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具体条款操作指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9:12:48 498 人看过

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自2000年底推出使用以来,已为越来越多的购房者所熟悉,特别是很多业内人士和专家就如何使用该文本作了广泛的宣传,对购房者正确运用示范文本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这种系统介绍是在该文本推出伊始时所作的,经过两年多的实践,也出现了大量事先没有预料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而且很多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基于此,京华地产特别邀请北京信杰律师事务所王是坪律师,就两年来的购房合同实务,尤其针对购房者的常见问题对该文本逐条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以指导购房者更好地使用示范文本。

非典之前,本报已经为读者推出其中两篇,分别题为《开发商不用示范文本怎么办?》和《合同当事人条款填写中的几个问题》。从本期起,我们将陆续推出有关示范文本合同中具体条款的操作指南,今天先就资信条款进行答疑解惑。

资信条款答疑解惑

合同首部中售卖人条款和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条款的内容不尽相同,但实际上都是介绍情况,以让购房者对开发商和所购房产有所了解,体现了一种资信,因而可统称为资信条款。

其中售卖人条款主要反映的是售卖人(即开发商)及其代理人(代理机构)的名称及其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等基本特征,项目建设依据条款主要反映的是土地、规划、施工等依据,均由开发商据实填写,购房者要注意查验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关于该条款的基本填写方法,很多媒体已经有了比较多的介绍,兹不详述。这里主要针对资信条款中购房者普遍存在而又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讲解,以解购房者的疑惑。

1.关于开发商的注册地

问题:开发商的注册地是在一些远郊区县,对购房者的利益是否会有不利影响?

解答:北京市的几千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中,绝大多数是项目公司,即为开发某个项目而专门成立的公司。这些项目公司往往将注册地设在一些远郊区县,之所以这样做主要原因在于:一些远郊区县为了吸引投资,对企业的税收、财政等方面实行较为优惠的政策。但实际上,这些企业的办公地点一般位于市区。应该说,单从注册地的角度,不会对购房者有不利的影响。也许购房者会有这样的疑问:“如果我的权益被侵犯,是否必须到开发商注册地所在区县才能提起诉讼呢?”这种担心也是多余的,因为我国对于房地产案件,一般实行专属管辖制度,即只有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具有专属管辖权,其他法院无权受理。

2.关于开发商的资质证书

问题: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对企业资质证书号空格不作填写,也不拿出资质证书给我看,有无问题?

解答:我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场准入实行双重管理制度,即必须同时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但正如第一个问题所述,大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为项目公司,由于其以前没有开发业绩,因而一般不对其评定资质,自然就没有资质证书了,但允许其从事该项目的开发。

3.关于土地规划用途

问题:某开发商对外宣传其楼盘为写字楼,但要求在合同中将土地和房屋的用途填写为住宅,是什么意思?

解答:国家对土地用途实行分类管理政策,即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实行不同的土地出让年限(如住宅为70年、商业为40年),并采取不同的土地出让金标准。同时,规定土地使用者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的用途。写字楼是办公用房,属商业用途,应交纳较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而住宅属居住用房,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且土地出让金交纳标准相对较低。两者有着很大的区别,不能混同。但实际上这种楼盘在市场上又经常出现,具体做法通常是开发商先按住宅用途获得土地使用权,再按照写字楼标准进行设计、建造和使用。从购房者的角度来看,似乎也很划算,因为相对于真正的写字楼而言,往往价格要低,而土地使用年限更长。有时候开发商直接将楼盘宣传为住宅产权写字楼。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原因主要在于目前对将住宅用房用作商业用途的管理并不严格。

4.关于土地使用年限

问题:合同中注明了土地的使用年限,那到期后房屋是否会被收归国家所有?

