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评残程序规定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5:02:16 334 人看过

职员在工作中,有时会不慎受伤,此时一般会及时到医院接受治疗,但是并非所有的伤病都是可以治愈的,若是残疾将永久不能被治愈,此时,可以向相关机构,提出伤残鉴定的请求,鉴定机构则需要按照工伤评残程序规定进行鉴定。

工伤评残的程序规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致残等级鉴定也称工伤评残,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劳动能力鉴定技术小组认为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评残的基础上,依据《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一共有十个级别。

劳动鉴定与工伤评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鉴定是工伤评残的基础。从程序上来说,是先鉴定后评残。从范围来说,劳动鉴定更大一些,即除对工伤(含职业病)进行鉴定外,还包括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其主要职能是从医务方面对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鉴定。而工伤评残相对来说更专业、更严格,其职能是对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的鉴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别依据也不同。但对于明显的工伤(含职业病)案例来说,工伤评残可以与劳动鉴定同时进行。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

劳动鉴定程序: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审查后,向劳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鉴定表,并提交原始资料→调查→组织医疗鉴定→定级、发文。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包括定期复查鉴定和处理争议的复查鉴定。

一是,第13条有“定期复查伤残状况”的规定,主要是鉴定结论以医疗期满本次致残结局为依据,而残情有合并症的还要进一步治疗,有一些残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加重,对此,进行定期复查并做出等级变更结论是必要的,这有利于职工和企业。目前定期复查的期限暂由各地规定。

