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地下施工损害纠纷如何解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2 14:32:32 234 人看过

先协商处理,无法协商只能起诉要求赔偿。

损害赔偿是一种民事责任,这种民事责任由侵权行为而产生。侵权行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侵权行为出于责任者本人,即责任者就是行为人,如甲损坏了别人的自行车,甲既是责任者,又是行为人,这种侵权行为,民法理论上称为“一般的侵权行为”;另一种侵权行为不是出于责任者本人,而是出于与责任者有一定关系的人或物,如甲的未成年儿子损坏了别人的自行车。

1、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3、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地面施工必须是处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场所。因为这些场所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一般都是民众聚集或日常通行的地方,从这些地方经过的人流量往往比较大,在施工中很容易造成民众伤亡,而且受到损害的人也往往具有不特定性。因此法律加大了施工人的民事责任,对此类民事侵权行为并未按一般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来处理,而是对施工人采用了过错推定原则;

2、他人受到损害的事实必须是因为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的。法律对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采用了过错推定原则,即施工人负有举证证明自己尽到了应尽法律义务的责任,因为只有此条件下才可以免除施工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否则推定为其有过错,由施工人承当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而施工人应尽的法律责任就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这两项责任是施工人必须同时承担的,并且同时要求设置的施工标志和采取的安全措施能够达到预防损害发生的程度。

