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力做好甘肃、四川遭受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地区住房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0:36:10 382 人看过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甘肃、四川遭受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地区住房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银发〔2010〕226号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省、四川省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最近关于抗灾救灾的决策部署,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抗灾救灾工作,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作用,满足受灾群众在入冬前的基本住房保障,现就做好甘肃、四川遭受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地区(以下简称灾区)住房重建的信贷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落实好灾前住房重建贷款因灾延期偿还政策。考虑到灾区群众的实际困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泥石流灾害之前发放的汶川地震住房重建贷款,灾后不能按时偿还的,在2011年9月底前,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借款人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对借款人主动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还清贷款的相关信息及时补录入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做好自身救灾工作的同时,要积极组织力量对受灾群众的汶川地震住房重建贷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将贷款的客户信息、贷款本息、还款记录等信息详细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二、对灾区实行住房信贷优惠政策。对于有地方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担保公司(或担保基金)提供全额担保以及借款人提供完全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物、质物的农房重建贷款,其贷款利率可适当下浮,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6倍。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农户收入状况与特点,提供灵活多样的贷款偿还方式,减轻农户前3年的本金偿还压力。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受灾农户进行调查摸底,按照收益覆盖成本和风险的原则,着重考虑农户灾前收入水平、家庭劳动能力、未来收入预期、有效担保状况及财政贴息等因素,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可自主确定农房重建贷款的额度、利率、期限及偿还方式。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由政府建立担保基金提供担保。

降低城镇灾区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和最低首付款比例,对住房贷款利率可适当下浮,最低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6倍,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的还款能力等因素自主决定具体贷款利率水平;首付款比例可适当下调,最低可下调为10%,具体首付比例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贷款管理,对住房重建贷款实行专户管理、商业运作、分类核算、分别考核。要严格落实“三查”制度,强化贷款质量的评价分析和后续监测,确保贷款资金用于住房重建,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和道德风险。

四、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要通过加强辖区内支农再贷款限额的调剂力度,对灾区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房重建贷款的合理资金需求,及时给予支农再贷款支持并实行优惠利率。凡用于支持灾区农房重建的各期限档次支农再贷款利率,可在现行支农再贷款利率(一年期利率为2.88%)基础上分别下调0.99个百分点。对辖内支农再贷款限额调剂后,灾区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房重建贷款资金仍有不足的,人民银行总行将根据其实际需要适当安排增加支农再贷款限额。

五、加快恢复灾区各项金融服务功能。灾区人民银行分支行要加强灾区现金调拨和供应,确保灾区的现金需求;加快修复金融基础设施,保障支付清算、国库、发行等系统正常运营。灾区金融机构要抓紧恢复基层网点,积极采取便利措施,满足灾区存取款、汇兑、交费、结算等基本的金融服务需求。

上述有关金融支持和服务措施暂定执行至2011年9月30日,另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请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兰州中心支行分别会商四川省银监局、甘肃省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城乡信用社。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五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14: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甘肃新规:自然灾害受灾严重地区可越级上报
    《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12月1日起施行近日,省政府第1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灾害造成特别重大或者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可越级上报。《办法》明确,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有关灾情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报送灾情,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灾情。对灾害造成特别重大或者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可越级上报。此外,多灾易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农村住房灾害保险制度,健全各级财政补贴、农户自愿参加和保费合理分担机制,引导和鼓励农户参保。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做好承保、理赔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巨灾保险制度。《办法》明确,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实行专款(物)专用,无偿用于受灾人员的紧急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住房的恢
    2017-09-03
    131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
    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处;平江、沧浪、金阊区房产管理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国土房产局;各物业管理企业: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和居住质量的愿望十分迫切,对住宅的装饰装修十分普遍,随之而来的擅自改变住宅的功能和结构、破坏承重墙、野蛮装修等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房屋的安全性能,并频频引发邻里纠纷。为了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的安全管理,规范房屋装饰装修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现就进一步做好房屋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如下:一、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和《苏州市房屋装饰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和本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住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二、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处受市房产管理局的委托,具体负责房屋装饰装修结构安全鉴(审)定及管理工作。在受理鉴定申请时,要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对房屋
    2023-04-22
    90人看过
