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23 09:57:42 126 人看过

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包含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除此之外,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00: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有什么?
    一、劳动合同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有什么?劳动合同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1)用工单位的名称(全称)、所有制性质、法人资格、注册证件号码;劳动者的姓名、劳动手册及身份证号码;(2)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应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劳动纪律。包括考勤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厂规厂纪,以及奖励惩处办法等;(3)劳动者在生产或工作上应该达到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或者应当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4)合同期限、试用期限;(5)企业的生产或工作条件。包括对劳动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工作必须的劳动工具、工作环境等;(6)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包括劳动者在合同期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养者、工伤、医疗等保险待遇等;(7)劳动者的工种、职务或职称;(8)变更、解除、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手续;(9)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及承担责任的方
    2024-01-16
    339人看过
  • 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原来的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分立、合并后,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公司与员工之间没有就劳动合同的处理事宜作出过任何的约定,那么劳动合同就应当由分立合并后的公司继续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2024-05-06
    274人看过
  • 劳动合同转到其他公司还有效吗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转到其他公司的,原劳动合同是有效的,新的单位继承履行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1.合同主体不合法,即劳动者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或者用人单位不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合同缺少法定必要条款,或者合同条款违法,通常表现为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或低于法定最低劳动标准。3.合同形式不合法,即要式合同未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或标准形式。4.订立程序不完备,即订立合同未履行法定必备程序。5.意思表示不真实,即订立合同过程中,由于欺诈、威胁、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而导致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2023-04-27
    203人看过
  • 劳动合同应当约定什么,劳动合同约定的事项有哪些
    (1)工作内容所谓工作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从事什么类型或内容的劳动,这里的工作内容是指工作、任务或职责。该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它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目的,也是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原因。(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一般来说,法律规定工人在一定时间内(工作日、工作周)应完成的任务,以确保工作时间的最有效利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这里的工作时间包括工作时间的长短和工作时间方式的确定,如8小时工作制或6小时工作制、日班或夜班、正常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情形有哪些对于在劳动合同中哪些情况下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即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只限于以下两种: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技术培训后,可以在服务期协议中约定违约金;不过,对于具体的
    2023-08-08
    48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双方可否约定解决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决争议,也可以不约定。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地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九)法律法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除前款规定的必要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地区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
    2023-08-07
    136人看过
  •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一、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争议的解决劳动争议包括劳
    2023-02-19
    393人看过
  • 双方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的违约金约定有效吗?
    一、双方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的违约金约定有效吗?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需要补充的是,所谓的约定经济补偿金应该是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必要条件,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不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的人员并非全体劳动者,而是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
    2024-01-01
    204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约定事项一方反悔怎么办?
    抚顺尚先生问:去年10月,我被一家餐厅聘为厨师。经过两个月的试用后,厨师长说我符合要求,公司人事部拿来两份劳动合同让我签。我本来想仔细看看,但对方一个劲儿的催我,说大家签的劳动合同都一样,没什么可看的,我只好匆匆签上名字让他们拿走了,后来也没给我一份。我们厨师实行轮休,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10点至晚上10点,这样算来,我们每天要上班12个小时。近日我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时,领导拿出劳动合同,说上面明确约定每天中午1点至下午5点为午饭和午休时间,这期间不付报酬,因而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单位不应该支付加班费。请问:公司的说法对吗?答:首先,《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餐厅在你试用两个月后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有悖法律规定。其次,《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
    2023-06-10
    419人看过
  • 劳动合同其他违约责任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劳动者的违约责任。违约不是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比较严重的违约,造成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约定两种形式,第一种赔偿损失的方法。即约定由违约一方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第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另外,所谓的违约,不是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比较严重的违约,造成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1、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劳动者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2023-06-19
    299人看过
  •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及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中苗木属非定型规模一致化商品,属自然化的物品,不可能达到一种眼光认识物体的绝对性标准。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实在无法协商达成共识的,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调整供应计划。乙方尽力配合并同时修补完善合同。一、车位转让协议怎么写1.车位转让协议本质来说是合同,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并签订书面合同,车位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主要看其内容是否符合合同的构成要件以及是否出现了法定合同无效的情形。转让车位时,需要确定转让人的身份,看他是否有签订转让合同的意愿,车位产权是否完整,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需要确定转让的是车位使用权还是所有权,如果是使用权的,只有20年,如果是所有权的,最长不得超过70年。在签订车位转让合同后,需要办理车们转让过户手续,实现产权变更。2.车位转让协议书书写格式:车位转让协议书转让方
    2023-04-11
    310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方法除了劳动合同?
    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也还有很多证据材料可以证明事实上劳动关系的成立。最为常见的有:劳动者的上下班打卡记录、工作记录、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工资条;如果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社保,社保记录也是非常有力的证据。此外,如果劳动关系已经解除,那么单位发给劳动者的解除合同的通知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漏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职工名册;(六)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
    2023-07-01
    173人看过
  • 双方约定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应该由公司给吗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支付,其他情况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一、解雇员工公司应该怎么赔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公司合理赔偿金怎么算?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
    2023-06-25
    127人看过
  • 收购其他公司应注意的事项
    **石女士来电咨询:我自己要注册一家装修公司,但在咨询过程中,代理公司介绍说有人想转让装修公司。请问,我们在购买这样一家公司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a: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对于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财务账簿,必要时可以提供财务账簿,我们可以请专业会计师对其真实性进行审计(2)公司的人事、劳动合同(3)公司对外经营合同的履行情况(4)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5)公司诉讼及可能发生的诉讼的法律分析(6)签立完善的公司购买协议(7)注意工商变更登记(8)建议聘请律师介入,可以避免很多风险,避免纠纷,减少将来不必要的损失
    2023-05-07
    94人看过
  • 未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与其他公司签合同吗
    一、未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与其他公司签合同吗?未解除劳动合同不可以和其他公司签合同,员工与原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又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将要承担以下后果:1、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比如员工隐瞒另一份劳动合同,与新的公司签订新一份合同,那么该公司知道真实情况后,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并且,未先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也可以据此主张终止劳动关系。2、新签劳动合同后,给原公司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因为员工先后签订两份合同,会给原公司安排工作等带来经济损失,原公司可以根据相关证据予以追偿,同时要求新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员工辞急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数额可以是一个月的工资。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023-04-29
    26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的其他约定事项有法律效力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13
      只要是双方自愿签署的,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其他约定条款,都是有法律效益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劳动合同其他事项约定写些哪些内容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1
      劳动合同中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也可以填写如下内容: 1、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名称。 2、绩效奖、考核奖金。 3、年终奖。 4、其它福利,奖金或者特别约定。
    • 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事项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啊?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9
      1、凡不按照劳动合同期限履行劳务合同的职工(即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规定的工作量),擅自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承担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并承担本人总工资30%的违约责任。 2、聘用人员因家中有事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论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 员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其他约定事项怎么写?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10
      员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其他约定事项的内容可以写:其他事项填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如果除了了劳动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外还有其他约定的可以在该项内容写明,比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每月补贴住房费,但合同条款没有该内容,就可以写在这里,如果没有其他约定的事项,该项内容可以填写“无”或者用横线划掉。
    • 中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应该写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6
      劳动合同中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可以填写如下内容: 1、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名称。 2、绩效奖、考核奖金。 3、年终奖。 4、其它福利,奖金或者特别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