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请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09:00:52 325 人看过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且有执行内容。2、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已经届满,义务人仍未履行义务。3、必须在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内提出申请。4、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债权人不得转让债权的情形有什么

不得转让的债权如下: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主要是指合同是基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或者对特定人资质能力等的信赖而订立合同产生的债权。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排除债权人转让债权,以保证有关交易秩序的稳定性,这也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对权利的转让作出特别的约定,禁止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只要这一约定符合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同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那么对当事人就有法律的效力。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如果相关法律对于债权转让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这些规定就应当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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