  • 关于印发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建材生产供应和价格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建材生产供应和价格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建材生产供应和价格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建材生产供应和价格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建材生产供应和价格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厅[2008]27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建设厅(局),物价局:为了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建材生产供应,稳定灾区主要建材价格,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确保《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顺利实施,特制定《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建材生产供应和价格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按照实施。附件:《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建材生产供应和价格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
    2023-06-10
    245人看过
  • 关于做好淮河流域灾后重建和治淮工程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江苏省、河南省、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淮河流域发生特大洪灾后,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了要抓紧搞好淮河流域治理和灾后重建的重大决策,并专门召开了治淮工作会议,国务院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对治淮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对当前工作重点提出了明确要求。四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为淮河流域灾后重建和加快治淮工程建设提供及时和优质的服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科学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安排移民迁建和治理工程用地科学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的基础。沿淮各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开展对淮河流域土地资源调查,摸清土地资源现状以及洪水淹没范围、淹没面积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合理用地、保护耕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依法组织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淮河流域治理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工作,包括用
    2023-06-10
    259人看过
  •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地震灾区破损住房重建维修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2003年8月16日在我市北部发生的地震灾害,波及巴林左旗、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右旗等旗县,致使这些地区的大量城乡居民住房遭到严重破坏。为使灾区居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特别是确保安全过冬,现就做好地震灾区破损住房的重建和维修工作通知如下:一、搞好查验、鉴定和统计。各相关旗县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城镇、农村牧区破损住房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调查摸底,按倒塌和不同的破坏程度进行查验、分类和鉴定,并做好统计汇总工作,确保不遗漏一户灾民。对经过有关专家鉴定,已经严重破坏、没有维修价值的住房,要按倒塌房屋处理,并尽快推倒重建。二、及早搞好重建规划和维修方案。受灾地区已有房屋建设规划的,要严格按照建设规划开展重建工作;没有建设规划的地区,要结合城镇、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尽快组织编制出灾区重建规划,确保重建工作顺利进行。对需要维修的住房,要区分不同的破损程度,分别制定
    2023-04-22
    453人看过
  • 关于支持地震灾区恢复生产、搞活市场、重建家园的若干意见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文号:工商办字[2008]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恢复生产、搞活市场、重建家园,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积极支持证照丢失、损毁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持照合法经营。对在地震灾害中《营业执照》等证照丢失或者毁坏的,根据当事人申请和核查登记档案,及时予以补发,以利市场主体迅速恢复生产经营,开展商事活动。二、适当放宽认缴出资期限和设立登记期限。灾区恢复重建期间,对于因灾情影响实收资本不能按期到位的公司,允许其股东适当延长认缴出资期限;对于因灾情影响不能在法定有效期内提出设立登记申请的,可以允许适当延长有效期限。三、认真做好受灾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变更登记等工作。对于确因灾情影响无法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变
    2023-04-23
    110人看过
  • 关于加强甘肃舟曲灾区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甘肃舟曲灾区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电[2010]11号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甘肃舟曲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为切实做好救灾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证灾区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请你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灾害情况,全面加强灾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调拨工作。二、请及时了解灾区药品、医疗器械需求情况,掌握受赠药品、医疗器械有关情况,包括产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进口口岸等,做好受赠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验收、检验、分发、记录等工作。要按照国家局《关于加强抗震救灾捐赠药品监管工作的
    2023-04-24
    455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文号:银发〔2008〕36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银发〔2008〕361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近期召开的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融资支持,促进扩大内需和提高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当前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融资支持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意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基础,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保障,是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也是全面提高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
    2023-06-07
    257人看过
  •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对口支援(经济协作、合作交流、扶贫)办公室: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继续组织开展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我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意见》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2023-04-25
    252人看过
