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怠于清算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4:05:23 360 人看过

本报讯(记者程培青)11月4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债务纠纷案件,法院判决: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据悉,该案是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首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二)》的有关规定,判决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03年1月14日,夏某某、程某某、李某三人出资,成立了北京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该公司因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2005年度企业年检,也未在2006年9月17日以前补办年检手续。2007年11月9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对该公司吊销营业执照,该公司至今未按照规定进行清算。其间,该公司曾因买卖业务欠债权人山西某科技有限公司89万余元货款未支付。

2008年5月5日,债权人山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北京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夏某某、股东程某某、股东李某为被告向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北京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欠其货款89万余元,经多次催要一直迟迟未还。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登记检索系统进行查询,发现三股东出资设立的北京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已被北京市工商局吊销。现该公司早已人去楼空,三人又到太原注册了一家公司。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夏某某、程某某、李某作为公司股东,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组成清算组及时对公司进行清算,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资产流失,侵犯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对公司造成债权人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解散相关文章
  • 因股东原因造成公司并未彻底的清算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
    因股东原因造成公司并未彻底的清算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公司无法清算的法律责任有哪些?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股东应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股东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未经依法清算,
    2023-02-22
    327人看过
  • 关于股东不履行清算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分析
    对于有限公司股东不履行清算义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八条已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定。根据上述条款,本文针对《解释二》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作具体分析:1、怠于履行义务。广义上看,怠于履行义务包含两种情形,一是达到法定或约定解散事由,但在法定时期内不成立清算组,不履行清算义务;二是虽成立清算组,但通过拖延清算或其他方式使清算行为长时间不能结束。结合《解释二》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笔者认为第二款规定中怠于履行义务指第二种情况。对于长时间如何确定期限,笔者认为可以参照《解释二》第十六条法院组织清算6个月的期限并结合清算过程难易程度确定。2、无法清算。《解释二》列举导致无法清算的情形包括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但在实践过程中,公权力机关(如工商行政机关)责令股东对公司进行清算而未清算也属于无法清算的情形
    2023-06-09
    401人看过
  • 股东滥用职权造成无法清算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
    股东滥用职权造成无法清算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公司清算原因有哪些?1、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而引起的清算。股东会决议解散是公司进行清算的主要原因,决议解散的事由由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主要包括:(l)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2)公司所营事业已成就或不能成就;(3)股东全体的同意或股东会解散的决议;(4)股东不足组织公司的法定人数;(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的出现。2、政府命令公司解散而引起的清算。政府命令公司
    2023-02-23
    329人看过
  • 股东在公司法中何时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连带责任主要有七种:。法律另有规定的,再投资可以对被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被投资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的不是投资者,公司法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条【股东权利的限制】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出资不足的,由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公司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固定价值的,由出资的股东补足差额;一人有限
    2023-05-07
    64人看过
  • 股东虚假出资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虚假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出资的依据是公司章程,而公司章程是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意思的自治原则共同制定的公司以及股东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案情简介:三x公司是一家以生产经营不锈钢复合管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3月设立,注册资本为50万元,根据工商部门规定,允许分期注入,孙x、李x系该公司股东。2001年3月、7月,经两次验资,三x公司注册资本增至50万元。在两次验资后,孙x、李x均于短期内共同抽回出资,累计达27.2万元,致使三x公司并未实际占有和使用该出资进行经营。在第二期验资时,两人还共同将三x公司资产中的17.8万元充作应由两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两股东通过对公司财产的控制、支配,虚假出资45万元,实际出资仅5万元,三x公司实际未具备以独立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资格,公司人格实际未独立。孙x、李x在明知履约能力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利用
    2023-08-17
    445人看过
  • 出台公司清算司法解释,拒绝清算的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经专家学者和法院系统论证,最高法院关于公司解散清算的司法解释初稿已经完成,正在等待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院法官金剑锋博士参与了司法解释的调查起草。近日,记者就公司清算一事采访了金剑锋,债权人、股东和公司均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记者: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必须进行清算,但公司不进行清算的,谁可以请求法院启动清算程序金:我国《公司法》第184条只规定了债权人申请清算的权利,而没有规定股东或者公司是否可以请求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我们认为,公司解散后,股东或公司有权向法院申请启动强制清算程序。如果公司不及时进行清算,不仅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也会损害部分股东的利益。公司清算涉及股东对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股东是公司的利害关系人。股东对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是对公司的债权,但这种债权比外部债权晚。我国《公司法》承认债权人申请清算的权利,因此没有必
    2023-05-07
    364人看过
  • 会计帐簿等丢失无法清算,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规定,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完整的财务、会计制度是公司独立财产的保证,是公司得以正常运营的保证,是国家对其征税和管理的重要凭证资料,也是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基础,一旦账册丢失,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则无从查找,公司财产的独立性和股东的有限责任也无从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按照常理公司的账册应当是完备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可以完全控制,以备各种审查,除不可抗力外,无论何种原因的丢失,都显示股东的疏忽和怠于行使义务,都应当承担相应的后果,刘-惠等人虽然主张公司的账册有法定代表人范-华控制
    2023-02-19
    392人看过
  • 公司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不清算应担责吗
    公司注销未依法清算,股东对公司债务担责。公司解散后,股东应对公司进行清算。一、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旦出现以下情况,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虚假出资;2、出资不到位;3、抽逃出资;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10、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11、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12、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二、公司注册后如何要求法人代表注销注销公司法人资格的方式为:在公司解散的事由出现后,公司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股份公司注销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书。法人代表单方无权注销。股份公司的股东如退出,应有相应的退出机制
    2023-06-20
    162人看过
  • 企业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后面连带责任是怎么样承担的
    在公司依法经营,依法办理清算手续,一人公司能够证明不存在与投资人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下,没有问题,但是一旦出现以下情况,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一、民法典股东在什么条件下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中规定:滥用了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的就会承担连带责任。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
    2023-02-12
    460人看过
  • 股东在公司解散中是否有不清算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迟延组成清算组导致公司财产损失的责任性质应当属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上述主体承担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其迟延行为而导致公司资产损失的数额为限度。因此,在责任分配上首先应当以公司资产对于债权人进行清偿,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则在其导致公司资产损失的数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江阴:公司解散怠于清算由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解散后,是否与既往债务毫无瓜葛?江苏省江阴市法院近日调解结案了一起合同纠纷,结果是由已解散公司的三名股东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37万余元。江阴市伟光物资公司从2001年起与上海市晨相燃料公司开始发生业务往来,至2008年物资公司陆续结欠燃料公司货款137万余元。2008年6月份,燃料公司向物资公司催要货款时,物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史东诚以这家公司已注销为由拒绝支付货款。燃料公司查阅工商档案后,得知物资公司于2008年2月
    2023-07-06
    284人看过
  • 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责任承担
    《公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清算义务人如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债权人可在造成损失范围内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清算义务人承担的是补充赔偿责任,即债权人应当先行要求债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在穷尽各种方式后债务人仍未能全额赔偿,且清算义务人未能及时履行成立清算组义务的,可在由此造成的公司财产损失范围内,要求清算义务人予以赔偿。《公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直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清算义务人承担的是连带清偿责任,对于未获清偿的债权,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清偿,亦可直接要求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清算义务人清偿。同为消极的不作为行为,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责任性质,其适用条件有必要加以区分。第一款不作为所造成的后果,仅针对于公司的财产范围,如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
    2023-05-03
    274人看过
  • 连带责任由清算义务人承担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经过专家、学者和法院系统的论证,最高院有关公司解散、清算的司法解释初稿已经完成,正等待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金剑锋博士,参与了该司法解释的调研和起草工作。近日,围绕公司清算的有关问题,记者对金剑锋进行了专访。债权人、股东、公司均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清算记者: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必须进行清算,但是如果公司不进行清算,哪些人可以请求法院启动公司清算程序?金:我国《公司法》第184条仅规定了债权人的清算申请权,对股东或者公司能否请求法院指定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未作规定。我们认为,在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后,股东或者公司也应有权申请法院启动强制清算程序。因为公司如不及时进行清算,不仅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而且可能损害部分股东的利益。公司清算关系到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东是公司的利害关系人。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是对公司的债权,只是这种债权推后居次于外部债权
    2023-07-02
    322人看过
  • 公司解散清算的责任承担和注意事项
    公司解散后进行清算,会出现两种状况:一种是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就按照前面已经叙述过的法定清偿顺序清偿公司债务,并按法定的原则分配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另一种状况是,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如果自己不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则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关于清算组成员,在公司清算期间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有:1.公司清算组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2.公司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3.公司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
    2023-06-09
    87人看过
  • 股东不承担亏损无效股东在公司有什么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有限责任公司最大的特点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VIEWLIST}你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VIEWLIST}根据我
    2023-02-25
    136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解散是指公司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后死亡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 1、被吊销营业执照; 2、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 3、因公司资不抵债破产而解散。 公司解散时,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公司解散必然导致劳动关系提前终止。用人单位... 更多>