二是职工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问题,按照第57条规定,职工可以申请复查,复查鉴定后还有疑义的,可以申请上一级劳鉴会重新鉴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当然不意味着省级结论永久不变,到定期复查时仍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变更。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再次鉴定第二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不能再要求重新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2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评残的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
    一、评残的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伤残鉴定后,就会计算伤残赔偿金,不再计算误工费。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误工费最长可以计算至伤残鉴定结论作出的前一日。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怎样申请伤残鉴定?伤情稳定后,即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一般来说三个月到半年之间就可出具伤残鉴定了。这要根据损伤的程度,如果功能恢复,时间后延;如果损伤严重,不可恢复,三个月以后就可出具鉴定。劳动伤残等级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
    2023-04-28
    200人看过
  • 法律规定工伤事故怎么评残的
    在工伤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一般是要先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确认构成工伤事故之后,那么就是做伤残鉴定,也就是确定劳动者的伤残等级,换言之就是评残,往往会根据评残的结果来确定究竟应该按照什么标准做出赔偿。那大家知道工伤事故怎么评残的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一般为: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
    2023-06-04
    313人看过
  • 工伤伤残评定和赔偿规范
    职工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为医疗待遇、住院时伙食的补助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如残疾需辅助器具费、出院后的护理费、经过护理鉴定后的护理费、工伤期间的营养费、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其他补助。购买了工伤保险的企业,属于报销项目由社保机构承担,不属于报销项目的,由公司承担,如果企业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则全由企业承担。车祸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车祸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而其中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而车祸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住宿费、财产
    2023-07-01
    300人看过
  •  个人伤残评定程序
    工伤认定程序
    个人工伤鉴定程序包括三个步骤:首先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结束后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在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登记后,由服务机构盖章。个人工伤鉴定程序如下: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2.治疗结束后,如伤情稳定,可以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3.在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登记后,由服务机构盖章。 个 人 工 伤 认 定 流 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个人因工负伤或者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工伤认定机构审核确认后,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给工伤认定证,工伤认定证是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凭证。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个人工伤认定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2023-09-08
    282人看过
  •  工伤伤残评定标准有哪些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所在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此期限内提出申请,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则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按照法律规定,所在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此期限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则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职 业 病 诊 断 与 工 伤 认 定 申 请 有 何 时 间 限 制 ?根据素材2中的内容,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
    2023-09-19
    178人看过
  • 工伤评残九级赔偿规定
    9级残疾补偿标准是九个月的标准个人工资。工伤九级享受9个月工资一次性残疾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津贴和解除合同的就业津贴。因工作残疾被评为9级残疾的员工,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一次性伤残补助按残疾等级支付,其中9级残疾标准为9个月的标准工资。劳动合同、就业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残疾就业补助。工伤评残流程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劳动鉴定程序如下: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
    2023-07-01
    66人看过
  • 工伤残疾评定等级规范
    工伤评残等级鉴定以劳动能力鉴定、医疗依赖、生活自理障碍、器官损伤、功能障碍等相关内容为标准并以此来进行划分伤残等级。根据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综合考虑各门类问的平衡,也会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手评残等级标准和补偿手指伤残最高三级,最低十级。一、手指伤残等级评定(以工伤为例)1、三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1)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2)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2、四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1)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2)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3、五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1)一手功能完全丧失;(2)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3)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丧失。4、六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1)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2)
    2023-07-03
    260人看过
  • 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相关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是伤残鉴定必须是在当事人治疗终结之后,可以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伤残鉴定,并制作伤残鉴定结论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如果当事人对伤残鉴定结论不认可,可以书面的形式申请重新鉴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原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有一定原则的,其中包括三大点原则,即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1、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评定依据的,评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结合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为辅,综合评定。2、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3、实事求是地评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评定。《司法
    2023-07-05
    161人看过
  • 工伤伤残鉴定办法中对于鉴定程序的规定
    鉴定程序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
    2023-04-28
    368人看过
  • 法律规定工伤未评残怎么赔偿
    法律规定工伤未评残需要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赔偿。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依据《社会保险法》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认定后一般还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
    2023-03-31
    119人看过
  • 五级伤残评估规定
    残疾赔偿金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2、外伤性癫病,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3、严重失用或失认症。4、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5、单瘫,肌力2级以下。6、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交通事故五级伤残鉴定标准(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3、严重失用或失认症;4、单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二)头面部损伤致: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一侧眼球缺失伴一侧眼严重畸形且视力接近正常;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
    2023-06-30
    429人看过
  • 伤残鉴定程序中的工伤十级评定标准分析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3)全身瘢痕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10)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12)足背植皮面积>100cm2;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度及度上以者;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17)双眼矫正视力0.8;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等。伤残鉴定程序我们可以向伤残鉴定单位,提出申请。这个是第一步。在发生工伤和交通事故以后,一般都会去到医院进行医学治疗,那么医院就会出具,诊断证明书。以及对发生事故受伤人员做一个
    2023-07-05
    128人看过
  • 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是怎样的
    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工伤鉴定的标准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工伤保险条例》》,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
    2023-06-14
    81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程序是怎样的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2、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由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等等。一、工程验收应具备什么条件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如下: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2、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报告;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建设单位以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并有工程款支付证明等。工程验收的流程如下:1、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2、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验收方案;3、各单位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作出验收意见;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是
    2023-04-07
    28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工伤伤残评定流程是怎样的,工伤伤残评定的流程是怎样的,怎么办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3
      一、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应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之后,才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二、工伤伤残评定的流程如下:1.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伤残鉴定。3.劳动行政部门通知你进行伤残鉴定和需要准备的资料,还有伤残鉴定地点。4.鉴定伤残等级在市级(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正常至少有二家以上,给你选择其中一家。5.评定
    • 工伤伤情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规定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8
      工伤的情况下,劳动者将伤残鉴定申请递交给劳动局工伤科,由工伤科代为到市鉴定委员会申请,被受理后随机安排在所在市具备鉴定资质的医院做检查,然后伤者回家等待通知,领取鉴定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
    • 法院是否有权否定工伤伤残鉴定结论?工伤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4
      法院无权否定工伤伤残鉴定结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综合评定,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向统筹地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
    • 工伤不够评残赔偿有哪些规定和程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8
      工伤认定后,鉴定不到伤残等级只能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了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
    • 肋骨骨折能够评定工伤等级吗?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规定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8
      具体登记应当依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以下为工伤认定程序: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