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程序的救济机制如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5:30:25 247 人看过

减刑是针对犯罪人的优良表现而给予犯罪人奖励的一种措施。减刑不是犯罪人的权利。犯罪人不能够自己提起减刑的申请,也不能因对减刑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不服而提起上诉,这是由减刑的性质决定的。但我们认为,这并不意味着犯罪人在减刑程序中没有任何权利。除了前文讲到的听证中要求回避、陈述等权利以外,犯罪人还应该享有改造的客观情况被实事求是地认可的权利。也就是说,犯罪人具体的改造成绩,如取得多少考核分数、获得多少监狱表扬和监狱嘉奖、被评为什么级别的改造积极分子、舍己为人等立功的相关事迹等等,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犯罪人的这些改造成绩应该被客观的认可。这与减刑中的权利不同,一个人的成绩被实事求是地承认,是一种基本的人权。

从这个角度出发,如果减刑委员会在客观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犯罪人的改造成绩后认为这些成绩并不能达到减刑的标准,或不能达到减更多刑罚的标准而做出不予减刑或不予更大幅度的减刑的决定的话,犯罪人即使认为所适用的减刑标准不正确,对此也不享有任何上诉或申请再次听证的权利;但如果是减刑委员会做出不予减刑或不予更大幅度的减刑的决定是基于没有客观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犯罪人的改造成绩,比如犯罪人的考核分数是200分而被误记为20分,或者漏掉了一个省级劳动改造积极分子的称号,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赋予犯罪人一定的救济权利,就不能说是公正公平的了。这种情况下应该设计一个救济程序,允许犯罪人在一定时间内向减刑委员会申请再次听证,给犯罪人一定的主动权,但条件必须是有明确证据证明改造的客观成绩与做出的减刑或不予减刑决定认定的情况不符。在另一种情况下,如果犯罪人达到申请减刑的标准而监狱不予提请减刑的,犯罪人不享有主动提起减刑的权利,只能通过向驻监所检察机关申诉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驻监所检察机关根据自己了解的情况决定是否向监狱机关提出监督意见。

在现行减刑程序中,检察权的事后监督多有弊病,其功能和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形同虚设。在现行程序中,检察机关在事前和事中都没有接触犯罪人减刑材料的机会,对犯罪人情况并不了解,在减刑裁定生效后二十天内,仅凭书面审查一纸裁定书副本而发现减刑程序的错误是很难想象的。况且二十天后再出具纠正意见,不仅不利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而且有的情况下犯罪人已减余刑出狱,再对犯罪人采取措施就非常艰难了。为了避免出现现行程序中检察救济程序的弊病,在新程序设计中,特别设置了在减刑听证会之后,减刑委员会做出决定之前,向一直列席听证会的检察院监督方咨询意见的程序。检察院监督方一直都列席听证会,对罪犯的情况比较了解,能够迅速拿出意见。这样就将事后的监督延伸到事前,通过交流意见,减少和避免问题的发生,确保减刑案件的质量。为了解决在减刑委员会作出决定后检察机关才发现问题的情况,我们可以设置一个较短的生效期,因为检察机关比较了解情况,所以这个期限不用太长,比如说可以设置为五天,减刑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在做出之日起五日后生效,五日以内检察机关提出纠正意见的,暂停生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9: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减刑相关文章
  • 对清算程序有异议如何救济
    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核定是公司清算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和程序,公司清算组应当实事求是,如实认定。在实际操作中,因清算组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核定问题产生的纠纷时有发生,有的是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证明材料有问题,有的是清算组核定的方法有问题。在这个申报和核定过程中,债权人处于劣势地位,应引起重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债权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寻求救济。(一)公司清算时,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清算组重新核定;(二)清算组不予重新核定,债权人可以以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三)债权人对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债权人可以以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一、股东可以直接申请公司清算吗股东不可以直接申请公司清算。因为公司清算不需要申请,解散之后必须清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在法定情况下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也可以提案,在股东大会上表决。二、公司破产清算要找律师吗?有必要
    2023-03-25
    60人看过
  • 2024专利复审程序的司法救济如何
    一、专利复审程序的司法救济如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起诉的,复审决定生效。专利申请人向法院起诉的,根据法院管辖权的相关规定,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根据法律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参加诉讼。二、如何办理专利复审委托(一)复审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请求复审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专利局办理手续。但是,复审请求人在复审程序中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且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的,其委托手续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手续应当参照上述规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无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委托手续,但提交的委托书中未写明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的,应当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
    2023-12-05
    304人看过
