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辩护人的要求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7 15:43:50 420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辩护人的要求

应明确区别刑事辩护人与民事诉讼代理人(民事代理人)的关系。

1、辩护人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2、

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根据代理权限的不同可以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其代理直接导致的后果即为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同法院之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与民事代理人存在区别。民事代理人代理直接导致的后果则是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需满足下列条件: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民事诉讼法律条例对于民事诉讼辩护人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由此可见,新的民诉法取消了一般公民的诉讼代理权。

有关民事诉讼辩护人的要求就是这样的,在民事案件中,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辩护人都是不可少的,辩护人的说辞对于案件的定夺是有着一定的影响力的,所以法律对于民事诉讼辩护人是必须要符合一定要求,这样是能够保证案件审理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保护双方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n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n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n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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