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包含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4:02:52 190 人看过

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包含以下几种:

1、根据免责条款排除责任的程度不同,可分为完全免责条款和限制免责条款;

2、根据免责条款排除责任的性质不同,可分为排除合同责任的免责条款和排除侵犯责任的免责条款;

3、根据免责条款是否有效,可分为绝对无效的免责条款、相对无效的免责条款和有效的免责条款。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限制

(一)免责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免责条款。另外,格式条款也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公序良俗体现的是一种公共利益,对此种利益的保护直接关系社会的安定与秩序的建立,因此当事人不得设立违反公序良俗的格式条款。

(二)免责条款不得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506规定,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无效。这表明了我国法律将对人的保护置于了最优先的保护地位。禁止免除对人身伤害的侵权行为责任,是各国立法和实务的一致立场。该条的规定秉承了人身权利神圣不可侵犯这一宪法基本原则,并体现了现代民法以人为终极目的和终极关怀这一基本价值取向。

(三)免责条款不得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的财产损失的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506条规定,免责条款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无效。该规定的立法依据在于: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财产损失的,不仅表明行为人的过错程度的是重大的,而且表明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不法性,该行为应受法律的谴责。

(四)免责条款不得不合理地免除条款制作人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

我国《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所谓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就是在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中,不合理地减免条款制作人的责任,而同时给相对人强加了法律规定的义务之外的责任。为了保护相对人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法律禁止条款制作人在法律规定的义务之外对相对人强加责任。所谓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中的主要权利,通说认为,是根据合同性质本身确定的,并非专指合同上的主要权利,也包括基于合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认定主要权利不能仅仅看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的内容是什么,或者说合同上的权利是什么,而应就合同的整体加以考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5: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免责条款相关文章
  • 入职合同格式包含哪些内容?
    一,入职合同格式包含哪些内容?甲方(使用部门)名称:乙方(受聘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劳动合同。1、使用岗位及期限。甲方聘用乙方在岗位工作。使用期限为。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3、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有关工作时间。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4、工作报酬。乙方每月工资为元。其奖金及工作期间病事假工资的扣发。按照本公司员工手册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5、工作纪律。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6、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一)劳动合同确需变更的,
    2023-04-28
    461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一、保险合同中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保险合同中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包括以下方面:1.民法典关于格式免责条款效力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目前保险实务中,保险合同内容主要由保险人预先拟定,投保人不能随意修改及变更,因此实务中的保险合同多系典型的格式条款。2.保险法关于格式免责条款效力的规定。3.保险合同中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保险合同属于保险这一特殊行业范畴,同时受《民法典》及《保险法》的调整。二、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
    2023-05-03
    193人看过
  • 免责条款的概念包含哪些内容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免责条款不仅包括完全免除当事人责任的条款,也包括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而狭义的免责条款仅指完全免除责任的条款。本文采*义说。因此,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来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具有如下特点:第一,免责条款是一种合同条款,它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任何企图援引免责条款免责的当事人必须首先证明该条款已经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否则他无权援引该免责条款。第二,免责条款是事先约定的。当事人约定免责条款是为了减轻或免除其未来发生的责任,因此只有在责任发生以前由当事人约定且生效的免责条款,才能导致当事人的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若在责任产生以后,当事人之间通过和解协议而减轻责任,则与达成免责条款是有本质区别的。第三,免责条款旨在免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所应负的责任。基于不同的目的
    2023-06-14
    443人看过
  •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指的是哪些条款?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指的条款如下:(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024-05-10
    258人看过
  • 免责条款在合同中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合同中免责条款的生效要件有五点,具体如下:1、免责条款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2、免责条款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3、免责条款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4、免责条款双方权益和风险必须合理分配;5、免责条款必须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履行说明义务。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在合同里面约定安全责任免除条款,如果是免除一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的,该安全免责条款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023-07-03
    288人看过
  • 哪些合同包含借款条款
    借款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信息;借款种类;借款币种;借款用途;借款数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一、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还清怎么办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二条规定,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二、借钱押车的借条怎么写借钱押车的借条应写明以下内容:1、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身份信息;2、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
    2023-03-07
    325人看过
  • 格式免责条款显失公平有哪些有关内容
    依《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中约定免除或限制责任的内容,首要条件是内容符合公平原则。从民法理论上说,违反公平原则的行为就是显失公平。一般性的或轻微的权利义务不平等并非违反公平原则。那么,如何认定格式免责条款或限制责任条款的内容显失公平呢?1、按《民法典》第506条,通过格式条款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的,一律无效。该条未提到限制责任条款的效力,为防止当事人规避法律,应理解为限制责任条款同样无效。也就是说,此两种情况下的格式免责或限制责任条款,不存在符合公平原则的问题。2、对一般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格式免责或限制责任条款,以及加重对方一般性的财产责任、排除对方的一般性财产权利的格式条款,如果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免责或限制责任的,免责或限制责任条款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
    2023-04-13
    270人看过
  • 格式合同学理定义以及格式条款合同有哪些
    一、格式合同学理定义格式合同学理定义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制式合同、格式合同。二、格式条款合同有哪些目前,对于格式条款合同的范围,我国法律暂无明确规定,但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同,都是格式条款合同。我国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民法
    2023-06-19
    91人看过
  • 合同中哪些是无效的免责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的规定,合同中以下免责条款属于无效条款: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条款。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无效的免责条款包括哪些无效的免责条款如下:1、明显不公平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增加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利益的;2、以各种方式、手段制定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间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3、免责条款未提醒当事人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
    2023-07-27
    110人看过
  • 免责合同条款有哪些哪些要求
    1.在合同订立阶段,免责条款的提出方必须确保该免责条款成为合法有效的合同的组成部分。2.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提出免责条款,是免责条款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基本前提。3.使用清楚、明确,不易产生歧义的文字表述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当事人提出免责条款所追求的基本目标。4.在格式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的,应主动提请对方当事人注意该条款的存在。一、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什么免责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1、显失公平的无效。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间利益的无效。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二、合同条款没说明为什么也被认为是无效的对于免责条款的效力,法律视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司法实践中对那些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禁止的,否则不但会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而且还会损害一
    2023-03-07
    371人看过
  • 免责条款在合同中的含义是什么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如果想有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合同中如何约定免责条款使用清楚、明确,不易产生歧义的文字表述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当事人提出免责条款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免除或减少未来风险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如果免责条款的表述不明确,在发生疑义时,会被从严限制解释,以保护相对方的利益。例如:1、在免责条款未指明是免除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时,由于侵权责任规范“适当兼顾人类活动自由和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的特殊职责,在免除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不明确时,应选择只免除违约责任。2、在条款利用人可能负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如果免责条款未指明所
    2023-07-06
    172人看过
  • 合同中有格式条款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的关系问题。格式条款存在于合同之中,也就是说一个合同中有可能全部是格式条款,有可能部分是格式条款,部分是非格式条款,当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这里有一个问题,若格式条款更有利于对方,是否适用优先采用非格式条款这一规定呢?这只能根据不同的案情作具体分析。(二)格式条款的解释问题。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因为格式条款是由当事人一方单方拟定的,因此条款内容更侧重于保护自己一方的利益,为了防止格式条款提供者滥用权利片面维护自身利益,当出现两种以上的解释,应由条款提供者承担不利的解释后果。值得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情形往往是条款提供者把最终解释权留给自己。比如某商店在搞有奖销售活动时,会在最后加上一句:“本活动的有关规定由本公司享有最终解释权。”这
    2023-05-01
    364人看过
  • 合同中哪些条款可以被视为免责条款?
    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1、显不公平无效;2、以各种方式、手段制定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或者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无效,未提醒对方注意并详细说明;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5、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别人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承包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有效吗?承包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确认了两类免责条款的是无效的,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023-07-16
    273人看过
  • 格式合同的限制条款(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条款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023-06-09
    18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条款,用于免除或限制其未来的合同责任。免责条款通常由合同一方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义要约,以获得另一方的承诺,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写合同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写过度加重对方风... 更多>