  • 如何办理减刑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根据这一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适用减刑在程序上应当把握以下几点:1、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而只能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建议。2、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决定权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行使。基层人民法院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审理减刑案件的人民法院因罪犯判处的刑种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1)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裁定。(2)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被宣告缓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书裁定。4、人民法院
    2024-01-15
    153人看过
  • 司法程序中的救济
    如果在医疗技术鉴定中获得了有利的鉴定结论,以后的诉讼就变得简单而又轻松了,无论哪个律师都能够顺利完成。可法律实务中,往往患者得到的是不公正的鉴定结论,然后才请律师参与诉讼。这种情形下,是否能够推翻和怎挥推翻鉴定结论,很多非专业的律师都感到困惑,甚至于无从下手。如前所述,患者方在鉴定中的失利将给诉讼带来很大的困难,确须付出很大的努力才有可能挽回(不是一定能挽回),那么,我们应怎样才能挽回失利,让法官作出公正判决呢?首先,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鉴定结论仅是证据的一种,在医疗纠纷案中,它是法官据以认定事实的关键证据。既然是证据,依法应通过双方的质证,再由法官决定是否采信(此处体现了司法的最终审查权)。对鉴定结论的质证,是诉讼中的关键,它关系到该鉴定结论是否被采信,如果此时能推翻该结论,则诉讼将向胜利的方向前进,如果没能推翻它,则诉讼的目的就基本不能实现了。然而、要推翻该鉴定结论确实是困难的,如果
    2023-07-02
    364人看过
  • 刑事诉讼权利救济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具有通过证据间的相互印证,再现犯罪事实,确定犯罪实施者刑事责任的特性。刑事诉讼程序中证据判断和证据采信的主观特性,以及追诉程序对犯罪事实认定的渐进性,决定刑事诉讼程序中发生错误带有某种程度的必然性,刑事诉讼程序的动态平衡也随之被打破。这决定对刑事诉讼程序进行救济或者补救的必要性,刑事赔偿正是以其特有的方式发挥对刑事诉讼程序的救济功能。一、刑事诉讼有什么阶段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
    2023-02-22
    251人看过
  • 服刑人员如何减刑、减刑程序又是怎样的?
    一、服刑人员如何减刑被判处减刑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它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的刑期,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不能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二、怎样办理减刑程序刑法第79条规定了减刑程序,即“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根据这一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适用减刑在程序上应
    2023-04-28
    370人看过
  • 执行异议裁定程序违法如何救济
    一、执行异议裁定程序违法如何救济针对执行异议的权益保护路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首先,若案外人为原审诉讼中的第三方当事人,有权以该身份提出被称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申请;其次,如案外人为被告角色,原申请执行人可据此发起并提起所谓的“许可执行之诉”;另外,案外人还可行使“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这一救济权利,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主张;最后,若案外人对案情存在争议或不满,还可通过提起“案外人申请再审”来寻求法律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二、执行异议裁定送达时限是多久对于执行异议的提交
    2024-07-05
    388人看过
  • 如何获得减刑、假释?以及减刑假释的程序
    一、减刑、假释的条件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在改造期间违反监规,受到警告、记过、禁闭处理或在监内又犯罪的,视情节适当延长其减刑的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刑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期限,不得少于十二年
    2023-04-15
    247人看过
  •  手机如何申请失业救济金
    申请人需通过“当地的社保”app实名注册,进入“智慧人社”页面,并在该页面上方找到“失业金申领”专栏并点击它。后台自动调取缴费起止时间、视同年限、本次应领取月数等信息,对核定年限无异议的,点击“确定”,个人申领完成。以下是手机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步骤:首先,申请人需通过“当地的社保”app实名注册。接着,进入“智慧人社”页面,并在该页面上方找到“失业金申领”专栏并点击它。2、后台自动调取缴费起止时间、视同年限、本次应领取月数等信息。3、对核定年限无异议的,点击“确定”,个人申领完成。手机APP领取失业补助金步骤教程手机APP领取失业补助金步骤教程,看似方便的程序背后可能存在一些法律风险。失业补助金是国家为了帮助失业人群提供的一种经济援助,而一些不法分子则利用各种手段从中牟利。因此,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时,用户需要保持警惕,防止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被用于非法活动。同时,使用正规渠道下载的手机APP也是
    2023-11-12
    380人看过
  • 如何对债务危机进行救济
    破产还债当债务企业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作为债权人的企业应依法及时地申请债务人企业破产,保证自己的债权最大限度地满足。一、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中国《民法典》确立了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自主地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债务的清理也应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因此,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的行为应得到法律的认可。协商清偿债务具有简便易行、成本低、中断时效等优点,但也有一定的不足之处,如果债务人不守信用,拒不履行偿债协议,就只能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二、诉讼清偿债务协商偿债是私力救济的手段,而法院的强制偿债是公力救济。当事人双方不能协商偿债时,债权人企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保证自己债权的实现。当然,协商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不经协商直接向法院起诉。三、兼并清债兼并清债是指一个企业通过以现金购买或者以股份交换其他企业的资产或股份,将其他企
