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市民袁某某三年来一直憋闷咳嗽,说话上气不接下气,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三年前为气管置入的一个支架。
袁某某没有料到,金属制成的支架竟在他体内破碎。迄今为止,他已经陆续吐出了41根金属丝。目前,袁某某再次起诉医院,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连吐带取
共83根金属丝
4月21日,在某某城阳区人民医院,记者见到了袁某某。日前,因主气管内气管支架破碎,某某市城阳区市民袁某某在北京天坛医院进行了手术,取出如头发丝粗细的金属丝42根,总长度达1米多长,但部分支架残骸仍残留在他的气管内。21日,已经转入城阳区人民医院治疗的袁某某告诉记者,他打算等病情稳定后,向法院再次起诉为他进行置入气管支架手术的某某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据了解,2005年4月2日,袁某某因急性心肌梗塞,昏迷十余天,住院治疗时施行气管切开术。几个月后,袁某某出现咳嗽,伴喘憋等症状。2006年3月,他到某某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看病。医生认为,患者可能是正中气管切开瘢痕处局部肉芽组织增生所致狭窄、呼吸困难。3月4日,为其置入直径1厘米左右,长度在5厘米的圆柱形气管支架一根。手术后,袁某某一直吐血痰,主治医师认为是放置支架时局部组织损伤所致。2006年4月2日,气管支架植入后28天,一直倍感不适的袁某某咳嗽时竟然吐出了3根金属丝,每根金属丝长约2厘米。
袁某某称,随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他竟然又吐出了25根,至今已经吐出41根。其间,青医附院曾建议他从呼吸科转到胸内科进行手术。考虑到手术要进行开胸、割破气管,风险也要自己承担,无奈之下,他只能出院慢慢调养。
司法鉴定认为
医院七成责任
出院后,袁某某经常到诊所打消炎针,但病情一直没有好转。气愤之下,他将青医附院告上法庭。去年4月20日,市南区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鉴定认为,青医附院在对被鉴定人袁某某的疗诊过程中,诊断依据不够充分,气管支架置入术等治疗措施制定不当,术后气管支架滑落、断裂。另外,患者自身疾病因素共同导致目前仍有胸闷、憋气等不适,及反复咳出断裂气管支架金属丝等不良后果,医院应承担70%的责任。据了解,袁某某要求青医附院住院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70.6万元,但因为当时袁某某并未做破碎支架取出手术,而且未能认定他的伤残等级等原因,所以法院驳回了赔偿后续治疗费等要求,青医附院仅赔偿医疗等费用2万余元。
2008年2月18日,因病情加重,袁某某住进城阳区人民医院,随后病情恶化,2月28日转入解放军四○一医院。经检查发现,袁某某主气管内的气管支架破碎,下端脱落物已落于左右主支气管,医生建议马上取出破碎支架,否则随时有生命危险。
因留有后患
要再次起诉
袁某某说,在北京天坛医院进行的此次手术仅仅将主气管内的42根金属丝取出,虽然动用了进口设备,部分残留在支气管内的金属丝还是没取出来。为治好病,我已经花费了近10万元,欠了一屁股债,实在没有钱在北京继续住院。手术后,只能回到城阳区人民医院治疗。袁某某说,从患病至今医院仅赔偿2万余元,目前他已经无钱治病,只好委托律师准备将青医附院再次告上法庭。目前,袁某某已经递交民事起诉书,某某市南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某某市城阳区人民医院心内科的庄医师表示,由于患者体内仍然留有支架残骸,患者的呼吸还存在一定的困难,从患者的就医经历看,要全部取出患者体内的金属丝不太可能,彻底根治患者目前哮喘的症状难度很大,现在该医院能做的就是消炎。
袁先生的代理律师新和律师事务所高鹏告诉记者,某某市南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将在近期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袁先生的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出来后择日开庭。高律师透露,袁先生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要求支付的残疾赔偿金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医院准备应诉
21日下午,记者试图联系三年前为袁某某做支架置入手术的医生,但科室人员告诉记者他当日出差在外。随后记者找到了医院的王副院长,他表示,无论是意外还是医疗事故,医院都将积极承担应有的责任。
青医附院主管处理医疗纠纷的医务处副主任马维跃承认,事情发生后,医院曾找到袁某某,提出愿为他取出体内的金属丝,并做支架质量鉴定,但被患者拒绝。记者就此向袁某某求证,他表示由于医院方面做此类手术存在较大风险,所以没有答应。
气管支架破碎这样的事情在我们医院是第一例,即使放在全国也很少见。马维跃表示,导致支架破碎的原因大体是两种,一种是支架质量存在问题,另一种是患者气道狭窄收缩而发生意外。马维跃希望患者能积极配合检查治疗,弄清支架破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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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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