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通过对合同“统一论”和“分离论”的分析,阐述了合同成立及生效的联系与区别。前者是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属事实判断,后者是法律对已成立的合同的评价,为价值判断。只有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区分两者体现了契约自由原则与国家法律干预相结合的现代民法典精神。在合同的生效要件中,还应注意区分合同生效应进行的登记和合同履行中实现权利转移所进行的登记。所谓合同的效力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产生的法律效力。对合同生效要件满足程度的不同,有不同的效力类型。同时,合同的拘束力和民法典律约束力及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三个不应混淆的概念,其在存在阶段和内容范围上均有较大差异。此外,本文还从合同成立,生效与效力发生的不同阶段产生的责任形态入手,通过分析国内外现有的观点和做法,进一步探讨对其责任进行规制的问题。在合同成立前及无效时,为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成立后未生效前,可以缔约过失责任论,合同有效成立后,既可能为违约责任,又可能为缔约过失责任,甚至两者并存。[关键词]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合同效力,合同拘束力,法律约束力,法律效力引言《民法典》颁布以前,合同成立、生效及有效问题是我国理论界研究比较薄弱的问题之一。长期依合同“统一论”观点,对三者不予严格区分。进而混淆合同的不成立,无效和不生效三个概念。法院往往“依法”作出令当事人迷惑的合同无效判决竟高达40%-50%.这种过多过滥的无效合同的认定,不仅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侵害了当事人契约的自由,不利于对当事人意思的尊重,甚至导致民事主体对民商法的信任危机。《民法典》颁布以后,理论界和司法界开始对其进行区分。虽学者著述颇丰,然见解各异,众说纷纭,难以对三者和由此而产生的合同拘束力、民法典律约束力、合同效力以及根据其不同阶段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形态形成统一认识,甚至造成了更加混乱的局面。笔者不揣浅陋,试图对合同这一系列理论问题重新予以反思和探讨。一、合同成立与生效的“统一论”和“分离论”所谓“统一论”是指不区分合同的成立及生效,合同成立要件本身就包括合同生效要件内容,故合同成立,就是有效成立。具有法律效力。此种理论产生于罗马法。当时人们普遍认为,订立合同旨在实现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和利益,如果成立的合同不能生效,则订约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不过是一纸空文。不能达到其订约的目的。正是由于当事人合意的目的就是要使合同生效,罗马法规定了“同时成立原则(prinzipdersimltanitotoderSimltanErreichng)”[1].认为法律行为之成立必须与其效力同时为之,故权利发生原因之事实,非要件全部具备,不发生法律之效果。即合同成立与否除要考虑合同当事人是否达成协议或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应考虑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缔约能力,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等因素。不过,在德国或法国继受罗马法时,已根本改变了这一原则。根据台湾学者王*琦先生的解释,作出这种更改的原因在于罗马法十分强调法律行为方式,而忽视了当事人的意思。一旦法律行为的方式得到遵守,行为自然有效,因此不必要区分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问题。而自文艺复兴以后,个人主义思潮在欧洲勃兴意思主义在民法中占据主要地位,法律行为的方式逐渐退居其次,这就必须区分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不成立与无效问题。[2]故“分离论”由此产生,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严格区分开来,各有其自己的构成要件。合同成立与否,主要看缔约人之间就某一事项或行为是否达成协议或意思表示一致,而缔约人是否具有缔约能力,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等就属生效范畴了。成立的合同符合生效要件的有效,不符合生效要件的,可能导致无效、可撤消、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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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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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若干问题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27保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违约行为(损害理由)开始起三年为诉讼时效,如果合同一直未履行,从合同中规定的履行时间开始计算三年为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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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的问题。涉及若干张银行卡。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4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法条所说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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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外法域的问题研究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聚众斗殴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认定为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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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刑若干问题研究的相关内容是怎么规定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4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已经出台,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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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合同发生效力问题?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31简单的说就是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为其提供担保。这里债务人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就叫,双方签订的合同就叫反担保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反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担保合同也是无效的。反担保只有保证、抵押、三种担保方式,而将留置和定金排斥在外。因为在留置和的担保中不会出现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能,所以,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第三人,既可以是保证人,也可以是抵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