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后反悔了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05:20:13 427 人看过

房屋赠与是必须以过户作为财产转移的。一般的赠与协议对方可以反悔,但是进行过公证的不可以。因此男方不能反悔,女方随时可以敦促男方把房子过户给他。

如果公正内容有误,可以提交材料,申请公证处复核,并予以更改或撤销。

一、彩礼哪些情况可退?

“彩礼”并非规范的法律用语,因此,被诉到法院的彩礼纠纷,都被划入到“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纠纷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应该退还或者返还上。按照长期来形成的习惯,彩礼一旦送出,双方不得反悔。如果女方反悔,彩礼必须无条件退还;如果男方反悔,则女方可予以拒绝。

从表面上看,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所谓赠送是自愿的,所以在法律上是不能要求返还。但彩礼与一般的赠予行为不同,它实际上是以双方结婚作为附加条件的。根据这一现实情况,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二、离婚了房子归孩子所有可以要回吗

离婚了房子归孩子所有一般不可以要回。离婚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属于赠与行为。这个赠与行为不是单独的一个赠与行为,是结合了受赠人父母就解除婚姻关系、抚养权归属等一系列问题作出的一个利益情感平衡的行为,带有浓厚的特属身份关系行为,是依附于孩子父母夫妻关系解除的特殊赠与行为,既然是有身份关系的赠与,就不适用关于任意撤销赠与之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如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受支持。

三、赠与房屋可以反悔吗?

房屋赠与是可以反悔的,但是房屋已经办理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或者是经公证或具有扶贫、救灾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除外。如果已经办理过过户登记,但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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