解答:关于土地使用期满后的土地和房屋如何处理,世界各国的做法不尽相同。土地管理法规定:“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但由于我国实行土地有偿出让制度的时间不长(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实行,迄今不过10余年),尚未出现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情形,因此有关的操作细则尚未出台。作为一般的购房者不用为此问题担心,毕竟这是所有人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国家肯定会妥善处理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2: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购房合同相关文章
  • 跨省迁户流程详解:具体操作指南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
    2023-07-07
    341人看过
  • 支付宝借条借款操作指南
    支付宝借条借钱程序如下:1、支付宝更新到9、0之后会有朋友,点击这里,然后找到想借钱的朋友,点击聊天界面;2、在聊天界面上,然后点击加号,在出来的附件功能中可以看到借,点击进入开始方向TA打借条;3、这是打借条的界面,输入你想借多少钱,多久还,利息是多少,同意支付宝自动扣款。如不勾选,到期只会提醒你还钱,不会直接扣钱;4、建议:向朋友借钱也要支付相应的利息。支付宝借条受法律保护然后进入到这个借条记录管理列表选项后,我们点击借出选项,在借出选项即可看到我们借款给他的记录,也是最好的借款证明,有了这个他是抵赖不了的,无论是通过支付宝工作人员还是走司法程序。如果支付宝借条有没有签字有没有书面的如果没有,该借条不能充分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法院对于电子证据的认定上比较严格,你可以起诉,但是证据不够,出了借条还要有你把款项给他的证据。现在微信支付、支付宝转账等方式非常便利快捷,但这类转账记录的证明力
    2023-07-05
    158人看过
  • 合同撤销权的操作指南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方式是:1、由可撤销合同中的受损害方行使;2、行使撤销权要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3、行使期限一般是一年内,但重大误解是九十日,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后一年内。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后果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即被撤销的合同是自始无效,而不是从被撤销时起无效合同一旦被撤销,就将产生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可能转化为有效合同。当债权转股权合同被撤销后,视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
    2023-08-13
    419人看过
  • 解除附条件合同具体如何操作?
    解除附条件的合同应当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合同没有到期生意维持不下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房屋租赁时,租赁双方是可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而房屋是可以依法进行转让的。也可通过双方协商,如果符合了法定情况,就能够单方解除租房合同。事实上,当租赁双方依法签订租赁合同后,都应该遵守合同约定,如约履行合同,不得擅自变更为解除合同。否则,不但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是,租赁合同要是出现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的,租赁双方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双方可以租赁合同中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又或者,一方有解除租赁合同意愿,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的,就可以解
    2023-06-20
    382人看过
  • 房屋继承操作指南
    操作父母房子继承如下:1、确定遗产的范围,继承人需要到房管部门核实房屋的登记情况,是否登记在父母的名下,有没有贷款抵押登记或者是相关的债务问题,如果有则在继承之前要先进行清偿;2、确定继承的方式,查明被继承人名下有没有立有遗嘱,该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如果合法有效,那么则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则按照法定来进行继承;3、确定继承人的范围。父母房子继承给子女需要收费用吗父母房子继承给子女需要收费用,同时税费包括了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其方式有三种,分别时候继承、赠与和买卖,这三种继承都是需要进行过户的。父母房子继承给子女需要过户费,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很多,选择不同的方式,缴纳的费用是不同的:1、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2、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
    2023-07-13
    181人看过
  • 安置房的操作指南
    拆迁安置房
    1、安置房初是没有房产证的,但人可以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2、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后,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3、此时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也就是说此时的安置房的产权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是一样的。4、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那么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购房者要想知道自己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可以用终止日期扣除已使用的日期,所得日期就是购房者自己的使用年限。知识拓展:什么是拆迁安置房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
    2023-07-04
    295人看过
  • 合同主体变更的实操指南
    变更合同主体的注意事项是:1、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所有主体必须同意变更并继续履行合同;3、在主体变更前就合同履行情况和阶段达成一致;4、审查变更主体是否影响合同纠纷管辖法院;5、其他注意事项应根据具体合同条款进行分析。合同内容不明确的,为变更。合同主体变更补充协议主体变更合同补充协议本协议由以下两方于年月日在__签订甲方:乙方:鉴于甲方于年月日签署了合同号为()的《__协议》,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__协议》的主体变更事宜作相应调整,特签订补充协议如下:1、双方同意,自年月日期,《__协议》中__公司的权利义务转由__公司享有和承担。2、本补充协议作为《__协议》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补充协议与《__协议》相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3、本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
    2023-07-05
    451人看过
  • 南京电子购房证明怎么开(附操作指南)
    南京网上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操作指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南京户籍居民,自2017年5月4日起,可在线申请开具购房证明(网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7:30):(1)未婚或无婚生子女的成年单身居民;(2)现为已婚且婚姻登记地在南京市的居民。1、在手机中下载“我的南京”APP2、点击进入“购房证明”模块“购房证明”在“我的南京”APP中有三处入口,分别在“我的家园”、“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中,点击后均可进入申请流程。(1)“我的家园”入口(2)“不动产登记”入口(3)“**房产”入口3、进入“购房证明”申请流程“购房证明”列表中会列出该实名账号曾申请过的所有“购房证明”的记录和当前状态。点击“申请购房证明”按钮,进入“购房证明—申请须知”,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申请须知中的每一项说明。手动勾选同意条款框后点击“申请”按钮。4、申请信息录入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购房证明—信
    2023-05-10
