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量刑规定最新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4:05:14 199 人看过

一、贪污受贿量刑规定最新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

1、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合法持有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情况,仅有刑法规定的下列三种:代为保管,及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如寄存、委托暂时照看,又包括未受他人委托因无因管理而代为保管他人财物;既包括依照有关规定而由其托管的财物,又包括依照某种契约如借贷、租赁、委托、寄托、运送等而持有大卫保管;捡拾他人的遗忘物;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属于非法。

2、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所谓拒不交还,是指依法、依约而应当将他人的财物退回而拒不退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2: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最新贪污贿赂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出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8日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贪污罪、受贿罪死刑、死缓及终身监禁的适用原则等,强调依法从严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据了解,该司法解释通篇体现了依法从严惩治腐败的精神。一是严密刑事法网,针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对犯罪构成要件作出扩张性解释,强化法律适用的针对性,严厉追究贪污、受贿犯罪行为。二是严格刑罚适用,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确定不同职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统筹解决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的标准掌握。2015年11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代之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以及较重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充分论证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案件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同时考虑把纪
    2023-08-16
    101人看过
  • 有关贪污受贿的缓刑的规定
    只要满足缓刑的条件,那么其犯罪分子就可以缓刑。条件有:1.犯罪主体应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情节较轻;3.有悔罪表现;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贪污受贿50万适合缓刑吗贪污受贿50万的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要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所以对犯罪分子一般是不适用缓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
    2023-07-25
    166人看过
  • 对贪污受贿限制减刑的规定
    《刑法》规定涉嫌贪污、受贿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缓的,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
    2023-04-15
    322人看过
  • 司法解释规定最高检单位行贿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3人以上行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规定关于个人行贿的规定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
    2023-08-06
    101人看过
  •  个人贪污受贿的界限规定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个人行贿罪的相关规定。如果行贿金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在一万元以上但不到三万元,并且具有向三人以上行贿、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通过行贿获取职务晋升或调整、向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并实施非法活动、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以影响司法公正等情形之一,就可能会被定罪。如果个人行贿的金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在一万元以上但不到三万元,且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就可能会被定罪:1.向三名人以上行贿;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3.通过行贿来获取职务晋升、调整;4.向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并实施非法活动;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以影响司法公正。 个人行贿哪些情形会被定罪?个人行贿罪是指个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个人行贿罪有以下几种情形:1.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指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以谋
    2023-08-25
    378人看过
  •  非公职人员个人贪污受贿的刑法规定
    非公职人员个人收贿赂的刑罚标准如下: 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 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以罚款; 收受贿赂数额巨大的, 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以罚款; 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的, 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以罚款。非公职人员个人收贿赂的刑罚标准如下:-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罚款;-收受贿赂数额巨大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4、主
    2023-09-18
    359人看过
  •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司法解释最新规定有哪些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优先权的范围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三条规定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3-06-15
    311人看过
  • 偷税漏税量刑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一、偷税漏税量刑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二、偷税漏税处罚《刑法》第201条: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023-04-13
    481人看过
  • 贪污罪共犯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一、贪污罪共犯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对贪污罪共同犯罪的概念,我国现行相关的司法解释并没有确定,结合《刑法》对共同犯罪和贪污罪的法律规定,对贪污罪共同犯罪可以做这样的界定,即两名具有特定身份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出于共同的犯罪故意,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以上对差异主体的界定,可将其作以两类区分:1、同类主体之间的共同贪污即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的贪污行为,表现形式分为以下三种:(1)不相关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共同贪污;(2)有隶属关系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共同贪污;(3)承担监管义务的上级未尽职责导致下级贪污的行为;2、不同类主体的共同贪污主要指由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的贪污行为。基于贪污罪共犯主体成员身份的不同,同为有国家机关赋予特殊身份的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的贪
    2023-06-19
    223人看过
  • 贪污罪从犯如何量刑?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贪污罪从犯如何量刑?共同贪污的量刑标准参照刑法第383条标准分别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
    2023-02-23
    283人看过
  • 新刑法怎样规定的贪污罪
    新刑法规定的贪污罪是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
    2023-03-29
    148人看过
  • 贪污受贿忏悔录中贪污受贿原因有哪些?
    自从新一届国家领导人,为老百姓做了许多好事,最触动我的事就是严厉打击贪污腐败,将反污反腐政策落实到位。我国现任领导任职期间抓了很多贪官,涉及的人员权力高的上至高层领导人,权力低下至一个村长。不管权利有多大多高,但被抓获之后,都深深的悔恨,因此很多贪官写了贪污受贿忏悔录。贪污受贿忏悔录一、理想信念是防腐拒变之根本通过部分干部的“东窗事发”不难看出,那些之所以成了阶下囚,究其原因,根源在于理想信念的动摇。平时,他们淡化了理想信念的自我教育和学习。在他们的思想意识中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结果,自然地就肆无忌惮地受贿、贪污。从这些人不难看到,理想信念动摇的危险性。二、工作作风过硬是防腐拒变的内在要求没有过硬的工作作风,就很难经得起现实对你的综合考验。工作作风是一个人思想的外在行为表现。光有好思想而不去身体力行不行,只有去做了,才能真正实现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人生价值。作风不过硬,就容易为社
    2023-06-03
    500人看过
  • 最高法、最高检发布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
    明确贪污受贿定罪量刑标准终身监禁一经作出不得减刑假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贪污罪、受贿罪死刑、死缓及终身监禁的适用原则等,强调依法从严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据了解,该司法解释通篇体现了依法从严惩治腐败的精神。一是严密刑事法网,针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对犯罪构成要件作出扩张性解释,强化法律适用的针对性,严厉追究贪污、受贿犯罪行为。二是严格刑罚适用,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确定不同职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统筹解决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的标准掌握。2015年11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代之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以及较重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充分论证经
    2023-06-11
    394人看过
  • 新刑诉法疑罪规定有哪些解释
    一、刑事诉讼法中哪些法条体现了疑罪从无原则: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裁定驳回。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第七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
    2023-04-13
    9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贪污受贿如何量刑,贪污受贿怎样定罪,贪污受贿量刑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2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主要客户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户是国家职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是,不要狭窄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的东西,要看是否包括财产和其他利益成分。这样的利润可以很快实现,也可以在未来实现。因此,作为受贿犯罪对象的财产,必须具有物质利益,以客观形态存在的财产。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此外,对于受贿者来说,追求的
    • 最新涉嫌贪污受贿罪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01
      1、主体身份的特殊性 2、犯罪主体的反侦查意识很强,预审时顽抗心理很重 3、犯罪手段日趋多样性 4、共同受贿案件的日趋隐蔽性和受贿行为的漂白性 5、犯罪数额的递增性。
    • 刑九贪污受贿司法解释出台没有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6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而《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内容正是对贪污罪量刑的规定。虽然这次刑九中并没有很明确的写出关于对受贿罪量刑的修改内容,但是却有关于贪污罪量刑方面的内容。根据《刑法》中的规定,也就是对受贿罪量刑作出了修改。刑法修正案(九)四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
    • 两高对新刑九贪污受贿罪最新解释有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04
      根据相关规定,就两高对新刑九贪污受贿罪最新解释做出以下解释:贪污犯罪属于一种经济犯罪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一: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第二:阻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第三:降低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第四: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犯罪主体主要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 新刑法司法解释贪污罪追诉期限有何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10
      新刑法贪污罪追诉期的规定:贪污罪的追诉期为二十年,因为贪污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