    #免责条款
    相关咨询
    • 合同格式中“免责”条款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26
      格式合同中的豁免条款包括:1。根据豁免条款的程度,可分为完全豁免条款和限制豁免条款;2。根据豁免条款的性质,可分为豁免条款和侵权豁免条款;3。根据豁免条款是否有效,可分为绝对无效的豁免条款、相对无效的豁免条款和有效的豁免条款。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的规定,下列豁免条款无效:(1)造成人身伤害;(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
    • 合同中包含的格式条款,分为哪几种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6
      以下合同为格式条款合同: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提前制定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如经营者与消费者签订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声明、店铺公告等。
    • 免责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什么情形要免责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13
      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对于人身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法律是给予特殊保护的,并且从整体社会利益的角度来考虑,如果允许免除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人身伤害的责任,那么就无异于纵容当事人利用合同形式对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进行摧残,这与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的宪法原则是相违背的。在实践当中,这种免责条款一般都是与另一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违背的。所以本条对于这类免责条款加以
    • 合同格式包含哪些?有什么要求?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29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免责条款如何认定格式合同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5
      格式合同是指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合同的内容,并以此与不特定相对人定合同,不特定相对人在定合同时无法磋商合同的内容,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处于要约人的地位,相对人则由承诺或拒绝要约的意思表示决定是否受合同拘束。 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格式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它是由提供者一方事先拟定好的相应的免责条款且拟定合同条款的一方一般属于垄断行业,如邮电、铁路、航空、保险等行业,他们从维护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