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对被监视居住人员的监管职责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8:40:56 375 人看过

一是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场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实行监督;

二是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三是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法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实行监督;

四是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期间发生的监管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五是受理被监视居住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律师的控告、举报和申诉。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有哪些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限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和协助被监护人实施适应其智力和精神健康的民事法律行为。监护人不得干涉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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