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与公司法规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7 12:00:15 369 人看过

公司法公司治理的规定有: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行使职权的权力机构;

2、由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3、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经理,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法注册资金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注册资金的规定有以下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治理相关文章
  •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一)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以下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1.公司依法建立“三会一层”,并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规定建立公司治理制度。2.公司“三会一层”应按照公司治理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在报告期内的有限公司阶段应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3.公司董事会应对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进行讨论、评估。(二)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公司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指公司最近24个月内因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适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的行政处罚。(1)行政处罚是指经济管理部门对
    2023-08-12
    316人看过
  • 公司治理不能混淆情与法
    [按照中国传统的观念,职业经理人是被请进公司的,应该对创始人及大股东忠诚;但是按照法治的观念,职业经理人应该对董事会负责,而不是直接对创始人或大股东负责]国美之争,使得部分企业人士担心,中国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可能会因为对职业经理人的不信任,公司治理完善发展之路变得更加曲折。正略钧策管理咨询合伙人李培恩认为,国美纷争,究其根本是因为中国公司治理中情与法的混淆。按照中国传统的观念,职业经理人是被请进公司的,应该对创始人及大股东忠诚;但是按照法治的观念,职业经理人应该对董事会负责,而不是直接对创始人或大股东负责。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虽然取消董事会增发授权得以通过,但国美纷争中黄光裕也曾受到股权稀释的威胁。在李培恩看来,这也显示出中国在法律制度设置、公司章程制定方面的不够完善。在西方欧美国家,存在这样的法律设置,可以使创始人保持一定的持股比例而不被稀释;在公司的章程中,同样会更加明确小股东权益和职业
    2023-06-09
    411人看过
  • 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的关系
    1.公司治理是财务治理的前提和理论基础,在公司治理理论下所产生的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是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不同层次经营者之间在公司财产占有、使用、处置、剩余分配与监督控制等方面制衡的理论,而这些正是财务治理理论产生的前提和基础。2.财务治理依赖于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财务治理系统的建立取决于公司治理环境,从而形成公司特定的财务治理机制。公司财务治理环境即公司治理的环境处于公司财务治理系统的基础性层面它影响利益相关者财权的分配,决定财权的划分,并由此设立相关的财务机构,监督机构。总之没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财务治理便很难发挥作用。3.财务治理是完善公司治理的有效途径。公司治理理论关于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实现是通过财权在利益相关主体之间分配的变化实现的,而不同的财权配置又会产生不同的激励机制和机会体系而公司治理效率的高低又完全依赖于激励机制
    2023-06-09
    261人看过
  • 公司治理形式之美中国公司治理法规的纸上谈兵
    前不久,在自查发现5.35亿元大股东占用资金后,宝硕股份(2.37,0.00,0.00%)在仅隔一周后又曝出20余亿元从未披露过的对外担保。与此同时出场的还有东盛科技(8.09,-0.03,-0.37%),大股东占用15亿元资金,同时还有10多亿元对外担保,而其掌门人被上交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一幕幕触目惊心的数字,中国公司治理的效力何在?上市公司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还有党委、纪委等,机构不可谓不多,那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法律的形式之美按照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治理在组织形态上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为代表的高管团队。首先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然后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等高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根据公司法第38条和103条,可以看到,股东大会法律意义上的权力很大,一些涉及到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以及其他一些重要方案,在法律上须经股
    2023-06-09
    224人看过
  • 河北省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发布文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0]第8号《河北省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暂行办法》已经2000年12月7日省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省长钮茂生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确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职权、产生办和运作程序,保障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包括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关联法规: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适用于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第四条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公司应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分别制定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做到权责分明、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2022-11-16
