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如何界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3 08:29:13 212 人看过

一、婚姻中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如何界定

(1)夫妇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

(2)夫妻双方各自拥有以其个人名义参与各类事务的合法权力;

(3)夫妻双方各自享有自主参加生产劳动、职业发展、学术研究以及社会公共活动等方面的自由,任何一方均无权对另一方进行任何形式的限制或者干预;

(4)夫妻双方均负有积极履行计划生育责任的义务;

(5)夫妻对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置权,不受双方收入水平差异的影响;

(6)夫妻之间存在着互相扶持、照顾的法定义务;

(7)夫妻双方依法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婚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婚姻中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包括以下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姻中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如何界定”,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n(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n(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n(三)知识产权的收益;\n(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n(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n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5: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婚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综合知识
    一、婚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婚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2.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3.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4.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5.有赡养双方父母、抚养双方未成年的弟、妹的义务。6.有抚养双方继子女、收养子女的义务。二、有效婚姻条件是指什么有效婚姻需要满足如下条件:1.双方进行结婚的真实自愿。进行结婚登记时,只要有一方是出于被胁迫或威胁而结婚的,那么该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在相应的合理期间内,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该婚姻的存在。2.达到法定婚龄。虚报年龄进行结婚登记的,在未达法定婚龄的一方到达法定婚龄前,婚姻中的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法院申请该婚姻为无效婚姻
    2023-01-20
    215人看过
  • 法律如何界定继子和后妈的权利义务?
    一、名份型名份型继父母子女关系,即继子女没有受继父或继母的抚养教育,也未对继父或继母尽赡养扶助义务,仅有继父母子女外在名份,双方无任何实质的权利义务关系。名份型继父母子女关系,仅存在着姻亲关系。这种关系因继子女的生父母与继父母婚姻关系的存续与否而自然成立或终止。由于这种形式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只是因为父母一方再婚而形成的单纯的名份上的父母子女关系,所以,继子女只有继承其亲生父母财产的权利,没有继承继父母财产的权利。二、抚养型抚养型继父母子女关系,即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生活在一起,继父或继母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三、收养型收养型继父母子女关系,即继父或继母经继子女的亲生父母同意后收养了继子女而形成的养父母子女关系。劳务派遣中的法律关系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一)相关的几个概念1.劳动关系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表现形式有两种:直接实现劳动过程,间接实现
    2023-07-06
    469人看过
  • 婚内夫妻之间不尽抚养义务如何做
    婚内夫妻之间不尽抚养义务的做法:如果夫妻在婚姻中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或由有关部门调解,因为夫妻也有相互抚养的义务。例如,一方生病,另一方显然有能力但拒绝治疗。情节严重的,很可能构成遗弃罪。因此,抚养义务不局限于父母和子女。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一方不履行赡养义务时,需要赡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赡养费。一、家庭关系的相关法规主要有哪些家庭关系的相关法规主要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参与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限制或干涉他人。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子女有义务赡养和帮助父母。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禁止溺婴、弃婴等伤害婴儿的行为。子女可以随
    2023-03-11
    437人看过
  • 如何约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借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借款的约定方式:夫妻双方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订立借贷协议,并在协议中表明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等相关内容。一、女方离婚后需要承担男方的债务吗首先需要区分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以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协议清偿的,协议约定内容只是对夫妻之间有效,对外即对债权人不产生效力,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一人偿还,除非债
    2023-03-14
    150人看过
  • 如何处理婚内夫妻之间的抚养义务问题
    婚内夫妻之间不尽抚养义务的做法:如果夫妻在婚姻中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或由有关部门调解,因为夫妻也有相互抚养的义务。例如,一方生病,另一方显然有能力但拒绝治疗。情节严重的,很可能构成遗弃罪。因此,抚养义务不局限于父母和子女。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一方不履行赡养义务时,需要赡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赡养费。离婚后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怎么办离婚后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履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或同居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消除,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2023-07-03
    118人看过
  • 夫妻之间的无效婚姻要如何解除
    一、夫妻之间的无效婚姻要如何解除无效婚姻的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以及所生子女作出适当处理。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有配偶者只能在婚姻终止即配偶死亡或依法离婚后再行结婚,否则构成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1)直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2)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旁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3、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达到法定年
    2024-01-20
    219人看过
  • 婚姻关系中的债务:如何处理夫妻婚姻期间的债务问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的承担方式:1、个人债权由债权人独自享有,共同债权由双方共同拥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个人债务由债务人承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偿还,财产各自所有,双方协商偿还,不能协商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2、证明有银行存款,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存折等;证明有股票,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股票资金对帐单等;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等;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
    2023-07-07
    138人看过
  • 婚姻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
    双方没有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但通过谎言、或伪造文件的方式误导他人的假结婚后果为,可能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将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结婚后双方的义务有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协助赡养配偶父母的义务、共同债务共同偿还的义务。权利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平等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利。仓储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一)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4、保管方对自己的保管义务不得转让。5、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货物,其不对此货物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6、保管方应做好入库的验收和接受工作,并办妥各种入库凭证手续,配合存货方做好货物的入库和交接工作。7、对危险品和易腐货物,如不按规定操作和妥善保管,造成毁损,则由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8、一旦接受存
