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离职后禁止从事业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9 16:22:20 492 人看过

约定到期或者超过两年即可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未约定补偿如何解除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约定经济补偿数额并不是解除竞业限制的情形,要解除竞业限制的,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或者用人单位支付三个月补偿后解除,用人单位超三个月不支付补偿的,劳动者可要求解除。

2、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9: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竞业禁止的限制性
    (1)主体范围的限制。竞业禁止的主体只能是企业里有特定地位的人员,而不是企业的所有员工。企业的一般职员没有经营决策权,不直接参与对外交往,或接触不到企业的核心机密,法律通常不把他们列入竞业禁止的主体范围之内,但允许企业与雇佣的员工之间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来约束普通员工的竞业行为。(2)地域范围的限制。如果竞业行为发生在本企业经营活动的地域范围之外,则不应当列入禁止的范畴。如某甲企业在一省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产品仅仅在省内销售,该企业的一名董事在省外从事与本企业同类的营业,其产品全部在省外销售,并没有形成与甲企业争市场的局面,这种情况就不应作为竞业禁止的对象。(3)时间上的限制。一是有特定地位的职员在任职期间和离职之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通常规定为一年)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超过合理时间所从事的竞争行为不得再以竞业禁止为由追究责任。另一方面,企业或利害关系人追究特定人的竞业禁止责任也
    2023-06-07
    413人看过
  • 如何限制竞业禁止
    限制竞业禁止所谓竞业禁止是指雇主限制和禁止公司特定员工在离开公司后从事与公司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在其他生产类似产品或经营类似业务并具有竞争或其他利益的经营单位工作,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协议,不得设立与本单位相同经营范围的企业,或生产或经营与其自身单位竞争的类似产品或业务。竞业禁止协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竞业禁止协议不仅包含了劳动者的相关义务,还规定了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义务劳动合同法第23条和第24条对竞业禁止做出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条款或约定保密事项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竞业禁止期内按月支付报酬,并向工人提供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禁止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
    2023-05-07
    273人看过
  • 什么是竞业禁止义务和竞业限制
    一、什么是竞业禁止义务竞业禁止是指法律明确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任职期间,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任职单位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单位同类的业务。简言之,竞业禁止义务是法定义务。我国目前法律对竞业禁止主要有以下规定:1、《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公司法》第70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7条规定:“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
    2023-03-15
    488人看过
  • 什么是竞业禁止义务和竞业限制
    一、什么是竞业禁止义务竞业禁止是指法律明确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任职期间,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任职单位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单位同类的业务。简言之,竞业禁止义务是法定义务。我国目前法律对竞业禁止主要有以下规定:1、《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公司法》第70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7条规定:“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
    2023-04-27
    393人看过
  • 竞业限制的个别人不可以从事竞业限制职务吗?
    现实中,很多人一听说签了竞业限制条款,就担心是不是和单位签了这个条款。和这个单位解除合同后,他们再也无法从事自己擅长的职业,永远失去竞争优势。事实上,在法律上,规定劳动者竞业限制义务的同时,也限制了这一义务的持续时间。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签订竞业限制条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已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而且该期限应是连续计算的。也就是说,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后,两年后可以重新从事类似工作,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时间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竞业限制条款时,约定比这更长的竞争限制期限的,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2年竞业限制期限的1年,因违反强制性规定在法律上无效,2年内有效。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在竞业限制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
    2023-03-16
    262人看过
  • 国际再保险业务的限制或禁止
    再保险业务不仅是一个国家的国内保险业务,而且是一个具有国际性的保险业务。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形成了国际性再保险市场。我国的许多再保险业务,都直接或间接地借助于国际再保险市场。尽管本法有规定,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但是由于国际再保险市场和国内再保险市场处于不同的发展水平,办理再保险的各项条件并不能总是完全相同,再保险业务优先分出给我国境内的保险公司,并不是总能达到目标。保险公司向我国境外分出保险业务,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我国境内的保险市场的发展和公平竞争产生影响;特别是向境外保险公司分出保险业务,对我国外汇储备以及金融市场的运作,不可避免地有一定的影响。而保险公司分入再保险,自然就承担了分出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该保险责任的损失发生概率的计算的准确性,又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稳定性,所以,我国境内的保险公司分入我国境外的再保险业务,对
    2023-04-23
    42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为什么要禁止竞业限制职工离职后的竞业限制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2
      越来越多的企业限制员工离职后的就业范围,很多职场人被企业唬的一愣一愣的,真的以为自己不能从事同行业的工作,不得不换行业,而带来的却是隔行如隔山的痛苦,那么离职后还要受竞业限制约束吗,离职后还要不要受竞业限制约束?
    • 什么是竞业禁止,竞业禁止的限制对象负有不从事特定竞争行为的义务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4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创建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避止,是对与特定的经营内容有关的特定人的某些行为予以禁止的一种制度。竞业禁止的限制对象负有不从事特定竞业行为的义务,这种义务的产生原因有二: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公司
    • 什么是竞业禁止?他有哪些禁止和限制义务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9
      竞业禁止义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股东、合伙人的规定 中国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而有限责任公司系由董事执行业务,故无必要规定股东的竞业禁止。 2、对董事、经理的规定 董事、经理竞业禁止义务是由董事、经理的忠实义务派生出来的,从根本上说,董事、经理的权利义务是由其与公司间的关系引起的。公司和董事、经理之间的关系是委任关系。就公司和董事、经理的委任关系而言,委托人
    • 竞业限制禁止内容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5
      竞业限制禁止内容:行业范围、职责权限、竞业限制年限、竞业限制期间支付的费用,是按年还按月支付;防范措施、取证等,一旦调查取证属实,如何进行赔偿或诉论赔偿问题,对竞业限制人员的物质保证等措施,对今后违约能起到一定帮助。对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
    • 离职后竞业禁止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特指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包括普通员工)在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最高不超过2年)不能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也不能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当然,在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内,单位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劳动者才受竞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