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侵权的法律特征及其法律效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8 12:40:19 460 人看过

商业秘密罪的法律特征包括四个方面:(一)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二)主观方面是故意;(三)客体是商业秘密;(四)客观方面包括盗窃、泄露、擅自使用或披露等行为。

商业秘密罪的法律特征包括以下几点:(一)商业秘密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二)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或应知其行为会侵犯商业秘密,仍然实施该行为;(三)商业秘密罪的客体是商业秘密,即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四)商业秘密罪的客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盗窃、泄露、擅自使用或披露等。

商 业 秘 密 罪 的 主 观 方 面 是 什 么 ?

商业秘密罪是指在商业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活动造成损失的行为。在主观方面,商业秘密罪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侵犯商业秘密,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商业秘密的目的。

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侵犯商业秘密,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商业秘密的目的。非法占有目的,是指行为人通过盗窃、抢夺、泄露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从而获取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的目的。

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侵犯商业秘密,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商业秘密的目的。

商业秘密罪的法律特征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客观方面是指侵犯商业秘密并给商业活动造成损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2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法缺陷及其救济
    本文作者为李锡辉/刘思凡关键词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罪/允许他人使用。本文摘自《河南政法学院学报》郑州版,点击57次,由于实用性是应用技术与基础理论的根本区别,我国刑法没有必要对商业秘密的实用性加以限制,但规定“行为人应当承担责任”《保密措施》对商业秘密的外延限制相对狭窄,逻辑不够严谨,将其改为行为人具有保密的含义更为合理。刑法对不同类型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对具有不同社会危害性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量刑没有显著差异,违反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刑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结果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只能构成中止犯或者未遂犯,致使本规定缺失;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规定混淆了披露商业秘密与让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界限。中国图书馆分类号:d922.29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8-6951(2003)03-0022-05
    2023-05-07
    258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包含哪些重要因素
    一、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包含哪些重要因素商业秘密的特征主要是:1.秘密性,不为公众所知悉,不特定人不可能从公开的渠道所获悉;2.价值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3.实用性,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使用价值;4.管理性,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具有主观保密意图的信息。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通过其要件认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三、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一般判几年行为人犯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的,法院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
    2023-09-13
    172人看过
  • 商业秘密侵权中第三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仲裁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参加到他人之间已开始的仲裁中去的仲裁参加人。《劳动法》第9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的赔偿办法》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数额应不低于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第三项规定:科技人员擅自离职,并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泄露有关技术秘密的,应承担经济责任,用人单位有过错的,也应当依法
    2023-06-09
    354人看过
  • 犯罪未遂的特征及其法律后果
    犯罪未遂的特征: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特定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未成功,是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未完全实现,未完成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3、犯罪失败是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超出行为人意志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未预料或无法控制的主客观原因。分类:1、最终未遂和未实施未遂。最终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完成了犯罪的实施,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成功。未实施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干预,行为人不敢或不能实施行为,导致犯罪失败;2、能犯未遂,不能犯未遂。犯罪未遂是指根据犯罪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可能成功,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犯罪未成功。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的主观理解、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有成功的客观可能性。刑事责任:对未遂犯的处罚原则: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
    2023-07-16
    91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特征与识别方法
    不属于商业秘密的是:1、专利。商业秘密要求不为公众所知悉,专利授权的前提是公开,只有公开专利的技术方案才能得到保护。既然所有的专利(国防专利除外)的技术方案都是公开的,那么专利就不可能成为商业秘密。2、能被反向工程破译的产品。产品研发出来之后是要推向市场的,只有推向市场才能获得盈利。推向市场之后,即使进行了保密,如果产品的技术方案能够通过反向工程被破译,他人这样获得商业秘密的方式也是不违法的。3、行业内通识的商业信息或者商业技巧。对于行业内通识的商业信息和商业技巧,也许企业获得这些信息和技巧也花费了许多精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但是这些信息和技巧应该也为行业内大多数人知道,不能得到保护,所以没有必要作为商业秘密。4、通过违法手段取得的商业信息。商业秘密的立法有哪些商业秘密的立法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
    2023-07-08
    282人看过
  • 法人特征及其法律意义
    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一、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三、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民法典》第六十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名誉权的法律特征表现是怎样的(1)内容以经营形象为主。法人名誉权的内容直接与法人的经济活动和生产经营成果相联,是伴随企业经营过程中通过自身的能动作用而塑造出的
    2023-07-10
    215人看过
  • 电子签名及其法律特征、效力
    所谓电子签名是指在电子文书上表示名义人的文字以及能识别作成者的记载或符号。电子签名作为一种新的签字方式,有其特有的技术特征与法律特征。1、电子签名的非直观性。目前由于技术原因,人们尚不可能通过电子数据传递亲笔签名,电子签名所表现出来的仅是一组代码,它通过该代码与特定人相联系,来反映签字人的认可。因此,电子签名是不直观的,不像手工签名有时还可以看出签名人的艺术风格。2、电子签名的特殊认证性。一般传统签名的认证,可由有关专家进行职业鉴定来进行。而电子签名则由掌握电子签名的认证机构指令计算机系统通过数据比较来认证。前者的认证带有人的主观因素,但后者系通过比较与被比较者可生成的数据符号由铁面无私的计算机进行严格核查,电子签名比传统签名更具有认证效力。3、电子签名更改的隐蔽性。电子签名的更改仅需在认证系统中将代码与其可代表的特定人之间的映射关系或者数据代码本身重新排列组合,那么,同样的代码就立即变为
