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有纠纷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21:50:30 306 人看过

农村土地确权有纠纷时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

一、宅基地确权跟兄弟有什么区别,以其弟弟是否有份

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一户一宅制,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一户人家拥有,因此,宅基地属于共有的,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而单位之间的争议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结果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应该如何打宅基地纠纷官司

打宅基地纠纷官司的方法如下: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9: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宅基地权属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确权和宅基地纠纷要如何调解
    一、先行政后司法的原则,未经政府调解的法院可以不予受理《土地管理法》里面,第十六条有明确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土地管理法的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土地有纠纷,首先应经过调解,而调解的首选单位就是乡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经人民政府调解的,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不予受理。二、在纠纷解决之前,土地要保持现状农村土地目前就三种权利。耕地和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这是毫无疑问的。耕地地又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宅基地分为使用权。在纠纷解决之前,当事双方或多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在有争议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
    2023-03-24
    88人看过
  • 法院能否代理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案件
    人民法院一般不受理农村土地确权纠纷,该类纠纷通常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政府要求处理;对人民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一、专利侵权案件的维权步骤(一)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三)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四)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土地置换合同纠纷如何解决?土地置换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
    2023-03-19
    165人看过
  • 土地权属争议纠纷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农民拥有法律赋予的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法定承包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对没有具体法律、政策为审理依据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人民法院应从维护承包人合法权益出发,根据现有的法律和政策的基本精神,妥善审理。人民法院在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对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在法定承包期限内,除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其他一律不得收回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将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包地发包给别的农户,外出务工农民请求收回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人口田邻居可以继承吗农民的人口田不是基本农田,这两个不是一个概念。农民的人口田是责任田,就是按人口平均分配给农户的耕地。俗称人口田。基本农田是国家政策保护不得占用的耕
    2023-03-07
    467人看过
  • 解决农村私有土地使用权纠纷
    一方面,私人土地本质上属于集体所有土地。《宪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私有土地和私有山也属于集体,《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可见,农村私有土地与宅基地、承包地一样,虽然是个人使用的,但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你和李某之间关于私人土地的纠纷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另一方面,法院不具备受理案件的条件。《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
    2023-05-08
    125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有纠纷怎么办
    一、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有纠纷怎么办?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农村征地拆迁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
    2023-06-16
    441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能否在非农村地区确权?
    一、确权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二、确权方法1、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2、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3、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三、证据依据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城镇地籍调查资料;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
    2023-07-07
    205人看过
  • 该向哪个部门举报农村土地确权纠纷?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1、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处理原则(一)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的原则。土地权属争议产生的原因很多,但多数是因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所引起的,这种情况在集体组织之间的土地权属关系中十分常见。(二)现有利益保护的原则。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前,土地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争议双方应本着保护现有利益的原则,不得有任何破坏土地资源、阻挠争议解决的行为。(三)诉讼解决以行政处理为前置的原则。政府处理在土地权属纠纷解决方式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
    2023-07-06
    262人看过
  • 土地确权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拆迁补偿分割纠纷案由怎么确定?(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1、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3-14
    120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纠纷由哪个单位负责
    土地承包一般需要办理各种手续,报各部门后才能进行相应的承包工作。而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才能开展相关工作的,承包的土地应当用于帮助国家发展,才能使用土地。以下是小法巴网为您整理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中国的土地转让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负责解决。”。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现状。”此外,在200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我们了解到了家庭承包纠纷、其他承包纠纷、征地补偿费分配、土
    2023-05-31
    67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如何申诉,申诉流程是什么
    发生土地确权纠纷应该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农业委员会申诉。申诉流程按照政府或者是委员会的要求进行。农村土地确权按照“是谁的就发给谁,谁在使用就发给谁”的原则确认。具体说来,农村土地所有权,是谁的,就发给谁,比如,是行政村所有,就发给行政村;是村民小组所有就发给村民小组;是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就发给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土地承包权,谁承包的,就发给谁;农民承包地土地,经过土地流转,是谁在实际经营,就发给谁。1、农村土地确权的概念。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土地确权的原
    2023-04-27
    30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有些土地不登记确权呢?
    一、哪些农村土地参与确权?但是此次农村土地确权,是针对的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其中又以农村承包土地确权为主,以稳定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具体来看:1.农村承包耕地:确权到农户或者村民小组(以前有的土地是以生产队为单位进行的承包)2.农村宅基地:确权到农户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到集体、单位或者个人(依法办理了用地手续的)4.农村四荒地、未利用地:确权到集体、村民小组或者个人(小组或个人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队这类土地进行承包。)另外,农垦国有土地也在陆续开展确权,但负责部门不大一样,是由各地农垦主管部门负责的,主要对国有农场使用的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等土地进行确权。由于在实际操作中,我国农村有些集体土地是交给国有农场代为管理的,这类土地应按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流程来,而不是农垦土地确权。二、哪些土地不能确权?以上土地都是纳入了此次农村土地确权的,只是确权的主体和对象有所差异,而不参加确权的土地大多是
    2023-06-03
    111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该以哪种程序申请维权
    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集体经济组织相互之间或与其他组织之间存在土地所有权争议的,先由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土地所有权,再按照相关程序对所涉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土地所有权一时难以明确的,暂缓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应以何种程序维权?《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不动产登记
    2023-04-04
    479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土地确权,如何理解农村土地确权的概念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农村土地确权的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农村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
    2023-05-05
    373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纠纷
    小产权房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存在争议。虽然目前的法律规定是只有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才能被认定为合法有效的房产,才能进行买卖过户登记等手续,但是对于小产权房来说,由于历史原因和地区差异,其房屋所有权归属并不清晰。因此,小产权房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存在争议。关于小产权房的所有权归属问题,目前的法律规定是,只有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才能被认定为合法有效的房产,才能进行买卖过户登记等手续。因此,将“谁先入归谁不正确”改为“小产权房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存在争议”可能更为准确。 我 国 小 产 权 房 政 策 解 析 : 如 何 认 定 合 法 有 效 房 产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由于其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因此其产权具有不确定性。针对小产权房的政策一直在不断变化和调整,但目前仍存在一些争议和不确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
    2023-09-03
    209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宅基地权属是指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随意转让和买卖。 在权属方面,宅基地的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是分离的,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而宅基地的使用权则需要在符合... 更多>

    #宅基地权属
    相关咨询
    • 农村纠纷土地确权申请流程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8
      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要注意的一件事情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农村土地怎么确权农村土地一定要确权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2
      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 2022年农村土地确权纠纷要找谁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30
      1、一般是由人民政府处理。 2、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3、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怎么写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纠纷起诉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05
      1、原告人的姓名及其他基础信息;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2、被告人的姓名及其他基础信息;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3、诉讼请求:即希望法庭的判决结果,例如借贷合同的起诉状中:被告需马上偿还原告借款金额元,利息元; 4、诉讼费用由被告人承担; 5、诉讼的原因:写明起诉的理由,例如:被告人拒绝偿还借款或者下落不明等等 6、其他需要写明的事项; 写完起诉状之后就可以拿着起诉状和相关的资
    • 农村土地球土地确权纠纷诉讼书如何写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09
      关于农村土地球土地确权纠纷诉状应阐述下列内容:诉讼人姓名、年龄、性别、住址和职业;被诉讼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姓名、职务;纠纷原因;举证证明;请求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