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怎么计算时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2:20:18 408 人看过

一、刑事国家赔偿的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二、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法律规定

1、公民被错误拘留,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三、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时间计算

1、我国《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的起赔时间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七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2、对于未超期的羁押时限是否计入赔偿天数的问题,新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4: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拘留相关文章
  • 刑事扣留的期限有多久,刑事拘留的时间怎么计算
    一、刑事扣留的期限我国《刑法诉讼法》规定:对于人犯拘留期间的羁押期限最长为11天。拘留后的24小时内对人犯进行第一次讯问。认为需要对人犯加以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3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批准逮捕的,拘留转为逮捕;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人犯。从拘留或逮捕人犯的时候起到案件侦查终结,其间对人犯的羁押期限最长为5个月。具体规定,对被告人的羁押期限通常不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侦查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和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的案件在上述期限内仍不能办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但是,在侦查期间发现被告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可以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
    2023-05-31
    202人看过
  •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时间折算规定:如何计算?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如果行为人依法被刑事拘留的行为与依法被行政拘留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应当将其刑事拘留的时间折抵行政拘留时间。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属于两种不同的处罚方式,行政拘留属于一般性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不能和刑期相互抵消;而前刑事拘留属于犯罪行为,对于犯罪判刑来讲。刑事拘留能折抵刑期么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当日是能折抵刑期的,只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的,都能折抵刑期。判决管制的,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役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
    2023-07-07
    238人看过
  • 国家赔偿中刑事赔偿起算刑事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国家赔偿中刑事赔偿起算刑事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2)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支付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
    2023-06-03
    55人看过
  • 刑事拘留不批捕国家赔偿吗
    正常情况下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除非是拘留超期,同时又是无罪的。根据法律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案例】人民检察院办理他案过程中,发现刘某某有涉嫌收受贿赂的线索,于2016年5月以办案需要接触初查对
    2023-03-09
    179人看过
  • 交通肇事刑事拘留条件,拘留时间怎么算
    一、交通肇事刑事拘留的条件交通肇事刑事拘留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在六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
    2023-03-16
    403人看过
  • 刑事拘留后无罪释放后怎么计算赔偿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的,可以要求国家赔偿,每日赔偿按照上一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金额为上一年度国家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支付赔偿。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按照上一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每日赔偿。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赔偿按上一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金额为上一年度国家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费用,以及继续治疗的必要费用。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国家规定的残疾等级确定,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
    2023-02-11
    425人看过
  • 国家赔偿是否适用于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后查明案情,撤销案件,并宣告无罪释放的,不追究任何刑事责任的,当事人有权主张自己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力。刑事拘留后,发现被逮捕的罪犯不构成犯罪,即使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但已对罪犯本人产生了很大影响,因为刑事拘留不是普通拘留,有可能会对犯人的生活本身造成很大的影响。刑事拘留案底可以消吗?刑事拘留的案底一般是不可以进行消除的,所谓的刑事拘留案底指的是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除非是未成年人犯罪,即犯罪时未年满18周岁,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法院会依法对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因此被刑事拘留的案底是不可以进行消除的,这是刑事诉讼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2023-07-01
    318人看过
  • 如何计算刑事拘留期间
    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8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至30日的(即从4月4日延长27日),由于4月份只有30天,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1日。一、刑事诉讼法期间的法定期间有哪些规定刑事诉讼法中法定期间的规定有: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有规定结案期限吗按法律规定,并没有明文对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有规定结案期限。1
    2023-06-26
    182人看过
  • 刑事拘留国家赔偿部门是哪个?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依照不同的情况分别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以及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狱管理部门。具体而言,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下列原则予以确定: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3、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4、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一、如何提请刑事赔偿?根据中国国家赔偿法第20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中国,赔偿义务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管理机关。请求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申请书,其目的在于明确请求权人和赔偿义务机关之间的关系。申请书应当
    2023-02-20
    266人看过
  • 国家赔偿刑事拘留有哪些规定?
    国家赔偿形式拘留的规定主要是:《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标准违法刑事拘留的赔偿范围《解释》第5条规定了违法刑事拘留赔偿,与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1项的规定保持一致。违法
    2023-06-19
    420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计算时间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计算时间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是什么?(一)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二)财产损害赔偿(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由此可见,根据刑事附带民事
    2023-04-24
    208人看过
  • 国家刑事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律师解答:国家赔偿方式是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形式。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及程度的不同,赔偿的方式也有所区别。国家赔偿方式主要有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原物。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金钱赔偿为主,以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为辅。(一)金钱赔偿金钱赔偿是指以货币支付的形式,在计算或估算损害程度后,给予受害者适当额度的赔偿。是国家赔偿中主要的赔偿方式,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况:(1)人身损害的金钱赔偿。对人身造成损害必将给受害人带来一系列的财产损失,如劳动能力的丧失、劳动报酬减少等,支付赔偿金可以填补受害人因不法侵害而造成的物质损失;(2)财产损害的金钱赔偿,一般都可将被损害的财产折算成一定的金额,再予以相应的赔偿。如查封财产所造成财产损坏或灭失的,可以在计算损失或灭失财产的金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二)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非法占有的财产归还,以回复到合法占有状态。返还财产只能适用于物质损害,只能在一定条件下
    2023-06-08
    75人看过
  • 国家赔偿从逮捕算还是拘留算?
    一、国家赔偿从逮捕算还是拘留算?1、国家赔偿从拘留之日起开始算。错案的国家赔偿,从限制人身自由之日起计算。刑事拘留期间的赔偿,依法由公安机关负责赔偿。逮捕后的赔偿,依法由检察院负责赔偿。判刑后的赔偿,依法由法院负责赔偿。2、违规拘留、或者是违规逮捕,都有可能需要支付国家赔偿。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
    2023-04-20
    235人看过
  • 刑事拘留期间保释算服刑时间么?
    刑事拘留期间不算服刑期间,因为在羁押期间还只能说是有犯罪嫌疑,有没有罪要法院判决后才能确定。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后的服刑期间要看最终判什么刑: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对无期徒刑和死刑,即使以后被减刑成有期徒刑,都不存在折抵一说。一、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相关知识逮捕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
    2023-03-20
    59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手段。... 更多>