    338人看过
  • 南京购房资格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具体操作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本市户籍居民申办要件: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子女)身份证件,户口薄(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2、购房人夫妻登记在同一户口的,还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3、购房人与其未成年子女未登记在同一户口的,还应提公安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任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二、非本市户籍居民申办要件:1、购房人在本市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已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2、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子女)身份证件,户口薄(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购房人夫妻登记在原件同一户口的,还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3、购房人与其未成年子女未登记在同一户口的,还应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任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具体操作流程:买房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先去房管局填写、递交申请表,
    2023-06-23
    369人看过
  • 公证赡养老人协议书的具体操作指南
    赡养老人协议书去当事人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即可。赡养老人协议书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因抚养协议涉及身份关系,所以必须双方亲自去公证处办理,而不能委托他人代办,且要提供当事人身份关系和子女身份关系的证明材料。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处予以公证专项附加个税扣除(赡养老人)分摊协议书被赡养人:XXX身份证号:XXXXXX赡养人:XXX身份证号:XXXXXX与被赡养人关系:赡养人:XXX身份证号:XXXXXX与被赡养人关系:根据目前新个税政策的规定,为了专项附加扣除抵扣个税,现通过赡养人与被赡养人共同商议,拟定以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抵扣个税分摊协议,具体约定如下:赡养人:XXX通过协商后分摊比例为:50%,抵扣金额为:1000元赡养人:XXX通过协商后分摊比例为:50%,抵扣金额为:1000元本协议自签定后,便需按照约定进行执行,xx年度内不得发生变更,如果中途有需要修改可经过赡养人、被赡养人协商
    2023-07-03
    349人看过
  •  遗产继承法:法定继承的具体操作指南
    遗产处理规则:如果遗嘱继承人主动放弃继承权或遗赠人主动放弃遗赠,遗嘱或遗赠无效。如果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终止,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遗嘱未作明确分配,遗产也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出现以下情况,遗产的相应部分将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处理:(一)遗嘱继承人主动放弃继承权或者遗赠人主动放弃遗赠;(二)遗嘱继承人失去继承权或者遗赠人失去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早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中无效的部分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作明确分配的遗产。遗嘱继承与遗赠遗嘱继承和遗赠是两种常见的遗嘱处理方式。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由谁来继承其遗产,而遗赠则是指被继承人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受遗赠人。遗嘱继承和遗赠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它们之间存在一些区别。首先,遗嘱继承优先于遗赠,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采用遗赠方式,那么就默认采用
    2024-03-18
    92人看过
  •  私人借款的操作指南
    在私人借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要求对方提供证件并保留复印件,调查对方人品和还款能力,签订书面合同并要求提供担保,利率不要超过国家规定,避免现金借款,及时追讨借款并注意诉讼时效。在私人借款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求对方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保留复印件。2.要调查对方平时的为人,以确认对方的人品。3.要了解对方的家庭状况和收入情况,以确认对方的还款能力。4.要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包括对方借款用途,到期不还的违约责任等),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不动产抵押的,办理相关抵押登记)。5.利率不要高于国家规定的四倍。6.要求对方出具由其本人签名的借条。7.借款时,尽量避免提供现金,尽可能通过银行转账,转账前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指示函并保留。保留好银行转账凭证。第八,借款到期前,要及时提醒。到期后要及时追讨;第九,如果发生诉讼,注意诉讼时效,自借款到期日3年内提起诉讼。私人借款有哪些风险?如何防范?(1
    2023-10-26
    134人看过
  • 南京电子购房证明使用与验证操作指南
    一、如何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南京户籍居民,自2017年5月4日起,可在线申请开具购房证明(网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7:30):(1)未婚或无婚生子女的成年单身居民;(2)现为已婚且婚姻登记地在南京市的居民。1、下载“我的南京”手机APP。2、在“我的家园”或“不动产登记”或“南京房产”模块中点击购房证明,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申请。;“我的家园”入口;“不动产登记”入口;“南京房产”入口二、如何出示市民在“我的南京”手机app中,进入“我的家园”,在“购房证明”中选择状态为“可使用”的购房证明,进行查看,并将带有二维码的购房证明原件出示给开发商、中介、卖房者、银行或房产交易中心窗口等需要验证购房证明真伪和有效期的机构或个人。1、从“我的南京”APP进入“我的家园”2、购房证明列表3、购房证明详情三、如何验证开发商、卖房者、中介、银行等相关机构和个人,使用“我的南
    2023-05-10
    278人看过
  • 公司劳动合同法律操作指南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问题。当事人双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期限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约定属于选择性约定。适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对应关系请参见下表: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期限3个月以下的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不得约定试用期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的不得超过6个月无固定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是: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不能将试用期从劳动合同中剥离出来。值得提醒企业的是,试用期不得单方延长。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能通过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2)关于解除和终止劳动
    2023-06-10
    315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购房合同本质上是房屋买卖双方就交易行为达成的一致合同,是双方的共同的意思表示。购房合同的内容主要是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例如买方何时付款,卖方何时交房等。购房合同的作用是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交易顺利的情况下,双方凭借购房合同办理过户手续,... 更多>