    2023-07-20
    211人看过
  • 准婚姻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问题
    第一,准婚姻关系当事人之间不发生配偶的亲属身份,不发生配偶权。无论其同居多长时间,无论其是否有子女,只要双方没有登记结婚,而仅仅是准婚姻关系,就不能认为他们是配偶。至于他们的相互身份,我认为就是同居者,或者叫做准婚姻关系当事人。第二,准婚姻关系当事人与对方亲属之间不产生姻亲关系,不在男子与妇女的亲属间或妇女与男子的亲属间产生任何姻亲身份,不发生姻亲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姻亲有关的婚姻障碍的法律规定都适用于准婚姻关系。第三,准婚姻关系当事人的相互间不产生任何提供生活保持的义务。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共同生活状况的权利,而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女方为扶养共同生育的子女所需,男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负担责任之外,不负担其他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当准婚姻关系解除的时候,如果一方负担养育共同生育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用的给付义务,不得推诿和拒绝。第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不产生继承关系,不得相互继承
    2023-04-25
    434人看过
  •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怎么界定
    业主是什么?业主的权利与义务原来有这么多物业与建筑上讲的业主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指物业(产权)所有者。房屋租赁人不是业主。那么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看看。业主权利界定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住宅、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共有权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共有道路、车位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这种共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危险和妨害的排除请求权。共同管理权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运行的权利。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
    2023-06-15
    335人看过
  • 无效婚姻对夫妻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有何影响
    一、无效婚姻对夫妻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有何影响1.当事人之间不产生配偶身份,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2.一方不具有继承另一方财产的资格;3.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不再适用《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二、无效婚姻的情形无效婚姻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
    2023-11-05
    67人看过
  • 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一、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如下:1.婚姻期间夫妻互相抚养是法律义务。2.夫妻有互相扶持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有两种支持方式:(1)共同生活抚养,即抚养人和扶养义务人共同生活;(2)定期支付抚养费,或者是以实物支持,包括定期的身体支持和精神安慰。夫妻之间互相扶持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是平等的。丈夫有抚养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抚养丈夫的义务;相反,丈夫或妻子都有权获得对方的支持。根据民法典规定,有抚养能力的配偶必须主动承担帮助和抚养其残疾、重病、经济困难的配偶的责任。二、夫妻结婚证可以向银行贷款吗?只有夫妻结婚证不可以向银行贷款,申请贷款需要借款人提交以下资料:1.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士应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或签署未婚声明;3.借款人资产证明、收入证明、工
    2023-04-14
    64人看过
  • 在婚姻关系中,如何正确填写夫妻之间的借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因此夫妻之间也可以签订借款合同,应当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姓名、借款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借款的利息、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并由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夫妻之间的借条是否受法律保护?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道德伦理等公序良俗,即可认定为有效。婚内借条是否有效有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仅有一张借条但并未实际发生借款事实,那么借款行为就不属实,此时债权一方的主张就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2.如果夫妻之间借贷所涉款项来源于这个家庭共同财产,又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所谓的“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就是不复存在的。3.如果借款用于借方的个人事务,那么夫妻之间就形成了有效地债权债务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归各有,那么,这种婚内借款方式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真实意
    2023-07-19
    294人看过
  • 夫妻家暴的定义是如何界定的?
    一、夫妻家暴的定义是如何界定的?家暴的定义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精神侵害也属家暴,同居暴力也视同家暴。家庭暴力不仅只局限于夫妻、子女等亲属之间,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属于家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二、怎样收集家暴离婚证据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两种,直接证据包括:出警记录、告诫书、受伤部位的照片、就医留下的病例、医疗费单据等等,间接证据包括:邻居或者家人的证人证言等。如果遭受了家庭暴力,受害
    2024-01-15
    18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婚姻无效的话,当事人之间还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婚姻法》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 如何界定兼职的权利和义务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14
      1、通过正规渠道寻找正规中介公司获取就业信息大学生应该在做兼职之前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兼工人作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便在选择用人单位的时候提高对中介公司、用人单位等各方面资格的鉴别本领。学生打工肯定要找到有资格、信誉好的正式职介中心找工作,进门要看该职介所可否有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只有具有这两个证的职介所,才能够从事职业介绍的工作。另外还要明确可否具有明确的业务范
    • 民法中夫妻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夫妻权益和义务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5
      夫妻之间应尽下列法定义务: 1、对其子女进行平等的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实施计划生育的义务; 3、彼此相互扶养的义务; 4、夫妻共同的债务,双方有平等的清还义务。
    • 夫妻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有哪些义务是夫妻俩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08
      1、夫妻对家庭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所有权和平等的处分权。二、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三、夫妻有权相互继承遗产。4、夫妻有生育权和计划生育义务。男女双方因合法婚姻形成夫妻权利义务关系,平等。《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赡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有权要求其支付赡养费。
    • 夫妻之间有哪些义务, 哪些是夫妻之间的义务, 夫妻之间有什么义务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夫妻之间有什么义务1、同居义务同居义务是指男女双方基于配偶身份都负有同对方共同生活的义务,夫妻性生活是同居义务的重要内容。此外,还包括相互协力义务、共同寝食义务,这两种义务要求夫妻相互支持对方的意愿和活动,共同料理家事,相互扶养、扶助,当配偶一方遭遇危难,对方负有救助、救援义务。同居义务是法定义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平等的义务,非有正当理由夫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履行同居义务。2、贞操忠实义务贞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