    #刑事拘留
    相关咨询
    • 怎么算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计算刑事拘留时间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30
      在延长刑事拘留的期限计算中常常出现的错误是期限计算不准确。办案单位往往将刑事拘留的当日计算在内,导致对整个刑事拘留期间少计算1日的现象发生。 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
    • 国家计算表赔偿时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04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国家赔偿标准计算时间院提起诉讼。(2)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的,按受理程序办理。经依法确认有刑事赔偿范围情形的,负有赔偿
    • 国家赔偿包含刑事拘留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6
      《解释》第5条规定了违法刑事拘留赔偿,与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1项的规定保持一致。违法刑事拘留,包括违反拘留的条件、程序和时限适用拘留措施。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条件,是指违反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4款、第75条第2款、第80条、第163条等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程序,是指违反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84条、第90条、第163条、第164条等。当然,违反《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
    • 拘留时间如何计算,哪些叫刑事拘留?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30
      刑事拘留的时间应自执行拘留之日起计算,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的时间已经很制了其人身自由,应计算在拘留期限内。拘留一般从宣布拘留的当天开始计算,除复杂、重大,经上一级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外,一般普通刑事案件的拘留期限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 刑事拘留转行政拘留时间折抵计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13
      路途时间是否要计算在拘留期间内存在一种错误认识,认为押解途中的时间不应算刑事拘留时间,刑事拘留转行政拘留时间折抵。其理由是《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期间的时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3款中的“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是指, 1、公安司法机关向当事人邮寄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向公安司法机关邮寄送达诉讼文书以及公安司法机关之间传递诉讼文书在路途上所占用的时间; 2、公安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