  • 关于做好建设银行房地产金融信息工作的通知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得到迅速发展并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产业。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房地产信息,对于我行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服务以及推动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发展至关重要。过去,各行在搜集、应用房地产信息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掌握了一些信息,但与实际需要还有很大的差距,各行应当认真加强房地产金融信息工作,为此特作以下通知要求:一、为切实做好房地产信息工作,各行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尽快建立和完善房地产金融信息网络。已经建立信息网络的分行,要制定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网络运转的规范化;没有建立信息网络的分行要逐步把网络建立起来,形成总行、分行、中心支行构成的三级房地产信息网络。各行房地产信息网络均设在房地产信贷部。二、划分职责,明确任务。总行信息网络负责汇总、整理、加工、贮存全国房地产信息;搜集在京中央单位的有关房地产信息;定期对外发布、向下传递房地
    2023-06-10
    244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质[2003]107号各建质[2003]107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自1997年我部《关于印发〈施工现场工伤保险试点工作研讨纪要〉的通知》(建监安[1997]17号)以来,特别是1998年3月1日《建筑法》颁布实施以来,上海、浙江、山东等24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积极开展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此项工作的发展很不平衡。为贯彻执行《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2003年内,要实现在全国各地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
    2023-06-08
    423人看过
  • 关于做好灾区水毁耕地复耕和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1998年我省遭受的超百年一遇特大洪水,造成全省水毁耕地达35.52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3%,其中冲走耕地1.73万公顷、积水耕地25.60万公顷、沙压耕地8.19万公顷,涉及1424个村,占全省村总数的9.5%。对此,灾区的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采取措施,整治水毁耕地。计划到今年春耕前可复耕27.79万公顷,占水毁耕地的78.25%。尚有7.72万公顷耕地无法复耕,占水毁耕地的21.75%,涉及585个村。尽管水毁耕地严重的地方,对土地复耕和解决受灾农户无地种问题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由于水毁耕地整治复耕难度大,所需资金不足,加之去年春季绝大部分村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已经搞完,并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使调整耕地工作难度仍然较大。为切实做好灾区水毁耕地复耕和调整工作,妥善解决灾区人民生产生活问题,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要把水毁耕
    2023-06-10
    428人看过
  • 关于加强我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农村住房集中改建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的意见》等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住房质量安全和防灾抗灾能力、促进农村新社区建设为目标,建立完善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体制,规范农村建房行为,加强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服务和市场管理,着力提高农村住房设计、施工水平,促进农村住房建设走上科学、规范、有序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二、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机构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3-04-22
    66人看过
  • 关于推进建筑业企业法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城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律师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业协会、律师协会,中国建筑业协会各直属会员:为了提高建筑业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提升专业律师为建筑业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水平,促进建立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的长效机制,中国建筑业协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决定建立起法律事务合作关系和协调机制,共同推进建筑业企业的法务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提高对建筑业企业法务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随着我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的日趋完善,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活动和日常经营管理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越来越多,如各种合同关系、知识产权、劳动纠纷、财务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都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规范。建筑业企业既要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做自觉守法的企业,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3-06-05
    360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西安市一步做好城市居民住房调控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调控工作的通知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6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文件和2011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我市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
    • 泥石流是自然灾害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28
      泥石流是自然灾害。泥石流是在山区沟谷中,由暴雨、大量冰雪融水或江湖、水库溃决后的急速地表径流激发的含有大量泥砂、石块等固体碎屑物质,并具有强大冲击力和破坏作用的特殊洪流造成的灾害。
    • 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意见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01
      2016年9月19日,最高检反贪总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指出,各级检察机关和邮政部门要以预防职务犯罪、传播廉政理念为出发点,以创新“预防+邮路”建设为基础,积极扶持发展预防职务犯罪志愿服务组织,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积极的贡献。
    • 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的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4-04-26
      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的区别有:指导意见内容较为抽象,理论性文字较多,主要是对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目标步骤、工作措施做一个总体部署。而实施意见在涵盖以上内容的同时,在工作措施上会更为具体,甚至包括一些具体的工作安排。指导意见主要在宏观层面的提要求、定原则,实施意见主要在微观层面的抓落实、定方法。
    • 遭受自然灾害地区救助工作由哪里负责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2
      根据我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国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三条及第五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