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一、借款合同条款有什么
借款合同的条款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条可以写几个借款人
法律上并未限制借款人的数量,根据实际情况来写即可。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借款人未还款项,中间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427人看过
-
欠条署名借款人还是欠款人
133人看过
-
借款人离世,继承人是否应承担还款责任?
175人看过
-
借款人应否签署借条或欠条?
78人看过
-
借条上写两个借款人名字,最后责任怎么承担
70人看过
-
以个人名义就公司欠款出具欠条应否承担责任
323人看过
欠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凭证,通常由债务人书写,载明欠款人、债权人、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事项,并由债务人签字确认。 在欠条中,应当注明借款用途、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以避免日后产生争议。需要注意的是,欠条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并且... 更多>
-
借款人逾期未还欠款,担保人需承担何种责任?河南在线咨询 2024-11-20当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担保人需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担保债权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未被审理或仲裁且针对债务人财产的强制执行仍未能实现其负担的债务之前,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则没有此项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如果没有在保证合同中明确保证方式,则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
-
以自己名义帮他人借款,名义借款人应该承担还款责任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解决以自己名义为他人借款,谁应该来还款的问题,首先应该要理清这里面的法律关系。 (1)在该民间借贷中,签订借款协议的是出借人与名义借款人,因此名义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形成了借款合同法律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2)而实际借款人,并不作为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他与名义借款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应另案处理,名义借款人在偿还借款后,可向实际借款人追偿。他人以自己的名义骗取借
-
借款证明人是否应承担还款的责任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作为借贷关系的证明人不用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