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成立申请: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少于50个;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住所;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地方性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变更申请:1)名称变更;2)业务范围变更。3.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注销申请:1)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2)自行解散的;3)分立、合并的;4)由于其它原因终止的。?
二、办理材料
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文件
所有发起人签名,不低于8人或8家单位。
与会人员签名
行业协会单位会员不低于50个;其他社会团体单位会员不低于30个以上,个人会员不低于50个,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混合的,总数不低于50个。
相关人员签字,加意见盖公章
新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相关单位部门盖章。
成立时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要主管单位盖章;没有主管部门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公章
行业协会提供
租赁合同、房产证或无偿提供场地的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暂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承诺人员或单位签名或盖章
要公安机关盖章,如果是复印件要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
只需要行业协会提供,其他一般协会法人在法人登记表上签名
证件要与法人登记表的名单相符,原件核对后退回。
相关单位盖章及相关人员签名
单位会员需盖公章,个人会员需签名。原件核对后退回。每个会员一份。
经办人签名及相关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根据表格内容如实填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肇庆市端州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端州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端州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端州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肇庆市端州区蓓蕾南路6号
五、办理时限
30(自然日)
六、办理机构
端州区民政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
第二十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以下统称变更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
第三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
第三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
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
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
第七条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
第七条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
第十一条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
第十一条申请登记社会团体(2016修改版)【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1998版)】,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2016修改版)【筹备申请书(1998版)】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2006年)
第十一条申请成立行业协会,发起人应当先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筹备申请。
申请筹备成立行业协会必须有八个以上的发起人。发起人必须是持有营业执照、有连续两年以上良好经营记录的经济组织。
申请筹备行业协会,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文件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发起人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和经营情况证明;
(三)章程草案。
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发起人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筹备的决定;决定不准予筹备的,应当向发起人书面说明理由。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2006年)
第十四条成立行业协会,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并在筹备大会结束后十五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协会章程;
(三)验资报告、住所的有关证明;
(四)筹备大会的会议纪要;
(五)会员、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秘书长名册;
(六)其他相关材料。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准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行业协会根据章程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2006年)
第十五条行业协会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或者章程需要修改的,按章程的规定进行变更或者修改后,行业协会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2006年)
第十六条行业协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
(一)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的;
(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
行业协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依照章程规定进行清算。自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
第二十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以下统称变更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
第二十一条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备案(以下统称注销登记):
(一)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自行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
第二十一条(2016修改版,原1998版“第二十三条”)
社会团体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书。
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该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扬州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办理材料
309人看过
-
徐州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材料
141人看过
-
肇庆高新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变更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398人看过
-
天津蓟州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成立登记办理在哪里
486人看过
-
肇庆市端州区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244人看过
-
肇庆市端州区出省《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62人看过
-
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材料和流程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0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材料和流程,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事实的文件; 5.房地产测绘附图; 6.缴纳有关税费的证明。推荐阅读:二手房交易税费最新二手房交易税费明细表二手房交易税的所有内容办理的具体步骤是:1.出图。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及证明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事实的文件到测绘部门申请测绘,绘制房地产平面附图;2.
-
变更注册地址的法规定变更注册地址所需材料及变更登记的流程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6变更注册地址的法规定变更注册地址所需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
-
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所需材料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1一、变更法人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
-
公司怎么撤销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程序与所需材料?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7公司怎么撤销变更登记?公司撤销变更登记首先要领取《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再备齐相关文件后,申请撤销变更登记,并领取准予撤销登记通知书。一、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的基本程序:1、领取《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2、备齐有关文件,申请撤销变更登记3、领取《准予撤销登记通知书》二、公司撤销变更登记应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