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过失,公平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2:31:03 86 人看过

一、没有过失,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强调在市场经济中,对任何经营者都只能以市场交易规则为准则,享受公平合理的对待,既不享有任何特权,也不履行任何不公平的义务,权利与义务相一致。

二、公平原则的适用因素

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应考虑实际情况。此处所称实际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两个因素:

(一)损害程度

损害的发生及损害的程度是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客观前提。损害不仅包括受害人的损害,也包括加害人的损害,但在一般情况下,仅指受害人的损害。损害的事实,是指财产上的直接损失。对于间接损失,如果也要求加害人予以分担,则对加害人而言过于苛刻,容易导致在追求公平的过程中滑向极端,即完全倾向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形成事实上的另一种不公正。

有的学者认为:间接损失赔偿应以加害人具有较重的过错程度为前提,而公平责任适用的前提是,当事人不仅没有较重的过错,而且根本没有过错,所以公平责任也不适用于间接损害赔偿。这一观点的前提并不正确,因为在无过错责任中,即使加害人主观上确实不存在过错,也应该对受害人的间接损失给予赔偿。对于侵犯人身权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也不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中国民法学界通说认为,精神损害赔偿具有填补损害、抚慰受害人、制裁违法等三项功能,但是由于精神损害本身具有难以确定的特点,需要根据过错程度来确定加害人的责任,而不宜适用弹性较大的公平责任原则。

损害的程度必须较严重,即如果不分担损失则受害人将受到严重的损害,并且有悖于公平、正义的观念。如果只是较轻的损失,那么完全由受害人自己承担并不违背公平观念,也就无须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如何确定损害程度较严重,并无统一标准,只能由法官在个案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判断。损害的程度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一般人对损害大小的看法,与特定的加害人和受害人的看法并不一定相同。

因此,在确定损害程度时,应考虑当事人的实际负担能力和损害承受能力。另外,在确定损害程度时,还应结合受害人的一些情况考虑,比如受害人的财产是否易受损害,受害人自身应承担多大的风险等。但应当指出的是,损害程度的大小尽管包含了个体性因素,但在具体环境中,其本质上还是有一个客观的、基本的社会认定标准。只是在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中,要更多的考虑当事人的个体因素。

(二)当事人的经济状况

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是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此为公平责任原则的性质和目的所决定。也就是说,公平责任原则是要在无过错的当事人之间分担损失,那么其首要考虑的必然是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如何。

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即当事人实际的经济负担能力和承受能力,包括当事人的经济收入、必要的经济支出和应对家庭、社会承担的经济负担等。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应既考虑加害人的经济状况,也考虑受害人的经济状况,但应侧重考虑前者。考虑加害人的经济状况,主要是考虑其对损害的经济负担能力;考虑受害人的经济状况,主要是考虑其对损害的经济承受能力。

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如果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相对较强而受害人的承受能力较低,则可以令加害人多分担损失,反之,则可以令加害人少分担损失;如果当事人双方的经济状况大体相当,则可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如果双方的经济状况相差悬殊,则可由经济状况处于绝对优势的一方承担全部损失。

