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判刑为:犯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且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也就是说,构成该罪的主体,必然是具有特定身份的自然人,即被依法判处刑罚,并被强制在关押机关服刑的罪犯。
一、怎么样才构成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3、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私放俘虏罪的认定标准适用
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区分本罪与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界限。
俘虏也属于在押人员,而且这两种犯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是相同的,其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l、犯罪侵害的客体不同。私放俘虏罪侵害的是俘虏管理秩序,而私放在押人员罪侵害的客体是司法监管秩序。
2、犯罪的对象不同,私放俘虏罪所私放的是战时被我方俘获的敌方武装人员,及其他为武装部队服务的人员,而私放在押人员罪私放的是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
3、犯罪的主体不同,私放俘虏罪的主体是军人,而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当俘虏因其战争罪行被审判而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时,其具有双重身份,私放这样的俘虏应按处理想象竞合犯的原则,以较重的罪名论处。
三、脱逃罪的成因和构成要件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脱逃。脱逃,是指脱离监管机关的实力支配的行为,具体表现为逃离关押场所。脱逃的方式没有限制,如乘监管人员疏忽而逃离关押场所,乘外出劳动逃离关押场所,对监管人员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而逃离关押场所,打破门窗或毁损械具后逃离关押场所,等等。
3.主体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已决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未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不是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且出于逃避监管机关监管的目的。如果没有这种目的,由于某种特殊原因,暂时离开关押场所,特殊原因消失后立即回到关押场所的,一般不宜认定为脱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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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犯罪行为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30认定破坏监管秩序罪: 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被拘留的罪犯; 2、主观方面一般是直接故意的; 3、侵权对象是我国监护管理秩序; 4、客观上,犯罪分子依法被拘留,严重破坏监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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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惩罚破坏监管秩序罪犯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4我国刑法第315条规定了破坏监管秩序罪,对于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实施的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维护监管场所的工作秩序。其中对于罪犯不包括依法被关押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故被告人及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破坏监管场所秩序的行为不以本罪论处。殴打监管人员如果致人重伤、死亡的,则属于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等的想象竞合犯,择一重处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指多次殴打监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