3、受害人的损害事实和施工人的施工行为必须具有相应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一说本身是一个哲学概念,是指客观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因此民事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就是指受害人的损害事实是由于侵权行为人的自身行为或者未尽到法律上规定的其应尽义务所引起的。在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案件中就是指受害人受到的损害只能是由于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或者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而引起的,而不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引起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0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地面施工损害责任纠纷适用法律包括哪些?
    《民法典》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民法典》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
    2023-06-21
    269人看过
  •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如何认定施工人的责任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这样认定施工人的责任: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认定施工人有责任,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时,施工人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承担人:施工人,第三人。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施工人免除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3-08-07
    363人看过
  • 地面施工损害责任划分
    一、地面施工损害责任划分地面施工损害责任划分由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窖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地面施工侵权纠纷怎么处理地面施工侵权纠纷的处理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四种方式:1.协商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
    2023-04-25
    345人看过
  • 房地产租赁损害赔偿纠纷解决
    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房客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对此,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目前只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内部对此有审判指导意见,大致内容是,凡是房东同意房客装修的,无论什么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房东都要向房客赔偿经评估后的装修费的残值部分,以此体现公平原则;但如果合同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笔者认为,这一规定未必能体现公平原则,因为如果是因房客拖欠租金造成合同提前解除的,而房东又并不需要房客对房屋所作的那些装修,那么要房东赔偿房客的装修残值(该残值可能是80%或者90%)就有所不公,否则岂非保护了合同违约方而损害了守合同条约方的利益。房地产租赁除前述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纠纷外,还有诸如房地产租赁期间出
    2023-05-01
    373人看过
  • 土地纠纷村里面不给解决如何办
    村里不给签土地承包合同是属于民事纠纷,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承包经营关系的事实和文件。承包土
    2024-05-07
    492人看过
  • 如何处理地面施工导致的赔偿纠纷
    1、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打工程施工现场的劳务合同纠纷怎么解决打工程施工现场的劳务合同纠纷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属于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应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具体的纠纷处理方式:1、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被
    2023-07-23
    181人看过
  • 地面施工责任纠纷上诉状如何书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状上诉人(原审被告):诉讼代表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法定代表人:上诉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现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事实与理由如下。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原判,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利息判决不符合事实.法律。原审判决认定(第六页)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所签的补充协议合法有效,但同时又认定该协议无效,系自相矛盾。上诉人认为,该补充协议虽未经有关部门备案,但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付款时间的变更不属于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应依法认定补充协议合法有效,且双方实际付款情况均按照该补充协议履行,被上诉人从未提出过异议。二、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上诉人不应承担被上诉人员工的劳动保险费。上诉人同时认为,文不属于法律法规,且劳动保险依法(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是被上诉人应尽的义务,而非上诉人的义务,上述两文件,也明确规定了劳动
    2023-04-19
    472人看过
  • 地面施工损害责任纠纷的被告责任依据是什么
    地面施工致害的,属于施工方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造成的,由施工方承担责任,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时,施工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发生地面施工侵权纠纷怎么处理?地面施工侵权纠纷,现大都采用和解、协调、仲裁、诉讼等四种方式:和解这是解决争议的最佳方式,争议方通过磋商对工程造价有争议的部分进行沟通,相互谅解,达成共识,这样既能解决争议,防止损失扩大,又有利于双方的友好合作。这种解决方式多用于争议分歧不大,争议方对争议理解差距较小,且争议方都愿做出让步前题下。协调这是解决争议的很好方式,争议方在造价管理部门的协调下,对造价争议中涉及的定额套用、工程量计算规则、材料价格调整、费率
    2023-03-22
    436人看过
  • 广西征地纠纷,遇到征地纠纷如何解决?
    征地纠纷,就是在征收集体土地过程中失地农民、村委会、用地单位、政府之间产生的纠纷。这类纠纷特殊主体经常表现为:一方是政府或开发商、一方是农民,由于其主体的特殊性导致这类纠纷在处理过程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存在地方保护主义,而且这类案件人数众多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这就对办案的人员有着更高的要求,只有充分的掌握专业知识和案情且具有足够的智慧和胆略才有可能将这类案件办好。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
    2023-06-03
    458人看过
  • 法律层面下如何解决民事纠纷
    一、法律层面下如何解决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处理方式如下: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2.调解解决。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3.仲裁解决。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诉讼解决。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哪些民事案件法院不受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
    2023-10-04
    328人看过
  • 房地产施工纠纷法院判决如何执行
    (一)当诉讼取得了完胜时,如果其中有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法院裁定所规定的期限履行其应尽职责和义务,则另一方完全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二)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依据法律程序,对当事人名下的房地产、机动车辆、金融证券以及银行账户等各类资产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审查与核实。(三)倘若经过严格的调查核实发现,当事人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其仍然对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表示拒绝履行,那么被告将会面临诸多严重的后果,如银行逾期还款记录、个人信用报告中出现负面信息、限制高额消费以及出入境、甚至可能被司法机关实施拘留等严厉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4-08-03
    222人看过
  • 房地产面积纠纷找谁解决
    一、房地产面积纠纷找谁解决如若合同对于此种状况有所明确规定,那么便应当依据合同之约定进行处理。倘若合同并无此类条文加以明确或者条文内容模糊不清,当房屋面积误差的绝对值处在3%(包含3%)之内时,双方均需依照原先达成的合同协议所约定的价格予以实际结算。若买方提出撤销合同的要求,则不应得到支持和批准。然而,若房屋面积误差的绝对值超过了3%,此时如果买方坚持请求撤销合同并且归还已经支付的房款以及产生的相应利息费用,这样的申请将予以支持和批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四条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房屋土地纠纷找谁解决房屋土地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调解、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
    2024-03-27
    61人看过
  • 土地纠纷如何解决哪个部门解决
    一、土地纠纷如何解决哪个部门解决土地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一般情况下可以协商解决,协商失败的可以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失败的或对政府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二、征收土地补偿不合理找哪个部门解决征收土地补偿不合理找土地管理部门解决。如果土地被政府征收所得到的补偿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由县级政府处理解决,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
    2024-02-06
    88人看过
  • 地面施工责任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
    一、地面施工责任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地面施工责任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民事纠纷作为法律纠纷的一种,一般来说,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引起的。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法律义务规范而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由此而产生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争议。二、民事纠纷是犯罪行为吗?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是不同的,两者在严重程度、适用法律、处罚措施等都存在区别,刑事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区别在于:刑事责任与侵权民事责任同属法律责任,在构成要件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须违法行为的存在,基本上都要考虑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都重视对因果关系的考察等等。但是就现代社会而论,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二者也是明显的区别:1、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刑事责任产生的前提是犯罪行为,因而刑事责任与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有着必然的联系;而民事责任产
    2024-01-28
    44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地面施工损害责任纠纷问题答辩状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15
      诉状可以立案的写法为应当载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
    • 发生地面施工损害的如何救济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11
      首先。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其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再次。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
    •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什么,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民事责任如何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9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时,施工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本条的规定,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一)必须是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施工公共场所,是指公民共同的活动场所,如公共道路、广场、影视剧场、体育馆(场)、商店营业场所、集贸市场等。在公共场所施工,因行人较多,故危险性大,必须
    • 如何应对地面施工侵权纠纷?
      山西在线咨询 2024-11-22
      目前,解决争议通常采用和解、协调、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和解通常是争议方通过协商解决工程造价方面的争议,相互谅解并达成共识,从而解决争议并避免损失扩大,同时也有利于双方友好合作。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争议分歧不大,争议方对争议的理解差距较小,且争议方都愿意做出让步的情况。 协调是解决争议的另一种好方式,争议方在造价管理部门的协调下,对造价争议中涉及的定额套用、工程量计算规则、材料价格调整、费率标准以及
    • 路面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本案最好能确定是不是因为路面施工导致出现的问题。 如果能够确定的话: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这些情况可以要求相关单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