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股东身份核实:是否仍为股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6:52:48 202 人看过

历史股东还是股东。股东资格的丧失主要有以下情形:

1、解散、破产、合并等公司法人资格资格;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者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转让股份

4、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份;

5、公司依法回购股份;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历史股东退出公司,与公司无关,不再是公司股东。但是,经工商登记的历史股东退出公司后未变更工商登记的,仍认定历史股东为公司股东。

控股股东和股东的区别

1、意思不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2、权利不同。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绝对多数或者相对多数股份的那个股东,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个公司。3、影响不同。控股股东必需是大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股东抽逃资金是否否定股东身份
    股东抽逃资金是可以否定其股东身份的。【一、借款未工商登记股东还能以借款为由撤资吗未工商登记股东不能以借款为由撤资。该股东有成为股东的真实意愿,并履行了出资义务,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其股东身份应予以认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回。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二、抽逃出资罪的行为有哪些抽逃出资罪的情形有下列几种:1、伪造虚假基础关系,公司与股东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2、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帐,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5、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刑法》第159条,公司
    2023-06-19
    357人看过
  • 揭示隐形股东信息,是否能够证实股东身份?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但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外商投资法规的限制或其他原因,在公司设立时将股份载在他人名下,最终产生争议。隐名股东维权的关键还是相关证据的收集。隐形股东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隐形股东维护利益的方法有:1、通过在合作伊始,详细约定各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合作协议》中。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与代持人订立合同,明确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代持人仅为名义股东,需要体现双方代持股权之合意。日后一旦出现不认账,或者纠纷,可以持着该《合作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或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各方权利和义务。建议委托律师起草有关协议,最大限度保护你的利益。2、准备能说明实际出资情况的书面证据,包括出资额及出资日期等项目。隐名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其投资权益即受法律保护,名义股东不能以公司股
    2023-07-04
    246人看过
  • 公司历史股东的责任
    要负责。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偷税对股东有什么影响?公司偷税对股东的影响:如果股东对公司偷税的行为不知情,那么股东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如果股东知道公司偷税的行为,且帮助公司偷税构成犯罪的,那么股东会构成逃税罪的共犯,法院可对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
    2023-07-03
    388人看过
  • 新股东是否需负担公司历史欠债?
    新股东不承担公司以前的债务。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原股东为转让人,新股东为受让人,公司为法人,为目标企业。公司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由公司承担公司财产,所有股东仅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通常,公司债务由公司法人承担,新股资金将作为公司资金的一部分,因此将用于承担债务。公司和股东是两个法律主体,各自承担法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新股东的责任股权转让后,何种情况下新股东应对原股东存在《公司法》第四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情形对公司债权人。新、旧股东则按照法律规定和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第一种情况: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新旧转股协议损害第三人或标的公司利益约定的效力当然不能及于第三人或标的公司,如约定原股东对债权人责任转让给新股东。但股权出让方与股权转让方内部的债务承担约定有效。基于此,会出现新股东基于自愿而形成与原股东共同向第三人或标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责任第二种情况
    2023-07-05
    50人看过
  • 股东是否有法人身份?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者股东会来决定,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行使职责,股东法定代表人应与股东或者股东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果没有签订聘用合同,则存在很大风险,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但一个法人可以同时担任多个公司的法人。注册公司股东不能是一个人吗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法》第六十二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对外的责任能力取决于公司财产的多少,但注册资本仍应视为是对交易相对人的最低担保,尤其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极易出现资本不
    2023-06-30
    320人看过
  • 历史股东对公司负责吗
    要。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3-06-18
    26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有历史股东的就是股东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2
      历史股东一般不再是股东。历史股东是通过转让其全部股份、请求公司回购其全部股份等方式而退出公司的人,在退出公司后,就不再具有股东资格和享有股东权利。
    • 公司的历史股东是合法股东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10
      要负责。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股东抽逃资金是否能定其股东身份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6
      股东抽逃资金能否定其股东身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股份公司股东身份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1
      你有股东身份。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怎么查公司的历史股东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3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