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债权被驳回申诉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8:31:00 87 人看过

如果第三方到期债权异议被驳回的,则当事人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法律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一、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可以停止执行吗

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不可以停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不服驳回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申请的裁定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原裁定,不予执行该公证债权文书;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复议申请。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二、法院能冻结微信吗

人民法院是可以冻结微信零钱的。如果行为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三、民法院离婚债务如何追讨

对方不履行的话可以起诉,判决后依旧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流程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9: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无证据证明到期债权不主张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被驳回
    原告起诉称其与第三人杭州某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发生塑料买卖业务往来。截至2014年8月31日,第三人结欠原告2558461元。原告多次向第三人追讨欠款,但第三人都以在外应收款未收回无款支付不予履行付款义务。被告结欠第三人货款1438078元,并且此笔货款已经全部到期需支付第三人,但第三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未向被告追讨,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438078元。庭审中,第三人陈述:第三人多次到平湖向被告追讨货款,原告所称第三人怠于行使债权没有依据,且第三人已于2014年11月24日向平湖市人民法院就被告所欠第三人货款起诉。法官说法: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本案中,因被告在第三人处有到期债权,虽然被告并不结欠原告款项,但原告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被告,要求被告支付本应支
    2023-06-08
    394人看过
  • 债权转让被第三方保全,讨债的人该怎么办
    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合同权利转让的效果是原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两种情形:一、转让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地位;二、转让方不退出原合同关系,与受让方共同成为原合同的债权人。前提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四)、必须有转让通知。注意事项: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
    2023-02-04
    462人看过
  • 借条存疑债权人起诉索债被驳回
    近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经审查认为借条存在合理性怀疑,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唐某的诉讼请求。谢某向法院起诉声称,2013年10月13日,唐某给谢某出具一张借条,内容为:今借到谢某现金人民币壹拾伍万陆仟元整(156000元),现将本人名下安置房壹套作为抵押物是实。故要求唐某偿还借款。唐某辩称,本案的借贷关系并未真实发生,2013年11月谢某帮唐某以4000元赎回唐某在当铺典当的摩托车,谢某要求唐某自赎回日起按400元/天支付利息,将摩托车押在谢某处。2014年10月13日谢某胁迫唐某向其出具欠条,并将欠条的日期提前至2013年10月13日。2014年11月13日,唐某到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区分局岳屏镇派出所报案称,其在谢某等人的胁迫,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向谢某出具了156000元的欠条。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唐某对借条中借款的实际交付提
    2023-06-08
    397人看过
  • 申请公诉怎么驳回
    刑事诉讼法
    如果刑事案件的犯罪情节比较轻微、超过追诉时效、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的情形时,检察机关就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3-04-22
    485人看过
  • 重复起诉被驳回怎么回事
    重复起诉是基于同一个事实和理由而提起的诉讼,或者就同一案件向两个法院提起的诉讼。重复起诉被驳回,是指当事人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诉讼,被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况。重复起诉的判断标准:(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当事人相同,不受当事人在前诉与后诉中的诉讼地位的影响,即使前后诉原告和被告地位完全相反。(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在《民事诉讼法》条文中,“诉讼标的”这一概念主要集中在第52条、第54条及第56条有所涉及。民事诉讼中,由于诉的种类不同,其诉讼标的也就不同。具体判断某一案件的诉讼标的,应以提起诉讼的当事人所表明的意思而定,即应以请求裁判的事项而定。(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诉讼请求是当事人在诉讼标的基础上诉讼主张的具体化。可见,增加诉讼请求这一判断标准有利于实践中准确把握对“一事不再理”的认定。除了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后诉的
    2023-06-14
    422人看过
  •  离婚诉讼被驳回,我该怎么办?
    提出离婚但另一方不愿离婚时,可以尝试沟通协商、寻求第三方帮助、决定诉讼程序、准备相关材料、出庭应诉等解决方法。如果无法自行解决问题,可以寻求婚姻家庭律师或心理医生的帮助。如果诉讼程序开始前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其中一方可以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律师会为双方提供法律建议和指导。最后,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一方提出离婚,但另一方不愿离婚,的处理办法如下:1.尝试沟通协商:双方可以尝试坦诚沟通,了解对方的想法和担忧,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可以达成共识,和平解决的可能性较大。2.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婚姻家庭律师或心理医生的帮助。他们可以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帮助双方更好地处理问题。3.决定诉讼程序:如果经过尝试协商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双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律师会为双方提供法律建议和指导,确保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和权益。4.准备相关材
    2023-09-04
    68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超过期限案件会被驳回吗
    第三人撤销之诉超过期限案件会被驳回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判决对其不利部分予以撤销的请求。第三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此规定所设期限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一样,都是不变期间,不适用延长、中止、中断的规定。一、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用条件是什么?1、适用主体。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于“第三人”范围的界定,是以“与诉讼标的或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为标准,不仅包括对于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又包括虽无独立请求权,但其权利受到生效文书效力拘束,只有通过撤销判决才能获得救济的情况;还包括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2、管辖法院。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作了特别规定,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不适用地域管辖
    2023-03-30
    279人看过
  • 商标注册申请驳回怎么办,商标申请被驳回如何处理