    #公司解散
    相关咨询
    • 股东连带清算责任司法解释二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7
      该新司法解释于08年5月19日实施后,以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为由债权人诉至法院,主张股东等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或连带清偿责任的案件向法院起诉,有法官意见认为:必须在受理案件后现行指定限期清算,六个月期限不够,可以延期。只是经组织清算后仍然出现了清算不能等法定情况后,才可以依据第18条判股东等承担赔偿或连带清偿责任。 只要能够举证证明出现了怠于清算财产流失、财务账目灭失等情况的,就不用在限期清算了。可
    • 股东清偿责任的连带责任何时承担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06
      股东连带清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簿、重要文件丢失,无法清算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连带清偿责任公司的股东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5
      1.出资不到位。 《公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虚假出资。 《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0
      一、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1.公司债权人因公司股东存在滥用公司人格的失信行为导致公司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偿债义务,而以公司股东为被告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2.审理时,应当根据下列具体情况确定股东责任:股东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应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出资不足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标准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
    • 股东怠于履行公司变更登记义务承担责任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08
      股东名册记载纠纷,是指股权转让后股东名册未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导致股东无法依据股东名册上的记载主张权利而产生的纠纷。在发生转让股东怠于履行变更登记义务时,受让方可以起诉转让方的方式要求其履行变更登记义务,并可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对于公司不及时变更股东名册的,则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可以公司为被告起诉,要求其协助办理转让手续。 风险提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的事项包括股东的姓名、名称及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