    456人看过
  • 公司章程是公司和自治規范
    公司章程作為公司的自治規范,是由以下內容所決定的。其一,公司章程作為一种行為規范,不是由國家,而是由公司股東依据公司法自行制定的。公司法是公司章程制定的依据。作為公司法只能規定公司的普遍性的問題,不可能顧及到各個公司的特殊性。而每個公司依照公司法制定的公司章程,則能反映本公司的個性,為公司提供行為規范。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外的行為規范,由公司自己來執行,無須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當出現違反公司章程的行為時,只要該行為不違反法律、法規,就由公司自行解決。其三,公司章程作為公司內部的行為規范,其效力僅及于公司和相關當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效力。
    2023-06-09
    206人看过
  • 国企改制与公司法治
    《公司法》自1994年施行以来,虽经历了1999年的一次修订,但仍因不能适应飞速变化了的现实生活而为学界和实务界所诟病。事实上,我国公司立法存在诸多的问题有其客观的历史原因。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大致有两个方面:一是中国商事公司实践经验的缺乏,今天公司实践和证券市场中所出现的问题尚未充分暴露,难以引起人们尤其是立法者当时的注意;二是公司法理论准备的不充分。尽管我国从1983年就开始着手公司立法,但由于意识形态上的争论和经济体制目标的模糊待定,导致法制建设的长期困惑和分歧,公司立法亦处于时断时续的状态。直至1992年小平南方讲话之后,其立法步伐才得以加快。严格地说,实际上制定《公司法》的时间还不到一年,其仓促性自不待言。所以《公司法》修订的任务极为繁重。笔者认为,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倒不是《公司法》的修订完善,而是在现有条件下公司法治的真正落实。正如有的学者所言,我国尚处于推行公司制的初期,还没有形成
    2023-04-23
    214人看过
  • 新破产法草案与公司法人治理
    前言现代的破产法和公司法是一对亲密兄弟。无论是破产法学者还是公司法学者,都应当关注那些对公司控制者的行为具有激励性和抑制性影响的破产法规则。关于这些影响,英国学者瓦尼萨·芬奇(VanessaFinch)指出:董事责任可以通过多种机制发挥作用,而这些机制所达致的目标也可以是多重的。例如,破产法可以规定对失职董事的惩罚,可以使尽职的董事免于承担管理行为的风险,也可以使那些因董事的行为蒙受损失的当事人得到赔偿。破产法和公司法还可以致力于实现一些其他目标,如完善商界和企业家阶层的行为标准。[1]对于当代公司破产法对董事的控制作用的研究,可以把1982年英国的科克报告(CorkReport)作为起点。[2]科克指出,破产法的作用不仅仅是将公司法经营失败的有关情况。进而,科克强调了破产法促进商业德行和能力的最高标准(higheststandardsofbsinessprobityandcompeten
    2023-06-06
    119人看过
  • 论公司自治与司法适度干预
    公司自治与国家强制、司法干预是矛盾的统一体,并存于公司法中。公司法兼有公法、私法的性质,但其首要性质是其私法性而非公法性。因此,公司以其自治为生存基础,司法干预必须适度并具有合目的性、平等性和可预见性。在此理念的指引下,司法在履行解读公司法则和弥补合同缝隙职责之时,应强调司法有限介入的审判理念,树立利益衡量的裁判理念,注重维护中小股东等利益相关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实现司法的分类介入,努力实现两者之间动态的平衡。一、性质有别——区分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信用基础、信息传递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新公司法针对不同性质的公司采取了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立法的区别对待态度也直接决定了司法的不同干预程度。体现在公司章程上,由于有限责任公司人数有限,制定公司章程时,信息可以得到很好的传递,当事人之间可以得到很好的协商,而且公司章程更多的是在股东之间有效,因此,公司法赋予了当
    2023-06-09
    137人看过
  • 新公司法专节规定了上市公司治理制度
    首先,新《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122条)。其次,规定了独立董事制度。新《公司法》二审稿曾经规定“上市公司可以设立独立董事”。意味着,上市公司可以设立独立董事,也可以不设立独立董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三读审议时,有委员建议删除“可以”二字,以突出独立董事制度的强制性色彩。因此,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是公司大法的根本要求,而非中国证监会部门规章的要求。
    2023-06-09
    323人看过
  • 公司法人治理不规范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一)所有者缺位状况仍未解决,由此产生“内部人控制”问题从理论上讲,改制后的公司中只要存在国家股,那么国家就是公司的股东。国家所有,其实质就是全民所有。但是在实际的经济运行中,全民对公司的产权并没有极强的约束力。因此,由什么机构或人员来代表国家(全民)来履行作为出资人的股东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实现权利义务和责任的统一以及这种代表产生的法律依据、授权基础便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由于国家股的代表人至今仍然不十分明确,因而造成了事实上的所有者缺位。这就给企业的经营者为牟取个人私利或本企业职工的小集团利益以可乘之机,从而产生了“内部人控制”的问题,严重破坏了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和已经组建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使得股东和董事之间的信任委托制衡关系形同虚设。(二)公司股权结构过于单一,政企不分,公司法人的自主经营权并未真正落实虽然我国《公司法》第4条第2款以及第5条确认了公司法人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但由
    2023-04-11
    144人看过
  • 公司治理的主体与客体
