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四方案生前未主张权利的,继承人能否主张继承共有份额中其应得的份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7:55:43 113 人看过

九四方案生前未主张权利的,继承人能否主张继承共有份额中其应得的份额?

对此问题,审判实践中一直有二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具备可以主张产权共有条件的,对售后公房产权的共有属当然共有,即无论其生前是否主张权利,都是系争房屋的共有人,死后其应得份额应由其继承人享有。另一方观点认为,具备可以主张产权共有条件的人,要求确认售后公房产权共有,应以提出主张并经确认为认定依据,生前未主张的,应推定对房屋产权归属在登记人名下并无异议,因此继承人不能再主张权利。我们原则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是,不动产的取得和转移都要进行登记,所以产权登记是证明权利的有效凭证,一般应以登记为准。但是限于94方案的缺陷,许多欲成为共有产权的人,无法登记在为共有产权人。为了弥补这一缺陷,我院已在1996年发布的沪高法(1996)250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公有住房出售后纠纷的若干意见》第9条中规定“按九四方案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为一人的,在诉讼时效内,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务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其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这一条规定,不是一概否认94方案产权证登记的效力,因为有些家庭中具备可以主张产权共有条件的人在购房时确实放弃了权利,而是作为一项补救措施,允许主观上不想放弃产权、又无奈于规定,无法登记为共有产权人的,可以通过主张房屋产权,成为共有产权人;如果其生前未主张房屋产权共有,则视为同意房屋产权归于产权登记人。

