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10:25:34 454 人看过

刑事判刑可以减刑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

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的;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

(五)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的其他重大贡献。

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十年。有期无期从减刑之日起计算,其余从原判决之日起计算。

抢劫罪可以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抢劫罪可以减刑的情形有: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确有悔改表现是认罪服法;认罪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立功表现是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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