由于刑事诉讼法第96条只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的活动内容,并未明确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所以理论上和实践中对侦查阶段律师的称谓主要有:受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法律辅佐人、法律帮助人或犯罪嫌疑人的法律顾问、辩护人等。一般认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并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故仍然应当称其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为宜,其他称谓都不规范。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介
    2023-06-17
    166人看过
  • 诉讼参与人地位探究
    诉讼地位指的是诉讼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相关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广义上,原告、被告、第三人是当事人,也就是说诉讼地位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狭义上,第三人只是诉讼参加人,不是当事人。商标诉讼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什么(一)原告和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原告和被告的诉讼地位是:原告,是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被告,是指经原告声称曾侵犯其民事权益或与其发生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原告和被告是民事诉讼中处于相互对立地位的两方诉讼主体,对民事诉讼程序的发生、发展和消灭有重大的影响作用。但是,原告和被告并不是支配民事诉讼程序的人,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是诉讼程序的指挥者,因此,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二)共同诉讼人在一般的民事诉讼中,一个案件通常是一个原
    2023-07-15
    465人看过
  • 妨害作证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主体?
    法律是严肃的,不允许有一丝丝的隐瞒与欺骗,更不会容许影响法律权利使用的行为发生,但是还是有一部分人为了在犯罪之后避免牢狱之灾,会想尽各种办法来隐瞒事实真相,那么在法律中妨害作证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主体是怎样规定的呢?《刑法》第307条规定了妨害作证罪,是指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06条之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作伪证的行为。两罪有相似之处,都是直接故意犯罪,在客体上都侵犯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程序,行为人主观上都有妨害证据的意图,客观行为也有相似之处。但两罪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1)发生的诉讼范围不同。前罪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大诉讼中;而后罪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2)行为发生的时间不同。从时间上看,前罪行为既可以发生在诉讼活
    2023-04-19
    484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与辩护是一样的吗?
    一、刑事诉讼与辩护是一样的吗?刑事诉讼与辩护是不一样的,刑事诉讼指的就是,对于案件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整个诉讼过程,辩护的话是属于其中一个环节。刑事辩护包括无罪辩护、罪轻辩护等相关的内容。1、自行辩护。(1)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2)这种辩护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2、委托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亲友等作为自己的辩护人。3、指定辩护。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
    2024-01-05
    235人看过
  •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主体。本罪的主体是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这里的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被告人的利益向司法机关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事实或材料,并依法为被告人担任辩护的人,包括律师和其他公民。诉讼代理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被害人的利益代表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追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或者要求给予被害人经济赔偿的人。2、行为。本罪的行为是毁灭证据,这里的毁灭证据,是指使证据完全消灭或者完全丧失证据的作用。一、在刑事案件中律师的作用大吗刑事案件中,律师的作用是非常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
    2023-03-14
    386人看过
  •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罪的界限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而后者为特殊主体,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才能构成其罪。(2)帮助的对象不同。本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中的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也包括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而后者的当事人,则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3)毁灭、伪造的证据范围不同。本罪证据既可以是刑事诉讼证据,也可以是民事、经济及行政诉讼证据;而后者则仅限于刑事诉讼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据。(4)对情节的要求不同。本罪必须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而后者则无这一要求。(5)发生的时间不同。本罪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又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还可以发生在上述诉讼前;而后者则仅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在刑事诉讼前,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构成犯罪的,仍要以本罪治罪科刑,而不是构成后罪。(6)所侵犯的客体不尽相同。本
    2023-04-04
    307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辩护人
    词条

    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辩护人
    相关咨询
    • 辩护人辩护时,辩护人在诉讼活动中伪造证据罪与伪造证据罪如何区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一、概念及其构成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 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包括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
    • 辩护人的责任与地位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1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依法独立履行职务,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没有控诉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修改为:“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
    • 辩护证据利与弊论,辩护证据对辩护人的好处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4
      乔方律师看到全案证据后才能找到足够多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比如无罪证据或者从宽情节要逐一核对、以争取好的处理结果或者从轻量刑。全案证据较多,需要综合判断,找出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证据和情节! 1、最终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及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这需要一定的专业刑事法律素养和辩护语言技巧! 2、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律
    • 被告人对辩护人的证据表示无异议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
      经过法庭质证程序,各方对证据均无异议,法庭可以直接采信。
    • 什么是诉讼地位辩护律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9-04
      诉讼地位辩护律师的职责是根据此前他所掌握的一切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情节依据娴熟的法律知识全面地对抗公诉机关,与公诉机关展开全面的唇枪舌战。律师在辩护中起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因为辩护的过程就是激烈交锋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