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司法实践,法院一般要求实际发生后再另行主张。如果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证明或是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的,法院可以在审理时可以予以采信。一般而言,医院出具的证明往往比鉴定机构鉴定的数额要高,所以受害人在出院时最还能让医生出具二次手术费和后续治疗费的证明。建议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满足条件的可以起诉。
一、法院该怎么判疤痕医疗费
法院对疤痕医疗费的判定有:
1、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根据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的实际金额确定;
2、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等后续治疗费,实际发生后可以另行起诉赔偿权利人。但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与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主张赔偿;
3、受害人在住院期间或出院后,不得擅自到其他医院就诊。如果确实需要去其他医院,请让医院在第一次住院时出具转院证明。如果没有转院证明,可能会导致法院不支持第二医院的医疗费用,然后受害自己掏钱。
二、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哪些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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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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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两次手术现在又做第二次手术,医院还要赔偿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0一般的说来医院不接受协商。如果接受的话,给钱不多。 第一次医疗事故鉴定已经完成,不构成医疗事故。现在正在等第二次医疗事故鉴定。到省里的第二次鉴定一般要等2年以上。 孩子接生的时候发生臂丛神经损伤不多见。都是巨大儿发生肩难产,用力拉导致的。笔从神经一旦损伤几乎不能自愈。在我国上海有专门的医生做复杂的神经手术可以取得一定的疗效。我的当事人的孩子第一次手术后有所恢复。但第二次去上海手术未成---上海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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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二次手术医院需要办理医疗手续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6医院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一)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的行为具有过错。 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有过错,以其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尽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尽到的注意义务为标准。采用客观标准,即以损害发生当时临床所能够达到的医疗技术水平来衡量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否尽到了注意义务。 医务人员的这种注意义务的具体的客观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法律的普遍性规定,它是作为每一个公民都要遵守的规则。 ⑵.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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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手术失败导致二次手术医院需要赔偿多少钱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0建议做一个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医院有责任,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医疗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等级不同,赔偿的费用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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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进行二次手术方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1条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只有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者接受手术就意味着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出现二次计划外手术并不等同于医疗机构必须承担责任,只有在医方存在手术方案不当,术中操作未尽到注意义务,术后处理不到位等过错的情况下才应当承担责任,患者可以通过申请鉴定加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