    #购房合同
    相关咨询
    • 断供解除购房合同退首付款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7
      断供解除购房合同退首付款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希望下面的内容可以对您有帮助: 购房者断供,是购房者和银行的关系。购房者交了首付款,银行也把贷款给开发商了,所以购房者断供跟开发商没关系。银行会按照贷款合同的条款行事的。
    • 购买住房怎么抵?具体条件与操作怎样?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2
      购买住宅可凭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购房当年度个人薪金个人所得税完税证,到房屋所在地区地税部门去返还个人薪金个人所得税总额的32%。
    • 2019福建购房借款合同操作要求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15
      甲方(出借人)号码: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一、借款金额(大写)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违约责任:借
    • 办难吗?具体操作请您指点。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0
      经济犯假释难度相对而言不大,因为不属于“从严控制”类。理论上是刑期过半“可以”假释,注意,是“可以”而不是“必须”,所以在实际执行中,很少很少能真正“过半”就假释的。因为不知道你的刑期,没办法详细告诉你操作过程。但不管你怎么打通关系,规定的程序是必须要走的。假释和减刑一样,都有间隔和积分、成绩的要求,还有名额的限制。总之,间隔够了,积分够了,成绩够了,在假释名额之内,假释考验期在当地监狱的规定范围
    • 解除购房合同怎么操作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25
      一旦出现确实因为相关原因需要悔约时,必须与对方协商,并取得对方的同意,同时承担相关约定的违约责任。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一定要及时签订书面解除合同协议,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办理的,必须三方到场,共同在书面解除合同协议签字后方可生效。签订书面解除合同协议时,必须要对合同失效的时间、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以及需解除的具体部分等进行明确的约定,双方或者三方签字后生效。如果出现某一方确实因为身在外地等个人原因,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