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阐释拆迁中被拆迁人的认定条件,包括私有房屋所有权人、公有房屋产权人和被拆迁房屋代管人。私有房屋所有权人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公有房屋产权人需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及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规定。
通常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被认定为被拆迁人:
1.拥有私有房屋的所有权。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
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
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
拆 迁 房 屋 的 所 有 权 人 是 谁 ?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拆迁房屋所有权纠纷是一个常见问题。在拆迁过程中,购房者可能会因为拆迁协议、拆迁公告和被拆迁房屋产权等情况而产生疑惑,不确定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根据《房屋所有权证》的定义,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因此,房屋所有权证上名字应该是购房者,而不是拆迁方或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
对于房屋所有权证上名字是谁的问题,需要依据拆迁协议、拆迁公告和被拆迁房屋产权等情况来确定。如果拆迁方与购房者之间存在拆迁协议,那么拆迁方应该按照拆迁协议的约定进行拆迁,并在拆迁过程中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拆迁方没有按照拆迁协议进行拆迁,购房者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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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所有权纠纷是一个常见问题。根据《房屋所有权证》的定义,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因此,房屋所有权证上名字应该是购房者,而不是拆迁方或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拆迁方与购房者之间存在拆迁协议,那么拆迁方应该按照拆迁协议的约定进行拆迁,并在拆迁过程中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拆迁方没有按照拆迁协议进行拆迁,购房者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拆迁装修赔偿》第六条:本条例所称拆迁当事人包括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房屋)的合法所有人;
(包括房屋所有权人、行政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管理人)和被拆迁房屋的合法使用人(包括公有房屋承租人和私有房屋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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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被拆迁人可以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即所有人;也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人,即使用人;还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共有权的人,即共有权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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