解析:因为历史原因,在上海公房变为售后公房的情况较为常见,因为上海市高院专门针对94方案作了专门规定,因此,对于基于94方案而来的售后公房的系争房产的分割,不能一概认定产权归属以产权证登记为准。但是,若未登记在产权证上的实际共有人未在生前主张共有份额,视为放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7日 2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遗产继承中父母应得份额的计算方法
    遗产法定继承人的分配比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配偶死了后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配偶死了遗产分配比例是与同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平均等分;如果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
    2023-07-18
    418人看过
  • 继承份额能否赠与
    继承份额可以赠与,公民有自行决定分配财产的权利,他人不能干涉。法定继承人将其应继承份额赠与给其他法定继承人,属继承人之间的自愿处分行为,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一、遗产赠与有哪些条件遗赠是遗赠人通过立遗嘱,将自己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受遗赠人。遗赠人在设立遗嘱时,除了要明确、具体地写明遗嘱的内容外,还要符合有关的法定条件,否则,遗赠不能发生效力。法定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项:(一)公民只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才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才有效;(二)遗赠人已为缺乏劳功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三)受遗赠人是在遗赠人死亡时生存着的人;(四)受遗赠人并未丧失受遗赠权。因为受遗赠人有可能因为实施了侵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行为而丧失受遗赠权;(五)遗嘱的财产属于遗产的范围,遗赠人遗赠的财产应当是为自己所有的财产权益,这些财产权益在遗赠人死后即转化为遗
    2023-03-26
    362人看过
  • 可以把继承的份额转赠其他继承人吗
    一、可以把继承的份额转赠其他继承人吗在法律框架下,为确保公平合理且顺畅地进行遗产分割,既定的基本原则以及详细的执行方式已被明确规定,其中重要的内容之一便是强调遗产分配应遵循平等原则,同时对于那些面临特殊困难,尤其是以抚养义务为主或在被继承人生前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应予以特殊照顾,适当的给予其更多的份额。若法定继承人因纷争产生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可通过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来进一步协商解决,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便通过更具有权威性的司法程序解决争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和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可以将其应继承的份额自愿转让给其他继承人。这种行为是基于自愿原则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该得到支持。二、申请执行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继承执行需告知被执行人吗在遗嘱继承环节中,并不强制要求所有的合法继承人对此进行参与或见证。但当继承仪式正式启动之后,那些已得知被继承人已经离世的继承人们
    2024-07-04
    406人看过
  • 转继承人放弃继承份额由其他转继承人继承吗
    一、转继承人放弃继承份额由其他转继承人继承吗若有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那么被他放弃的继承份额将在所有参与继承的继承人之间进行公平分配。若该选择放弃继承的人属于遗嘱继承人范畴,那他所放弃的份额便应该转移至法定继承人手中继续传承。反之,若选择放弃继承的是法定继承人,那么他原本应得的继承份额将由其他依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的法定继承人来接手。倘若放弃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首要法定继承人,那么被继承人的全部财产将会归予国家或社会团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车牌可以用继承之前的吗实际上,车牌本身仅仅代表着一项行政审批权,并不属于个人财产的范畴。在车主过世之后,其合法继承人有权依据相
    2024-07-15
    183人看过
  • 行政诉讼权利可否由继承人主张
    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等情况。一、行政诉讼时效规定有哪些行政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种规定: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
    2023-03-25
    162人看过
  • 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份额由谁继承
    一、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份额由谁继承被放弃的继承份额的处理方式:如果放弃继承的是法定继承人,其应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按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享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二、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应当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前;2.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即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的,视为其自继承开始就放弃继承权;不但对遗产不享有权利,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不承担义务,而且对遗产的孳息也不享有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
    2023-12-18
    101人看过
  • 继承人是否应该平等继承遗产份额?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应平等。遗产可以在特殊情况下不平等分配。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相等。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此外,继承人自行协商同意的,遗产可以分配不均。如何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进行遗产分配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分割有以下两种情况:(一)一般情况下应遵循份额均等的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分割财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平均分配遗产。所谓的“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同相近。所谓的“均等分配财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任何明显差
    2023-07-03
    122人看过
  • 继承权继承问题主张财产继承有效吗
    声明财产继承有效;如果是声明放弃财产继承的应当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的就开始生效,放弃继承权合法有效,依法不能分得遗产。一、民法继承有哪些要注意1、放弃继承权是无条件、无保留要求的。放弃继承权,是继承权人主动放弃对被继承人遗产的无偿享有权,如果继承权人以某种条件或要求为前提作为放弃继承权的条件,其放弃继承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或者侵害了其他继承权人的权利,则这种放弃继承权的表示是无效的。如以放弃继承权,不支付赡养费的,因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得约定免除,即便放弃继承权,仍然要履行赡养义务。2、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被继承人死亡前,继承人以书面形式放弃继承期待利益的,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也是有效的。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期待利益的,不产生代位继承。举例来说,几个子女在老
    2023-06-20
    157人看过
  • 代位继承继承的是继承权还是份额
    一、代位继承的份额是多少代位继承中继承的是被代位人的遗产份额,因此按照法律规定,被代位人可以本身可以继承多少的遗产分割,那么此时代位继承人就可以继承相应的份额。上述就是对代位继承的份额的讲解,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二、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法律区别在哪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法律区别如下: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中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2.继承的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中的继承人只是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所有的法定继承人。3.是法律后果不同。代位继承是一个继承过程,而转继承是两个继承过程。4.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而转继承适用法定继承,也适用遗嘱继承。三、适用代位继承的条件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2.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
    2024-03-17
    195人看过
  • 债权如何继承主张?
    法律综合知识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4-04-16
    321人看过
  • 弟弟能否代位继承哥哥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弟弟不能代位继承哥哥应得的遗产。兄弟之间不能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弟弟可以继承姐姐的遗产吗姐姐如果没有立遗嘱,弟弟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只要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没有继承财产的机会,除非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放弃继承。《
    2023-07-24
    411人看过
  • 代位继承人应当继承多少份额
    一、代位继承人应当继承多少份额代位继承人应当继承的份额应当与被代位人在世时享有的继承份额相同,如果代位继承人有数人的,他们也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人享有的份额。尽管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也不能排除被代位人享有多分或者应当不分或少分的情形,如果被代位人享有多分的权利,代位人可以主张多分;如果被代位人应当不分或少分的,其他继承人也可以要求对代位人进行不分或少分。这里的多分、不分、少分,都与代位人是否对被继承人履行过扶养义务无关。在不考虑被代位人是否应当多分、不分或少分的情况下,而是单纯从代位继承人自己来说,如果代位继承人自己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主张多分。如果代位继承人自己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情况,分配遗产时,也可以主张多分。也就是说,代位继承人应当继承的份额并不是完全没有调整的余地,但无论如何调整,都是为了实质上的公平。所以,《民法典》第112
    2024-01-14
    241人看过
  •  他人份额的继承问题
    公司在股东过世时如何进行股权继承,应该尊重股东之间事先的约定,如果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协议,且不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定,应按协议履行。若各继承人想成为公司股东,应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由尚健在的股东表决,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他们入股的,他们才可以成为公司股东。不同意继承人成为股东的股东,应优先购买继承人本应继承的股份,再由继承人继承财产利益,否则视为其同意继承人成为股东。在股东过世之前,他们曾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商定过关于公司股权如何在股东过世时进行继承。对这种约定,应该给予充分的尊重,只要没有明显的违法现象存在,就应认可其法律效力,即使公司法给出了某种解决方式,也应允许公司的股东通过事前的约定加以排除。2、股东之间事先没有约定,但去世股东的继承人与其他股东就股权继承达成协议,对该协议,由于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应该按该协议履行,但应以不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定
    2023-11-10
    227人看过
  • 继承人份额转移
    对于民事诉讼附带刑事诉讼法这个法律有规定构成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必须以刑事案件成立为前提;2.必须是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必须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4.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是否相同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应当平等。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2023-07-03
    49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是否有权主张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7
      法定的话,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你可以主张。r主张成立有利: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主张成立不利: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 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谁的份额?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
      依据规定,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 遗产分割后其它继承人的份额是否有继承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
    • 民法主张,在法定继承程序中,遗产的份额如何划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4
      据以上规定,在分配遗产时,应掌握以下几个情况: 1、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录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 3、对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对那些虽然抚养能力小,抚养条件差
    • 继承A,主张的人仅仅是其中之一。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7
      被继承人的债权属于遗产,遗产由继承人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