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申请“优先受偿权”后,是否需要采取保全措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0:21:39 237 人看过

需要。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是一种请求权,法律规定了这种请求权优先于一般债权和抵押权。

财产保全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防止当事人将财产转移或发生所有权变更,保证案件判决后能够有效执行,属于司法强制措施。

为确保实现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应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一、如何申请仲裁保全及仲裁裁决执行

仲裁保全是仲裁机构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保证裁决的执行,依一方当事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裁定,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临时强制措施。一般是对需要保全的财物进行

查封、扣押或冻结,仲裁保全的决定权由被诉人财产所在地或者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院行使。

二、车辆已过户法院有权利查封吗

不能了,已经不在被执行人名下了。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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