三、公平责任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4: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精神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公平合理仲裁原则
    公平合理仲裁原则,是指仲裁庭在仲裁活动中必须保持中立,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公平合理地作出裁决。为了保证仲裁能够公正地进行,仲裁法规定了较为完美的回避制度。同时,仲裁法对仲裁员的职业首先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如严格保守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商业秘密,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等,目的是避免仲裁中不公正现象的发生,从而维护仲裁员的公正形象。我们在理解该条文时,应当注意其具有两层含义:一是仲裁庭对待双方当事人应一律平等,即在仲裁中无论仲裁员是由那一方当事人选定的,他都不代表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是应当平等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为各方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权利提供同行的手段和机会。二是仲裁庭应公平合理地作出裁决,即仲裁庭应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公平合理地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解决纠纷。
    2023-06-06
    432人看过
  • 公平竞争审查原则
    一、公平竞争审查原则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助于规范政府相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措施,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市场竞争形成市场价格、市场价格配置市场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客体,是指受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保护,而被违法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反法开宗明义提出了立法目的和宗旨,同时也明确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客体,那就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客观方面,是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违法行为、损害后果以及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等。3、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只要能够证明行为人存在
    2023-04-24
    478人看过
  • 自治优先原则与公平原则的冲突
    民法的每一项基本原则都包含着民法的基本价值。由于民事主体需求的多样性和多层次性,民法的基本价值也体现出多样性和多层次性。总的来说,人们的需要是相互支持的,民法基本原则中所包含的民法基本价值观也是相互共存或互补的。然而,正如人的需要会发生冲突一样,民法的不同基本价值观之间有时也存在冲突的可能性。由于意思自治原则和公平原则所承载的具体民法价值观不同,意思自治原则和公平原则之间可能存在冲突意思自治原则所包含的民法价值观主要是自由,强调自主选择,民事主体的独立行为和独立责任,基本上排除了他人对自己事务的干涉。公平原则所蕴含的民法价值主要是公平正义。一般说来,自由既是公平正义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公平原则的基本价值要求。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自由处罚可能损害他人利益,违反社会公平正义。此时,公平意味着对自由的限制和干涉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请前往卢巴。com进行法律咨询
    2023-05-07
    87人看过
  • 公平责任原则的特征
    (一)公平责任原则以公平观念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以公平观念为基础。(二)公平责任原则主要适用当事人没有过错的情况。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是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前提条件。“无过错”的情况有:第一,不能推定行为人有过错。第二,损害的发生是由有过错的第三人造成的,但却不能寻找到有过错的第三人;而被告虽无过错,但其行为与受害人所受损害有一定的事实上的联系。第三,对损害的发生既不能适用推定过错,也不能确定谁有过错。(三)公平责任原则只适用财产损害的情况。公平责任原则中的行为人尽管与损害结果有关系,但由于其主观上无过错,因而,要求其对精神损害进行赔偿失去了制裁不法行为的立法意义。而且,精神损害的程度一般要根据行为人的过错程度来加以确定,这对公平责任原则中的行为来讲显然不存在承担责任的依据。所以,公平责任原则作为平衡双方财产利益的手段,只以财产损害为限,而不适用精神上的赔偿或者其
    2023-02-26
    451人看过
  • 订立合同公平的原则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一原则主要强调了三点:(一)强调了签约双方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在利益上的互相兼顾。不允许以上压下,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也不允许以小讹大、以穷吃富。(二)强调了签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充分协商,在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达成一致协议(凡是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订立违反对方真实意愿的合同,都属无效合同)。(三)强调了签约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坚持商品交换的基本原则。由于合同不同于行政调拨,一般来说它应是有偿的。因此,订立合同,必须将公平、公正贯穿始终。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将公平作为出发点,这是合同顺利履行的前提条件。一、合同上没有写一式几份有效吗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最好一式两份,如果只有一份的,只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也有效。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一)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
    2023-04-06
    80人看过
  • 公平原则如何去适用
    公平原则是平等原则的对立物,民法以追求形式平等为原则,以追求实质平等为例外;当遵循平等原则会产生严重的是指不公平时,在法定的例外情形,适用公平原则予以纠偏,合理确定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免造成对实质公平的过度违反,公平原则只能适用于法定的例外情形。一、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签订原则1.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本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要求。如果是口头合同,当双方发生争议,法律不承认其效力,用人单位要承担不订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如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的应得劳动报酬。”其次,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九项内容。有些内容,相关的
    2023-04-06
    87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精神损害赔偿:自然人因人身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损害或者遭受精神痛苦,赔偿义务人向受害人本人或者受害人近亲属支付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是侵犯下列权益: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 更多>

    #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公平原则和平等原则有什么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26
      1、公平原则和平等原则极为类似,因为平等和公平都强调了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据此有许多学者认为,公平原则应当包括在平等原则中,认为公平就是平等的具体化。但两者是有区别的:一方面,平等原则注重的是地位的平等,而公平原则注重的是结果的公平。另一方面,平等注重的是形式上的平等,而公平注重的是实质上的公平。所以这两项原则是不能相互替代的。 2、公平原则和意思自治原则是相辅相成的。意思自治原则要求当事人在从
    • 公平原则。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0
      公平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以社会正义和公平的观念引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利益,以社会正义和公平的观念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强调,在市场经济中,任何经营者只能以市场交易规则为准则,享受公平合理的待遇,既不享有任何特权,也不履行任何不公平义务,权利和义务一致。公平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机会平
    • 公平原则和等价有偿有偿原则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1
      1、公平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2、等价有偿原则是公平原则在财产性质的民事活动中的体现,是指民事主体在实施转移财产等的民事活动中要实行等价交换,取得一项权利应当向对方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得无偿占有、剥夺他方的财产,不得非法侵害他方的利益;在造成他方损害的时候,应当等价有
    • 税收公平原则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0
      两大原则:效率和公平.效率是指政府征税应尽可能保持税收对市场机制运行的“中性”影响,使税收的超额负担最小化.公平原则包括两项内容:一是根据受益原则分配税收负担.该原则强调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的大小,应根据个人从政府提供的服务中所享受到的利益的多少来确定.二是根据纳税能力原则分配税收负担.该原则要求根据纳税能力来确定税收总额在社会成员之间分配的比例.根据纳税能力,税收公平包括横线公平和纵向公平两方面的含
    • 什么是公平原则?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03
      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