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偷越国境罪的司法解释
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所谓国境,是指我国与邻国的交界。所谓边境,是指大陆与香港、澳门等地区的分界。国(边)境是出入国家的门户,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我国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加强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
二、偷渡越国罪的相关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本罪与走私罪共犯的界限
海关人员与走私犯罪分子事先通谋,故意使走私行为得逞,其实质上是海关人员和走私犯罪分子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只不过分工不同,故应当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事先有无通谋”是区分本罪与走私罪共犯的界限。如果海关工作人员与走私分子事前已相互通谋并互相勾结实施走私行为的,则构成走私罪的共犯。
(二)放纵走私过程中的受贿行为的性质界定
对于海关工作人员在放纵走私过程中,收受或者索取走私人财物,但并无走私之共同故意和行为,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其行为构成放纵走私罪和受贿罪,应该实行数罪并罚。但另有人认为,这属于牵连问题,应该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按刑罚较重的罪来定罪处罚。理由是收受或索取走私人财物这一行为的目的是为了放纵走私,也就是说收受或索取贿赂是放纵走私的一个客观要件,所以,对放纵走私的这一客观行为只能作出一次评价,而不能作出重复评价。
(三)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海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发现的走私行为没有发现,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以玩忽职守罪处罚。两罪主要区别在于:本罪的主体只能是海关工作人员,而后罪的主体不仅包括海关工作人员,而且包括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而后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
(四)本罪与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界限
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明知走私行为构成犯罪,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移交,而是枉法处理,以罚代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实质上也是一种“徇私舞弊放纵走私”的犯罪行为。但其与本罪的“放纵走私”又有一定的不同。本罪的“放纵”行为是对走私行为不作任何处理,而后罪的“放纵”行为,则可能是行政执法人对走私行为的降格处理,以行政处罚代替追究刑事责任等,从社会危害性上讲,比本罪的“放纵”行为要轻一些。因而在实践中,应当按照刑法第402条规定的“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来定罪处罚。
跨国走私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行为。这不仅是对各国法律的蔑视,更是对偷渡者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负责任。由于不是正规的渠道行为,走私者在过境时通常选择隐蔽行进,对生命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因此处罚十分严厉。
-
组织偷越国境罪和偷越国边境一样吗?
265人看过
-
组织偷越国境罪与偷越边境罪的区别是什么?
193人看过
-
组织多少人算偷越国境罪?
235人看过
-
跨境犯罪组织与偷越国边境罪的关系
342人看过
-
组织偷越国境罪主体是哪些?
236人看过
-
如何量刑组织偷越国境罪的策略?
338人看过
-
被关在北京市XX,组织偷越国边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应当立案侦查。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一旦满足了本罪的构成要件,就应当进行立案侦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依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一次组织20-49人偷越国(边)境的; (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3-4次的; (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1-2人的; (4)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5
-
组织偷越国边境罪的既遂司法解释有哪些?亲戚被关在北京市XX。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应当立案侦查。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一旦满足了本罪的构成要件,就应当进行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依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据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
什么是偷越国(边)境罪,成立自然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3偷越国(边)境是指自然人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在越过国界线或者通过法律上的拟制国界时,不从指定口岸通行或者不经过边防检查,或者未经出境许可、未经入境许可,可追究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行为。偷越国(边)境是违法行为。依照刑法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
-
偷越国(边) 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法条及司法解释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30[刑法条文] 第四百一十五条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是想偷越境(边境)的,应当办理出入境证件,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是偷越境(边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 高检发布字[1999]2号 二、渎职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