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需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08:30:24 429 人看过

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按照下列标准量刑:

一、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到执行判决、裁定失职行为可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

一、徇私舞弊如何认定

行为人明知自己徇私舞弊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或者应当预见自己徇私舞弊的行为可能发生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成立本罪的主观要件必须具有徇私的动机,所谓徇私,是指屈从私情私利而进行各种违背职责的非法活动。

二、如何构成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构成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要件具体如下:

1、犯罪主体要件;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主体不能构成本罪。

2、犯罪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这种结果发生。

如果行为人是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伙诈骗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则构成贪污罪或者诈骗的共同犯罪而不是本罪。

3、犯罪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秩序和经济利益。

4、犯罪客观方面;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为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

所谓“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是指行为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主管、分管合同签订、履行合同的义务,致使他人利用合同形式骗取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14: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共同责任承担判决的执行
    1、判决书已经列明的第三人,判决没有要求其承担责任的,即为无需承担责任。原则上,不得追加。判决有错误的,可以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另案起诉。当然,申请人可以提出追加的申请,除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外,执行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并公开听证。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2、最高法〈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1)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除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外,执行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并公开听证。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2)第二十四条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向执行法院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
    2023-02-24
    179人看过
  • 安全事故中哪些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安全事故中哪些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国家工人人员为主要负责人是如果有下列行为的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2、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二)一般的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的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5、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二、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
    2023-06-15
    81人看过
  • 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四)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五)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六)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
    2023-04-07
    494人看过
  • 职务行为侵权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所谓职务侵权行为是指职务行为的实施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职务行为。例如,公司甲的法定代表人乙驱车前往谈判地点与公司丙洽谈一笔房屋租赁事宜,在乙与丙公司签订完租赁合同回来途中,乙不慎将行人丁撞伤。在此,乙撞伤丁的行为则属于职务侵权行为。探寻侵权型职务行为的归责依据,其要义在于确定侵权型职务行为的责任主体和归责原则。对此,本文认为需要从以下三个层面来理解:侵权法层次从一般侵权法层面来看,即对第三人而言,就侵权行为本身来说(暂时抛开该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应该适用侵权法的何种归责原则来救济受到损害的第三人。外部责任从侵权型职务行为的外部责任来看,即对第三人而言,责任承担的主体是谁,侵权型职务行为制度应当从两个方面来解释:第一,对于负职人为代表人的职务行为,授职人直接承担责任的依据在于法人具有侵权行为能力,同理,合伙、独资企业等其他组织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也应视为组织自身的行为,
    2023-04-26
    248人看过
  • 董事会职责有哪些,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董事会职责有哪些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
    2023-06-09
    52人看过
  •  被判处管制的罪犯需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这段文字描述了被限制自由的罪犯需要遵守的义务。首先,他们需要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其次,除非经执行机关批准,否则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第三,他们需要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第四,他们需要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最后,如果想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需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被限制自由的罪犯需要遵守以下义务:1.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2.除非经执行机关批准,否则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如果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需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 管 制 的 罪 犯 如 何 被 解 除 限 制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管制的罪犯可以被解除管制,条件是执行机关认真执行法律,确有悔改表现,
    2023-09-12
    71人看过
  • 失职罪立案的判决裁定执行标准
    使当事人造成精神失常的或者重伤的符合标准;造成个人的财产直接经济的损失打到了十五万元之上,或者是直接的经济损失不满十五万元,但是间接的经济损失,在七十五万元之上的符合标准;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直接的经济损失,在三十万元之上的,同时造成企业停业的一年或者是破产的都是符合标准的。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与客体各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四)、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
    2023-07-01
    132人看过
  • 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行为有哪些?
    1、未依法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如何处理?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照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对该机构的行政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如何处理?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3、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违法尚不构成犯罪的,如何处理?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侮辱、殴打或侵犯医师人身自由,如何处理?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或者侵犯医师人身自由、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
    2023-06-08
    292人看过
  • 受贿罪需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法律如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询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
    2023-02-24
    227人看过
  • 执行失职罪刑事判决如何处罚
    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1、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执行判决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执行失职罪的处罚标准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处罚标准: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
    2023-08-04
    255人看过
  • 刑事责任是什么意思,哪些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不同之处:1、是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2、是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3、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刑事责任包括两类问题:一个是犯罪;另一个是刑罚。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中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一些情况下,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也需要承担。一、刑事责任有哪些根据《刑法》规定,刑事责任包括: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
    2023-03-30
    95人看过
  • 执行法院判决时需要确定失职罪吗
    现行刑法对执行判决判定失职罪的既遂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1、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2、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当事人是指民事执行事件、经济执行事件的当事人。其他人是指与民事执行案件、经济执行案件有利益关联的人。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量刑标准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和裁定活动中,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导致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触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犯罪分子,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导致当事人,或者令别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
    2023-08-06
    438人看过
  • 失信被执行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大约需要6个月的时间。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案件的审判程序一般要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查清案件事实,查清案件事实并有相关证据证明后,法院才可以宣判,当庭宣判时,法院不能立即作出判决书,所以一个案件定期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判决书,定期宣判的,立即发判决书。失信被执行人会被撤销公示吗依据最高人民法的解释,出现失信被执行人不应该列入失信名单、执行完判决等的情形时,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进行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
    2023-07-09
    442人看过
  • 量刑标准:如何确定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罪犯刑罚?
    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量刑: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了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
    2023-07-04
    41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刑事执行中执行判决和裁定失职罪罪名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27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严。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
    • 什么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5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客体要件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客观方面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
    • 过失犯罪有哪些刑事责任要承担?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1
      1、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2、如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损毁文物罪等。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
    • 哪些样的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哪些人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3
      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员包括: 一、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未满十六周岁的人非犯“八恶”罪(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三、属于实施正当防卫的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刑事责任(防卫过当除外)。 四、采取紧急避险行为的人
    • 行政机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承担什么责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6
      自然人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将会被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那么,如果是行政单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需要按照法院判决书执行,即便是是行政机关也应当依法履行生效判决。因此,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虽然行政机关属于诉讼中的特殊主体,但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