    2023-06-07
    450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概念、特征及其形成的要点是什么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受权利人保护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与其他知识产权相比,商业秘密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商业秘密的前提不为公众所知,而其他知识产权是公开的,甚至对专利权有一定程度的公开要求。第二,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权利。商业秘密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排他性的。他人以合法方式获取相同内容的商业秘密的,与第一人具有同等地位。商业秘密所有人既不能阻止其之前的信息开发和掌握者使用或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其之后的信息开发和掌握者使用或转让该信息。第三,它可以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者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第四,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不是法定的,这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他人对商业秘密的披露。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保密性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商业秘密认定的难点和争议焦点。根据法律规定,“不为公众所知”是指商业秘密的保密性,即权利人主张的商业秘密不进入“公共
    2023-05-07
    455人看过
  •  法律权威性特征及其对法律体系的影响
    该段内容描述了法律权威的特征,包括具有活力和自身规律性的管理系统、实行职务等级制原则、办事程序法规化、条例化、不顾情面、照章办事的原则以及法律的认可是统治形式有效性的唯一条件。法律权威的特征包括:1.具有活力和自身规律性的管理系统,其中有着明确的责任权限;2.实行职务等级制原则,并对各级机关建立牢固的监督制度;3.办事程序法规化、条例化,任何法律条文一经订出,所有成员都应遵守;4.实行不顾情面、照章办事的原则;5.法律的认可是统治形式有效性的唯一条件。 法律权威的特征:法律认可是否影响统治形式有效性标题:法律权威的特征:法律认可是否影响统治形式有效性法律权威是现代社会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指的是法律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效力。一个国家的法律权威是否强大,不仅关系到国家的治理效果,也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因此,了解法律权威的特征以及法律认可对统治形式有效性的影响是非常必要的。首先,法律权威
    2023-08-28
    173人看过
  • “虚拟财产”及其权属的法律特征
    ──从虚拟与现实的二元视角窥入在我国,虚拟财产如今还不是一个法律上的一般概念,随着这方面研究的深入,将来能否在法律意义上准确地界定出虚拟财产的范围,并正式明确这一概念的内涵,目前还难以做出肯定的判断。不可回避的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网络生活在各个层面的展开,虚拟世界内部以及虚拟世界与现实社会的矛盾冲突也将不断呈现。虚拟财产正是在这样一个亦虚亦实的动态环境中不断产生、移转、消灭的。尽管那些由电子数据造化的虚拟财产并非如现实世界的实物一样,也没有传统的物的形态,甚至离开特定的载体、媒介、技术等软硬件环境就彻底消失得无影无踪。但是,对于在网络中创造和积聚财产的玩家来说,其对虚拟财产的拥有绝不是空无意义的。首先,从精神的角度讲,玩家能实实在在地感知到物的存在,当这些物被损坏、丢失、毁灭时,玩家的感受与在现实世界物被损坏、丢失、毁灭的感受近似甚至相同;其次,从价值的角度看,虚拟财产也是通过玩家的劳动
    2023-06-07
    353人看过
  • 专利权及其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专利权及其法律特征是什么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
    2023-04-29
    431人看过
  •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法律量刑标准分析
    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具体量刑标准是行为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
    2023-08-18
    194人看过
  • 如何从法律上解释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
    一、如何从法律上解释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是: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其他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二、侵犯商业秘密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在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审判程序中,商业秘密权利人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其已经对所主张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且合理表明商业秘密被侵犯,涉嫌侵权人应当证明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权利人提供初步证据合理表明商业秘密被侵犯,且提供以下证据之一的,涉嫌侵权人应当证明其不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有证据表明涉嫌侵权人有渠道或者机会获取商业秘密,且其使用的信息与该商业秘密实质上相同;2.有证据表明商业秘密已经被
    2023-10-19
    394人看过
  • 商业秘密及其劳动法保护/李迅
    >商业秘密及其劳动法保护李迅一、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这一定义规定了商业秘密的三个特征。1、新颖性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2因员工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进行披露导致该等信息成为公众所能普遍获取,不应视作该信息是能够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不为公众所知悉体现了商业秘密的新颖性。新颖性表明商业秘密只为特定人群所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价值高于行业内公共信息。新颖性要求保密信息不应包括下述信息3:(一)该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的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二)该信息仅涉及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通过观察产品即可直接获得;(三)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四)该信息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五)该信
    2023-06-09
    288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商业秘密的特性与其他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2
      商业秘密特性是:(一)秘密性。商业秘密首先必须是处于秘密状态的信息,不可能从公开的渠道所获悉。《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即不为所有者或所有者允许知悉范围以外的其他人所知悉,不为同行业或者该信息应用领域的人所普遍知悉。(二)实用性。商业秘密与其他理论成果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商业秘密具有现实或潜在的实用价值。商业秘密必须是一种现
    • 商业秘密的特性是什么以及商业秘密与其他商业秘密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9
      商业秘密特性是:(一)秘密性。商业秘密首先必须是处于秘密状态的信息,不可能从公开的渠道所获悉。《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即不为所有者或所有者允许知悉范围以外的其他人所知悉,不为同行业或者该信息应用领域的人所普遍知悉。(二)实用性。商业秘密与其他理论成果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商业秘密具有现实或潜在的实用价值。商业秘密必须是一种现
    • 商业秘密侵权责任主要标准和其法律后果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28
      法律分析 商业秘密侵权主要责任一般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如果是一般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侵权人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但是,如果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 什么是商业秘密,与其他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相比较,有什么法律特征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8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商业秘密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
    • 侵犯商业秘密律师法律及如何判刑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5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