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
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
二、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
行政管辖权移交与指定管辖的界定
435人看过
-
申请指定管辖事由是怎样的,以及与移送管辖的区别
464人看过
-
交叉管辖与并案管辖有哪些区别
200人看过
-
民事管辖与刑事管辖的区别
108人看过
-
并行管辖与跨领域管辖的区别
83人看过
-
转移管辖与移送管辖的区别包括
124人看过
-
指定管辖与移送管辖的区别是什么,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9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
-
并案管辖与交叉管辖的区别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5交叉管辖和并案管辖的区别:主要是概念区别:交叉管辖:公安机关与检察院交叉的案件,先将对方管辖的案件移交给对方,然后根据主罪分工。并案管辖:将原本应由不同机关管辖的几个案件合并为同一机关管辖。
-
XX与辖内监管办事处的区别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6分局是在地级市,办事处是在县里。辖内银监分局是对某银监局所管辖范围内银监分局的统称。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部级)正式履行其监管金融机构职能。并在全国设立其派出机构,更好履行对全国金融机构的监管。银监会派出机构不再沿用原央行的大区分行制,而是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下设银监局,为正厅级机构,大连、青岛、厦门、深圳、宁波等5个计划单列市也将设置银监局,除深圳银监局为正厅级,其余
-
受指定管辖后的法院和移送管辖有什么区别?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8其实这个并不完全是两个可以并列的概念,是在一个事情中发生的,从不同方面来指称的.比如二个法院对一个案子的管辖出现争议,则由其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由哪一个法院管辖.而对于被指令交由另一个法院来管辖的法院来说,自己的移送就是移送管辖.另外移送管辖也可以发生在这种场合:即某一法院受理后,发现这个案子不应该由自己受理,然后将其移送到对这个案子有管辖权的法院.
-
法院的地域管辖权与级别管辖是如何的区别?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1二者是有联系的。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划分的,只有在级别管辖明确的前提下,才能确定地域管辖;而要最终确定某一案件的管辖法院,则必须在确定了级别管辖之后,再通过地域管辖来进一步具体落实受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