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09:53:20 442 人看过

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区别

我们通常所讲的劳动合同,是指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一对一签订的,用于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而我们经常提起的集体合同,是指工会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谈判,就劳动者集体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两者主要存在以下区别:(一)适用对象上的区别,劳动合同依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直接对合同签订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集体合同一般适用于用人单位和其单位所有的劳动者;(二)适用有优先的区别:原则上发生劳动争议,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约定不一致,劳动合同的约定高于集体合同的约定,当然集体合同的约定明显有利于劳动者的,劳动者请求适用集体合同的话,一般也会得到仲裁和法院支持;(三)约定事项上的区别,劳动合同主要是对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岗位、薪资、工作地点等条件的约定,而集体合同是对劳动合同的补充,偏向于对劳动保障、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等条件的约定。综上我们可知,集体合同一般是对劳动合同的补充,两者一般相辅相成,共同作为维护劳动者相关劳动权益的书面凭据。

二、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就在与自己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单位工作。

用工合同是用人单位不是与劳动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与专业的劳动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这时该用人单位实际上是用工单位。这时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是与派遣公司鉴定劳动合同,与派遣公司是劳动合同关系。

(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范畴;用工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用工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用工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用工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四)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用工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用工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三、试用期劳动合同和正式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概念上区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里面可以包括试用期的规定,也可以没有。但是,他们也可以不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签订试用期协议。所谓的试用期协议,本质上和劳动合同是一样的,也是规定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是这个协议只适用于试用期期间,试用期一过,它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三)收入方面

试用期是正式员工工资的80%。

(四)可否随意辞退方面

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公司要发现员工有相关问题,才可以辞退员工。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否则要赔偿公司的损失,而公司不能随便辞退员工

(五)相应的劳动补偿金不同

试用期辞退没有补偿金,正式工辞退一般有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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