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我国对于死刑适用的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4 14:12:23 146 人看过

限制死刑适用的情形如下。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一、死缓的执行方式是怎样

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条款,或者所犯罪行不该判处死刑,就不能适用死刑缓期执行。例如,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在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同样也不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是区分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的界限。什么是不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案件呢?一般是指该罪犯罪行虽然极其严重,但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的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严重的主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被害人在犯罪发生前或者发生过程中有明显过错的,等等。对于死刑缓期执行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2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试论中国非暴力犯罪死刑的限制适用及废除
    世界死刑立法趋势及我国死刑罪名配置自从意大利学者贝卡利亚提出废除死刑的主张后,死刑的限制与废除已被越来越多的国际法律文件所认可,以保护人权为理由的废除死刑的呼声日益高涨。20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关于废除死刑的国际条约相继问世,废除死刑在一定范围内开始成为国际法规范,国际社会对废除死刑的态度进一步坚定和明确。截至2005年,世界上已有86个国家完全废除死刑,有11个国家废除了普通犯罪的死刑,而有99个国家仍然保留了死刑(其中包括我国)。审视我国的死刑制度,可以看到我国保留了大量的死刑罪名。在我国现行刑法中,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犯罪有68种,分布在除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之外的其他9章犯罪中。其中非暴力犯罪为44种。我们看到配置死刑的非暴力犯罪的罪名占全部死刑罪名的64.7%,其中,危害国家安全型非暴力犯罪5种,危害公共安全型非暴力犯罪3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型非暴力犯罪16种,侵犯财产型非暴力犯
    2023-06-11
    71人看过
  • 论述我国刑法的法定量刑情节
    广义刑法是“狭义刑法”的对称。国家关于犯罪与刑罚的一切刑事法律、法规的总称。既包括刑法典,也包括单行刑事法规,还包括被分散规定于其他法律中有关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以及国家立法机关对刑法典和单行刑事法规进行修改或补充的规定。在西方刑法理论中,广义刑法不仅被理解为有关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而且往往还包括刑事追诉的法律规范。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
    2023-03-04
    64人看过
  • 论述我国刑事证据制度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
    刑事证据,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这一定义概括了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反映了证据的本质属性。基于立法的统一性,三部诉讼法对证据概念的理解应当是统一的。包括(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证据种类实际上是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形式。证据种类的划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备法定形式的证据资料不能纳入诉讼轨道。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2款规定:证据有下列8种形式:(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基本特征:一般认
    2023-03-01
    333人看过
  • 管制的概述、期限及适用对象规定
    一、管制的概述极其特征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二、管制的期限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
    2023-03-17
    370人看过
  • 我国刑法对外国人的适用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一、什么情形下外国人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外国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1.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在我国领域内或者我国的船舶、航空器内犯罪的;2.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3.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二、法律对追究外国人犯罪的规定是什么法律对追究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规定: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适用刑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依照刑法规定的最低刑期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刑法,但依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三、公民
    2023-06-26
    336人看过
  • 论我国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中国仲裁法的适用范围在《仲裁法》第二条中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纠纷,“抚养与继承”和“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纠纷”不能仲裁仲裁法的内涵可以概括为:(1)仲裁当事人应当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而不是公民,具有行政法律关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提请仲裁的纠纷仅限于民事经济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涉及财产权益的非合同纠纷,主要包括经济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著作权合同纠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不动产合同纠纷、涉外经济合同纠纷、海事和海事合同纠纷以及其他民事经济合同纠纷、海事、不动产领域的侵权纠纷,产品质量和知识产权(3)涉及婚姻、家庭和继承的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涉及到财产权益,但这类纠纷往往与当事人的身份密切相关,当事人不能自由处置(4)行政纠纷不能仲裁。行政纠纷又称行政纠
    2023-05-07
    358人看过
  • 我国现代关于死刑的制度
    我国死刑制度的适用问题有:1、逐渐缩小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的死刑适用;2、减少死刑的数量;3、调整我国刑罚的整体结构;4、限制死刑的适用对象。死刑是延续至今的对罪犯最严厉的刑罚,也被称为极刑、处决。一、绞刑和死刑有什么不同?绞刑和死刑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绞刑,实际上分成缢死和勒死两种。缢死,俗称吊死,是指以绳索将人的脖子吊在半空而死亡的方法。勒死,是指以绳索勒住人的脖子而使之死亡的方法。绞刑一般是指执行死刑。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2、性质不同:绞刑是一种酷刑,绞刑可用于谋杀、自杀。如用于自杀则称自缢。死刑是刑法学中的重要概念之一,也作为一种刑罚普遍存在于各国刑法体系中。二、死刑几天立即执行死刑一周内立即执行。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
    2023-03-12
    144人看过
  • 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
    死刑适用的限制条件如下:1、在死刑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2、在死刑适用对象方面: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和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包括审判时和羁押时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在审判时和羁押时流产的妇女。3、在死刑适用程序方面: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4、在死刑执行限制方面: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缓刑期间有犯新罪并且是故意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能判处死刑。5、刑法分则的限制:(1)并不是所有的犯罪都规定了死刑(2)在规定死刑的犯罪中,都以情节特别严重,后果特别严重作为死刑的判决的条件。一、中国现在还有枪毙死刑吗中国目前还有死刑,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
    2023-03-14
    264人看过
  • 死刑是否适用于我国运输毒品罪?