    2023-02-21
    80人看过
  • 需要了解的刑事不起诉救济程序
    刑事不起诉的救济程序:1、被不起诉人:只能酌定不起诉;可以向原决定机关申诉;2、被害人:对于所有不起诉,被害人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但仍不起诉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3、公安机关:所有不起诉的,可以向原决定机关复议,并向上一级检察院复议。完善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制度的构想前文的分析说明,我国现行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制度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笔者认为,以下几点需要注意:(一)树立牢固的程序观念应当说,树立牢固的程序观念并非完善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制度特有的要求,而是加强法治所应倡导的基本思想。作者将其作为一项内容提出,因为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制度作为诉讼程序中的一个具体制度,其完善与发展首先需要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思维。可以说,牢固的程序观念是完善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制度的其他任何措施的思想和价值基础。我们不能忽视诉讼法对实体法实施所具有的工具性
    2023-07-07
    89人看过
  • 工伤救济程序是怎样的
    最新工伤救济程序如下:(一)申请工伤认定:1、审请的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2、需提交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二)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2、时效(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
    2023-05-01
    420人看过
  • 行政赔偿救济程序
    一、行政赔偿救济程序《世界人权公约》第8条规定:人人于其宪法或法律所赋予之基本权利被侵害时,有权享受国家行政法庭之有效救济。行政调解、协商、裁决程序是行政补偿诉讼的前置程序。通过行政程序,行政机关如满足了相对人的请求,相对人取得了所要求的补偿,补偿行政程序即告终结。行政机关如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或部分拒绝相对人的请求,双方不能就补偿数额或补偿方式达成协议,或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单方作出的裁决、决定,即开始司法诉讼程序。目前我国以单行法律、法规方式确立行政补偿的不少,但对行政补偿的程序和救济途径规定的不多。只是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8条中规定了国家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中有征用土地的补偿的行政程序。即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建设单位与被征地单位以及有关单位依法商定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实践中,行政补偿的行政程序包括:1、通知或公告。通知或公告的目的是
    2023-04-24
    457人看过
  • 刑讯逼供如何去救济
    刑事诉讼法
    新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用其他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的,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这是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刑讯逼供的定义和标准。根据新的《刑诉法》及司法解释,也有明确的规定:1、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2、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涉嫌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2023-06-03
    10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减刑
    词条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减刑
    相关咨询
    • 减刑假释开庭审有无救济机制,审批的程序是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31
      由于每位服刑人员所犯罪名不同,服刑的期限长短也不一样,最重要的是每一位罪犯的人格存在差异,按照现行的监狱考核机制,对每名罪犯采取相同的考核标准,以完成相应的劳动生产任务为目标,实行百分制的考核方式明显存在不合理之处,不能做到因人而异,对症下药。实际中存在有些人虽然劳动任务完成的很好,但是有些人完成劳动生产不是因为有悔罪表现,而是一味的追求劳动生产考核分数。很明显,这样的罪犯即使其达到了考核标准,但
    • 如何办理减刑程序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30
      减刑程序的处理: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督规定,接受教育改革,有悔改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执行机关可以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决定减刑。
    • 减刑程序如何办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9
      减刑程序的办理:如果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 强制医疗决定的救济程序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22
      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1.复议主体: ①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 ②被害人; ③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2.复议机构: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3.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强制医疗决定的执行。
    • 减刑程序如何如何获得缓刑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11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防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3)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自救;(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6)对国家和社会做出其他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