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陆续)这是1月6号我记的,这是8号和9号记的手持自己的日记本,小任每读一句,心情都非常沉重。
1月5日,长春市一火锅店员工小任在深夜睡觉时,被同事用手机拍下了裸照,并被四处传播。不堪精神压力的小任最后无奈向火锅店提出了辞职。
裸睡的他被同事拍照
25岁的小任家住公主岭市怀德镇某村。两个月前,他来到长春市大马路和四马路交会处的一家火锅店,成功应聘了刨肉工,每个月工资1200元。
你得请我吃两碗麻辣烫,因为我手机里有你的裸照,否则1月6日那天,和他同住的火锅店员工小郝神秘兮兮地把小任叫到他身边,手里摆弄着手机,言语中渗透着敲诈的口气。
什么裸照,我不信,为啥请你啊!小任不屑一顾,认为他在撒谎。
信不信由你!小郝揣起手机,转身离开寝室。其他室友马上告诉小任,小郝的手机里真有他的裸照,是5日晚趁他熟睡时拍的。
我有裸睡的习惯,而且晚上睡觉爱踹被,他一定是在我睡熟时偷偷给我拍的。小任说。
店内男女员工都知道了
8日,小任来到火锅店上班。刚走进店内,店里的男女员工都用异样的眼光瞅着他,并不时地躲到隐蔽处说说笑笑,对他指指点点。
你们啥意思?我咋的了?小任不解地问。其他员工一听,马上把嘴闭上干活去了。
你还不知道啊,小郝拍下了你的裸照,员工都看到了,好几张呢,都是一丝不挂的,还有特写呢,大家都在笑话你啊!一名与他十分要好的员工偷偷告诉他。
小任听后大吃一惊,因为裸照已经传播出去了。他马上找到小郝问个究竟。小郝称,裸照是他拍的,也是他给员工们看的,只是想和他闹着玩玩。
压力大无奈提出辞职
自此,小任成为火锅店员工议论的焦点,他的压力逐渐增大。
9日,不堪压力的他找到了火锅店的周经理。
周经理听后,马上将小郝叫到办公室。在得知真实情况后,周经理批评了小郝,并要求他把裸照删除。小郝将其手机储存的小任的裸照删掉,当面给小任道了歉。
他把裸照删除了,我也不想追究他的责任,但后来几天的流言飞语,我实在承受不住了!小任痛苦地说。
尽管裸照被删,但他在上班期间,员工们依然对裸照门事件议论纷纷。因为他的裸体照片已被小郝发给了其他同事和朋友。
我接到好几个朋友和离开火锅店的员工的电话。他们都问我裸照的事儿现在怎么样了,言语中都在嘲笑我。我实在是受不了了。小任说,他把这几天的事情经过记到了日记本上,以便以后讨说法。
同时,小任作出了一个决定——辞职。13日,他将辞职报告交给了厨师长,但火锅店一直没能给出处理决定。
火锅店不同意我辞职,他们还欠我1800元钱的工资钱呢!小任紧紧攥着日记本,面无表情。
经理:20日可去领工资
昨日,该火锅店周经理说,事情的确存在。
小任最近压力非常大,他说他要求辞职,火锅店不同意,为什么?记者问。
说实话,他的辞职报告我还没看到,好像是交给厨师长了。员工在来店里上班时我就说过,要辞职必须在一个月之前提出来,我们才有准备另外找其他员工。如果这么唐突提出辞职,店里是不允许的。周经理说。
但小任的情况特殊,他的确受到了污辱,精神受到很大的刺激。不知道能不能满足他的要求,并且把他的工资开出来?记者接着问。
可以,我们在20日就开工资了。他可以到火锅店领工资,我们一分不会少给他。他这个人,性格太直,因为这事,我本来就想把他劝退了。周经理称。
记者随后拨通了小郝的手机了解情况,对方态度十分不好地表示他不是本人,随即挂断了电话。目前,小任已经搬离了火锅店的集体宿舍,准备20日到火锅店领工资。
律师:应承担民事责任
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刘海波律师分析称,火锅店的员工为他人拍裸照,并对裸照进行传播,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涉嫌污辱犯罪。
-
上班睡觉被辞退合法吗
283人看过
-
睡觉压死婴儿怎么量刑
88人看过
-
睡觉压死婴儿怎么量刑
291人看过
-
上班睡觉被辞退有赔偿么
372人看过
-
上班睡觉被辞退有赔偿吗
54人看过
-
上班睡觉被辞退有赔偿吗
83人看过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 更多>
-
趁别人睡觉拍别人裸照会不会判刑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25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趁别人睡觉偷拍别人裸照的,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一般是不会构成犯罪的。 如何认定是否侵犯隐私权? 侵害隐私权或者侵害隐私利益的责任构成,必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所适用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1、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首先,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须具违法性。 2、
-
拍照不小心被拍到有感觉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9如果你没有给他人书面授权代理房屋买卖等事宜,那就没有危害。因为办理买卖、抵押等行为,必须本人亲自带原件办理。《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