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与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的区别
两罪都属于侵害林木资源的犯罪,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对森林资源保护的管理制度,犯罪主体均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且主观罪过形式都是故意,但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与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之间仍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
(1)犯罪的客体要件不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和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其中不仅包括非法采伐的行为,还包括故意毁坏的行为,即使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价值或使用价值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的行为,如放火、爆炸等方法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采伐、毁坏即可构成本罪,不要求情节是否严重;而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则分别表现为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私自采伐国有集体或个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林木的行为(此为盗伐林木的行为),和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虽有许可证,但不按照该许可证的要求而任意采伐的行为(此为滥伐林木的行为),其中,构成此两罪的要求具有“数量较大”的非法采伐行为。
(2)犯罪对象不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即《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名录》和《国家珍贵树种名录》所列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的对象则指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树木。
-
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采伐、毁坏罪的处罚时差是多久?
319人看过
-
采挖红豆杉应构成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353人看过
-
关于一般非法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既遂的刑罚问题
346人看过
-
犯有非法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会怎样?
128人看过
-
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非法行为
50人看过
-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82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如何定性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2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严重的,构成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法律依据: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2000.11.22法释[2000]36号)为依法惩处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
-
如何区分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既遂”和“既遂”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02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破坏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非法收购、运输、加工、销售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产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处罚金情况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
-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与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的界限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4(1)犯罪的客体要件不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和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其中不仅包括非法采伐的行为,还包括故意毁坏的行为。而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则分别表现为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私自采伐国有集体或个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林木的行为 (2)犯罪对象不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即《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名录》和《国
-
刑法中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具体范围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2000).11、22 法释[2000]36号 为了依法惩处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包括省级 上述林业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和科学 学习研究价值树名木,国家禁止和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 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
-
构成擅自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条件会有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5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林业管理制度。包括林木区域、分布、林木种植、林木树种规划、林木采伐等各项林业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以森林法为代表,包括其他国家森林保护法规以及地方森林保护法规。 国家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实行加强保护,积极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同时,国家还保护依法一切利用和经营管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