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诉讼管辖地在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9 16:12:16 336 人看过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确定视被告而定。如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可由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在其中择一起诉,如果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是什么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的是侵权诉讼原则。一般而言,交通事故管辖法院可以由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根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首先到达地、飞机首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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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8日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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