    一、商标注册申请驳回怎么办一般来讲,申请人收到核驳通知书,应仔细阅读,搞清驳回的理由,若对驳回的理由不服时,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满前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为三十天,但需提交延期的证据材料如邮局或居委会的证明。申请人请求复审的应填写《驳回的申请书》,写明申请复审的理由。然后连同商标局驳回的申请书件及《商标核驳通知书》一并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必要时可以附送证明复审理由的相关材料。与此同时,还应缴纳评审费。对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的决定请求复审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由于商标的审查受审人员的素质、审查所需的检查手段的影响,商标局的有些驳回决定可能有不妥之处,也正因为如此,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后予以初步审定的约占驳回复审申请的20%左右。二、商标注册申请可以部分驳回吗根据《
    2023-04-17
    160人看过
  • 如果二审上诉被驳回怎么办
    二审驳回上诉可以申请再审。《刑事诉讼法》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一、上诉被驳回的情形是如何的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原告必须是有诉讼权利能力且与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必须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请求的相对人。否则,
    2023-03-01
    60人看过
  • 追加被告被驳回怎么办
    法律综合知识
    追加被告被驳回不可以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异议的裁定,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3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依照该项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追加被告,但是具体该不该追加被告,须由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如果追加被告申请经审查其理由不成立,被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追加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只有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当事人才可以提起上诉;而驳回申请裁定并非上述裁定,因此当事人无上诉权。
    2023-06-14
    289人看过
  • 驳回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又起诉可以吗?
    如果在上诉期,可以上诉;如果判决已经生效了,那就起诉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并应当提供存在下列情形的证据材料:(一)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第二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之日起五日内送交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对第三人提交的起诉状、证据材料以及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意见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询问双方当事人。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
    2023-04-19
    159人看过
  • 行政诉讼被驳回能申诉吗?
    可以,行政诉讼案件经过初审法院的判决败诉后,可以上诉到均有行政诉讼上诉管辖权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条规定,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于二审终审判决或者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二审法院或者直接到首都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两者效果相同的)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而再审申请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的,去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就是完全没有必要了,因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再审申请驳回的案件绝对不会再与受理和立案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2023-06-24
    298人看过
  • 债权人被禁止将债权出售给第三方
    债权人不得转让债权给第三人如下: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法不得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除上述情形之一外,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人的债权如何转让给被转让人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流程:1、确定债权是否满足可转让的条件,满足条件的,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2、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转让相关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并就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债权转让合同;3、债权转让人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
    2023-07-05
    459人看过
  • 抗诉检察院被法院驳回怎么办
    检察院抗诉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二审抗诉,即各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一审尚未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通过原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提交抗诉书,抗诉书抄送上级检察院,阻止一审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第二种是再审抗诉,即原审法院之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错误,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与其同级的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审判监督程序。具体规定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第二百一十八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
    2023-02-28
    8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第三方逾期到期债权异议被驳回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26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被起诉追讨债务被驳回怎么办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9
      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无正当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拒绝审理而予以驳回的诉讼行为。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缺乏证据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经人民法院凋查又未能收集到必要的证据,或者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果债务追讨的过程中,不符合依法进行起诉的条件的,
    • 第三次被驳回,上诉中院上诉书怎么写?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6
      具体情况没有交代,如离婚意愿强烈,建议请一个专业律师帮你撰写并代理案件。
    • 诉讼被驳回时的己申请的怎么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9
      财产保全是不能续封的,并且如果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就要解除财产保全。《民诉法》里面规定了财产保全后提起诉讼的期限,没有续封的规定。如果是判决已经生效,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
    • 有权驳回追加第三人的申请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30
      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通知其参加,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法院应当对你的申请进行审查,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无理的,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申请有理的,裁定驳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若干意见第57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法院有权驳回你的追加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