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监护权的性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9 10:30:45 153 人看过

论述监护权的性质如下:

1、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2、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

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区别如下:

1、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2、监护权是指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监护权的内容

(一)人身监护权

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身上照护权的内容基本相同,具体包括:

(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亦同。

(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

(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职业的许可,法律行为的补正等,都由监护人为之。

(4)抚养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对被监护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之人,不承担此项义务。

(5)对被监护人监督、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教育、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与亲权的内容相同;被监护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监督的权利义务有特殊的内容,除了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还负有监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

(6)对于精神病人的特定护养、救治义务。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被监护人进行医治,促使其康复。

(二)财产监护权

监护人应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其主要内容为: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权。监护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总结如下,法律对于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设有一定的顺序,其配偶为第一顺序,父母为第二顺序,成年子女为第三顺序,其他近亲属为第四顺序,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或者朋友为第五顺序,监护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的数个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4: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论配偶权的性质及救济
    「摘要」配偶权之性质经历了由绝对权、支配权向相对权、请求权演变的过程。配偶权之相对权性质界定对于剔除理论障碍和完善其保护体系具有关键性作用。本文意在探索和完善以其相对权性质为核心的配偶权制度体系。「关键词」配偶权,相对权,婚内强奸,第三者插足“《民法典》(修正案)是我国立法部门关于对民法典的修改分两步走的精神所迈出的第一步,即对婚姻家庭领域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率先回应,先予修改和补充,以及时保护公民的婚姻家庭权益,而将民法典体系的全面完善留待第二步。”[1]《民法典》修订前后,曾一度争论纷纷的配偶权问题,便在这“率先回应”之中,相应的也就进入了需进一步“完善”的行列。新《民法典》对配偶权的主要内容作了原则性规定(如新《民法典》第四、十四、十五、十六条等),却未明确提出“配偶权”的概念;对配偶权以上内容的侵权与救济作了尝试性规定(如第四十五、四十六条规定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却未明
    2023-05-05
    277人看过
  • 论知识产权投资的性质
    外商投资企业
    1、知识产权投资概述知识产权投资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依法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专有权或使用权作价,投资于标的公司以取得投资收益的一种投资方式股东资格第二,知识产权投资的性质从登记的角度看,知识产权投资的审批一般集中在四个方面,即用于投资的知识产权应当确认、存在、可评估和可转让。因此,申请人以知识产权出资时,应当确定其出资所使用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确定性、现存性、独立性四个要件的要求,确定性是指知识产权投资的客体必须是特定的实物。也就是说,标的物应当明确具体,而不仅仅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现存的概念是指用于投资的知识产权必须依法取得,而投资者有权依法处分该知识产权可评估性是指用于投资的知识产权必须具有客观评估能够确定的特定价值,即可以用货币进行评估。如果无法通过客观评估确定具体价值,且无法以货币进行具体评估,则知识产权不能用于投资可转让性是指为了使股东能够履行出资义务,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应当适合自主转
    2023-05-07
    428人看过
  • 论政府环境权力的性质
    2008年3月,我国进行了大部制改革,在此次大部制改革中,原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此次改革明显扩大了环境行政权力的权威,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各项行政权力进行了重新配置。但目前我国在理论领域对作为公共权力的环境行政权的专项研究还很滞后,理论上的无为状态对环境行政的正确实施有很大的负面影响,本文着眼于这种现实情况,力图对政府环境权力的性质进行一个较为深入的理论疏导。【关键词】环境行政权;行政权;属性【写作年份】2009年【正文】环境问题是超越体制贯穿人类历史的社会问题。环境问题以自然、人口(在规模和城市等方面的地理配置)、生产力(特别是在人类安全环境保护的技术水准和技术体系)为基本条件。它是伴随着人类的经济活动特别是企业活动,由于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环境污染或环境的形态、质量的变化而造成的社会损失。”[1],环境问题是一个公共问题,它的缓解和解决需要政府权力的高度关注。20世纪中期开始,各国纷
    2023-06-11
    79人看过
  • 监护人的定义和性质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1)法定监护人,(2)指定监护人,(3)遗嘱监护人,(4)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一、监护权孩子什么意思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
    2023-06-27
    160人看过
  • 陈述权和申辩权的法律性质
    陈述权就是有权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在行政许可的申请过程中,它是指申请人有权说明取得许可的理由、依据和事实;与申请的行政许可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有权说明不应当批准申请人的许可申请的理由、依据和事实。在对被许可人的处罚过程中,陈述权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所认定的事实及适用法律是否准确、适当,陈述自己对事实的认定以及主观的看法、意见,同时也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要求。申辩权是申述理由、加以辩解的权利。它在行政许可的申请过程中,是指当事人有权对行政机关及第三人提出的不利于申请人获得批准的理由、事实和问题等进行解释、说明、澄清和辩解。在对被许可人的处罚过程中,申辩权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指控、证据,提出不同的意见和质问,以正当手段驳斥行政机关的指控以及驳斥行政机关提出的不利证据的权利。陈述权和申辩权是相对人的一项法定权利,行政机关应当予以保障和正确对待。在实践中,行政机关的一些工作人员自恃享
    2023-03-27
    305人看过
  • 论述刑事辩护的意义
    刑事辩护时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一、刑事辩护的种类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辩护可以分为: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2、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3、指定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人。按照辩护方向可以分为: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二、刑事辩护分为哪几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辩护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2)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3)指定
    2023-03-15
    368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论述债权性质与债权的执行程序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17
      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交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后,执行法院应当向债务人发出冻结债权执行裁定和履行通知书,并向有财产可执行的银行、储蓄机构、车管所等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
    • 从问题论述言论自由的法律限制性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19
      1、不得利用言论自由进行反对、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定的煽动行为; 2、不得损害社会整体利益; 3、不得利用言论自由对他人的人格尊严进行侮辱诽谤。 4、不得泄露国家、不得披露商业秘密。
    • 论如何确认监护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3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 论民事责任的性质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0
      当然要承担民事责任。对方是否要承担要根据案件处理情况判断。一般情况下,经过律师处理的案件都会得到合适的民事赔偿。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来电咨询。
    • 论述民法保护人身权有何意义?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30
      第一,自生物物种角度而言,人身权制度保护、确立民事主体的人身权不受侵犯,为人类的繁衍和延续提供了前提条件。否则,人与人之间相互残杀或者损害健康等,人类作为生物物种之一,则难以健康发展。第二,保护基本人权的需要。各项具体人身权是人所共享的基本人权在民法领域的体现。如生存权是首要人权,生存权有赖于生命权和健康权的拥有并得到严格的保护。第三,保护人格尊严的需要。《宪法》第38条宣称"人格尊严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