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以设立协议为据提出了诉讼请求,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5 17:51:06 432 人看过

在实践中,公司成立后,当事人根据设立协议提出诉讼请求,部分请求确认发起人协议无效或请求终止或解除设立协议,这些都是对设立协议性质和作用的误解。公司成立后,设立协议的使命已经完成,因此无法提起确认设立协议无效的确认诉讼或请求终止或解除设立协议的变更诉讼。这样的司法裁决不会产生确认或改变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实际意义。

公司成立后能以设立协议为据提出诉讼请求吗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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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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