    我国毒品运输罪一般不判死刑。处罚标准:1、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销售、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料,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用快递邮寄毒品运输毒品罪是否存在当然。运输毒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运输,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运输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运输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由于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既有医用价值,又能使人形成瘾癖,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因而,犯罪分子利用来牟取非法利润。走私毒品是指非
    2023-07-14
    307人看过
  • 我国关于死刑的适用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1、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2、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故意杀人罪的定罪量刑及死刑适用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国律法对死刑的执行很严格,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犯罪的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的孕妇,不适用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
    2023-07-21
    320人看过
  • 我国缓刑制度适用的现状
    1979年7月1日,我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首次确认了缓刑制度。现行刑法进一步调整了适用缓刑的条件,确立了缓刑期间应当遵守的事项,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的考察职能,完善了撤销缓刑的条件,从而更加体现了我国缓刑制度的特色。据新华社2002年5月17日报道,北京市房山区由法院牵头,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正式出台了《关于被判处缓刑、管制人员考察管理实施办法》。根据《办法》,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联合对缓刑、管制犯进行跟踪式管理。由公安派出所与基层组织或有关单位成立帮教小组,组织缓刑、管制人员学习或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并进行跟踪管理,填表归档备案。明确要求缓刑、管制犯必须参加公益劳动。规定了缓刑、管制犯最低公益劳动时间以及缓刑、管制人员每月必须有不低于8小时的集中活动时间。同时规定,对在缓刑、管制期间表现好的缓刑犯、管制犯,符合减刑条件的,可由公安机关向中级人民法
    2023-06-11
    297人看过
  • 限制死刑要怎么适用
    一、限制死刑要怎么适用1、适用方法如下:死刑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对犯罪时未满18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死刑判决必须经过严格的审判程序。对于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不适用死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二、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1、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2、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3、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
    2023-06-16
    328人看过
  • 关于刑事拘留的论述
    刑事拘留的概念: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罪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紧急措施。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
    2023-04-22
    361人看过
  • 试论述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
    一、试论述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试论述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限制加重原则。限制加重是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基本原则。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当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时候,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合并处罚。2.吸收原则。我国刑法第69条关于限制加重原则的规定,明确地将死刑、无期徒刑排除在外。但对于判决宣告中有数个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按照什么原则实行并罚并未作出明文规定。我国刑法学界一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应采取吸收原则。3.并科原则。我国刑法第69条第2款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这表明,对于主刑和附加刑,我国刑法采用并科原则,我国刑法中的附加刑,有附加适用与单独适用两种情形。二、数罪并罚的限制加重原则的方法是什么具体限制加重方法如下:1.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有期徒刑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
    2023-05-22
    43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试论我国死刑适用生效期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5
      根据相关法律,关于试论我国死刑执行程序如下 第五节死刑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编执行第二百零八条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
    • 我国对于我国的《非理性证据、审判制度》所适用的证据种类有何限制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2
      可以提供反担保的传统观点认为,西欧从6世纪至13世纪之所以盛行“非理性”证据、审判制度,包括神明裁判、司法决斗、宣誓制度在内,其原因是中世纪人们的认识能力存有缺陷或者被征服的蛮族未开化。 (1)如果仔细审视所谓“非理性”证据、审判制度所适用的范围,将发现它们主要适用于刑事死刑、流血刑的重罪案件,同时,同时期根本没有死刑的教、俗民事案件以及刑事轻罪案件中,这些所谓的“非理性证据”根本没有用武之地,
    • 适用对象有哪些限制,执行死刑的限制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死刑适用对象有哪些限制(一)刑法典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为死刑的适用对象作出了限制。也就是说,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即使其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也不能适用死刑。此处所谓“犯罪的时候”,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所谓不适用死刑,是指不能判处死刑,而不能理解为可以判处死刑,但暂时不执行,待犯罪分子年满1
    • 论述我国的一般累犯制度是如何的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1、对于累犯必须根据一定的标准从重处罚。即无论具备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者,还是具备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者,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一方面,对于累犯应当比照不构成累犯的初犯或其他犯罪人进行从重处罚。具体而言,就是当累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与某一不构成累犯者实施的犯罪行为在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基本相似的条件下,应比照对不构成累犯者应判处的刑罚
    • 限制死刑要如何适用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2
      适用方法如下: 1.死刑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 2.对犯罪时未满18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3.死刑判决必须经过严格的审判程序。 4.对于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不适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