    公司治理主体????在探讨公司治理主体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回答一个问题,即公司是谁的?从传统公司法律的角度来说,股东是理所当然的所有者,股东的所有者的地位受到各国的法律保护。从这个意义说,公司存在的目的就是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然而传统的公司法是建立在以下假定基础之上:市场没有缺陷、具有完全竞争性,可以充分的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这样,公司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就会实现整个社会的帕累托最优。然在现实中市场机制并不是万能的,股东的利害作为一种个体利害在很多场合和社会公众的整体利害是不相容的。另外,支撑现代公司资产概念的不再是唯一的货币资本,人力资本成为不可忽视的因素,而且它同货币资本和实物资本在公司的运行中具有同样的重要性。公司就是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缔结而成的和约。再者,公司是社会的公司,社会中公司广泛的利害相关者对公司的生存与发展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由于利害相关者的利益与公司息息
    2023-06-09
    69人看过
  • 新公司法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的完善
    中国的公司治理经历了公司治理理念的导入,《中国公司治理原则》、《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系列公司治理实务规则的制定和实行过程。随着公司治理实践的深入,实践当中出现的一些治理问题需要以法的形式对其进行总结和提升。而今,新《公司法》和《证券法》的出台,以及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发布标志着中国企业改革已经进入到公司治理改革的新阶段——合规阶段。此次《公司法》修改抓住了公司制度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重大问题与现实问题,尤其是公司治理问题。公司治理的水平高低关系到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关系到公司和民族的竞争力。相对现行公司法而言,新公司法在完善公司治理基本制度方面有颇多建树。显然,公司治理方面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将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从本次修改的内容来看,新公司法在以下几个主要的方面规范和优化了公司治理:提升股东大会权利。公司治理权的根基
    2023-06-09
    335人看过
  • 公司治理下的分公司管理
    1、如何在公司治理下管理分公司分公司通常是总公司支柱业务或核心业务的管理者,这是企业分权管理的常规形式,但这种分权并不完全,而且分权的程度也不一样。分行管理分权有两种极端方式。一是将分行作为车间管理,分权程度很低;二是模拟法人独立经营,分权程度高;在这两者之间,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可以有各种各样的权力和责任安排。但是,无论分权的程度和方式如何,分权管理都必须确保权责明确、平等,不因分权而削弱控制,权责利统一,确保有效约束和激励。具体措施如下:
    2023-05-02
    29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治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治理是指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协调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以确保公司行为的合理、公正和效率的机制。公司治理涉及多个方面,如股东、董事会、管理层、监事会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在公司治理中,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和程序,以确保公司的决策科学... 更多>

    #公司治理
    相关咨询
    • 公司法与公司治理在治理结构方面是怎样规定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31
      关于公司法与公司治理中的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goveance,又译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它不仅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例如,董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利害相关者的责任和权利分布,而且明确了决策公司事务时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下,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不一致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公司治理的目标是降
    • 如何合理规范公司内部治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7
      我们知道一般的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三个机构相互协调,相互制约。一人公司只由股东组成,股东独占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权力。所以一人公司的内部治理不同于一般的公司治理形式。在这里,我给大家做一个简要的分析:1。根据《公司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股东会。由于一人公司股东的独特性,突破了公司法人的社区限制。没有股东会,股东会的相应功能只能转移给股东。一个股东可以凭
    • 公司公司法和公司治理一样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24
      我国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监控中存在缺陷。对于很多大型的公司,各部门对别的部门之间存在着不同的管理缺陷,即使是董事会对经理人员也缺乏一定的约束性。决定总经理都是由代表国有股东的政府部门。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不利于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的雇佣关系。
    • 如何理解公司自治与公司法的关系,有没有法律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09
      公司自治与《公司法》的关系是公司自治的依据是《公司法》;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由公司自由决定,自主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的经营活动受《公司法》的约束和调整;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
    • 公司自治与公司法的关系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4
      所谓公司自治是指公司治理主体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自主安排公司治理机构,配置公司权力(利)、义务和责任的活动。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其意义:鼓励投资创业;强化公司的意思自治;加强对债人的保护;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和职工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